中华“孝”文化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涵养探析

2017-04-01 23:15陈文旭栾淳钰
关键词:中华培育价值观

陈文旭,栾淳钰

(南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天津 300071)

中华“孝”文化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涵养探析

陈文旭,栾淳钰

(南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天津 300071)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离不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历史土壤和文化基因。其中,中华“孝”文化作为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核心组成部分,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理念、元素、功能以及效力等方面具有多维“契合性”,特别是中华“孝”文化在宣传教化、文化熏陶、榜样示范以及实践养成等方面的经验和启示,对于当前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积极借鉴意义。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孝”文化;涵养;契合性

中国传统文化博大精深、源远流长,其中“孝”是最重要的德性和善行。中华“孝”文化在中华民族发展历程中处于首要地位,并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中国传统文化“在某种意义上讲,就是‘孝’的文化。”[1]作为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核心要素,“孝”文化已经成为凝积在亿万中华儿女血液中的文化基因,亦是构成处理长辈与晚辈、家庭内部乃至社会关系的重要标准和尺度。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从公民个人、社会和国家三个层面展开,确立了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些理念、追求和内容与中华“孝”文化具有多维“契合性”,特别是中华“孝”文化在宣传教化、文化熏陶、榜样示范以及实践养成等方面的经验和启示,对于当前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积极借鉴意义。

一、中华“孝”文化的源起和发展演变

中华民族历来崇尚亲情、重视家庭,为中华“孝”文化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沃土和氛围。“中华‘孝’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既是一种始基性的核心文化观念,更是一种实践道德。”[2]1“孝”文化有其自身的酝酿、产生及发展演变历程。从文明发源说来看,在我国最早的文字甲骨文中已经具有“孝”字的雏形,根据形状可以看出,“孝”主要体现的是老人与子女的关系,老人在上,子女在下,凸显出子女对老人的支撑和赡养这一核心主题。“孝”实质上涉及的是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问题,“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3]501,将“孝”上升到“社会性”高度,应追溯到母系氏族社会。母系氏族社会时期,母亲与子女的天然血缘关系,决定了子女对自己生命“给予者”的崇拜,也蕴含其对母亲的敬爱之情和“孝”意识。当然,随着时代发展,“孝”逐步由某种意识外化、上升至行为层面,从而具备了伦理道德的人文意蕴。原始社会向奴隶社会转变的过渡时期,“孝”逐步表现出一种零散的、局部的实践行为活动。直至西周时期,“孝”才被作为正式伦理道德概念提出,其主要表现为“尊祖敬宗”和“传宗接代”两层涵义,且“孝”逐步成为人们普遍接受的理念和准则。春秋时期,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高度重视“孝”文化,从人之本性、齐家之要、治国之礼、平天下之策等方面阐述“孝”的重要性,并提出关于“孝”的“养”“敬”“礼”“无违”以及“色难”等完整而系统的理念体系。后来历朝历代都从不同角度重视和发展“孝”文化,譬如:汉代“孝治天下”“三才”之理;魏晋隋唐“行孝表率天下”、重视孝道实践;宋元时期《二十四孝》的编纂与成书以及“孝”与理学、心学的结合等等。“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对“孝”文化思想进行了批判改造,总体表现为一“失”一“兴”。陈独秀、李大钊、鲁迅等新文化运动倡导者,对封建纲常中被封为“吃人的礼教”的“礼”进行了强烈揭露,批判“孝”文化的“家族本位主义”“移孝作忠”“忠孝合一”等观念,认为传统“孝道”维护封建专制、束缚个性发展。与此同时,以熊十力、梁漱溟、冯友兰等为代表新儒家学者,则本着“古为今用”态度,结合时代发展要求,继承并挖掘儒家“孝”文化的思想精髓。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及社会各界对中华“孝”文化进行了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中华“孝”文化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伦理道德身份活跃于时代舞台,涵养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服务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圆梦之路。

二、中华“孝”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多维“契合性”

中华“孝”文化可以理解为中华民族的“孝意识、孝行为和内容与方式,其历史性过程,政治性归纳和广泛的社会性延伸的总和”[4],内容涉及“孝思想”“孝理论”以及“孝行为”,具体涵盖了为什么产生“孝”,什么是“孝”,“孝”的意义以及如何行“孝”等内容。这些“孝”文化内涵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理念”“元素”“功能”以及“效力”等方面具有多维“契合性”。

(一)理念相关

回顾中国传统社会,自给自足小农经济一直占据主要生产模式,这就决定了农民必须以土地作为主要的生产要素。“文化生态学”①“文化生态学”主张从人、自然、社会、文化的各种变量的交互作用中研究文化产生、发展的规律,用以寻求不同民族文化发展的特殊形貌和模式。人类是一定环境中总生命网的一部分,与物种群的生成体构成一个生物层的亚社会层,它通常被称作“群落”。在这个总生命网中引进文化的因素,在生物层上建立起一个文化层。两个层次之间交互作用、交互影响,它们之间存在一种共生关系。这种共生关系不仅影响人类一般的生存和发展,而且也影响文化的产生和形成,并发展为不同的文化类型和文化模式。关于“孝”文化,此观点主要认为传统中国的生存空间是农业为主的生态环境,相应的家族主义形成并逐步酝酿和培育了“孝”理念。认为,如此的条件限制,需要持久而稳定的小团体来共同协作,并逐步形成了最初以血缘为基础的家族。从微观角度来讲,受强烈的家族主义影响,需要维护家族的团结、稳定以及延续,必然离不开晚辈对长辈的服从和后代的传宗接代,在这之中晚辈子女逐步形成和具备了“孝”的“潜意识”。从宏观角度来讲,家族主义具备“外张性”,体现在将“孝”伦理道德推广至家族以外的团体或组织,如行号、郡县、国家以及天下。比较来看,“孝”文化的这种“层次理念”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公民个人、社会以及国家的三维追求和逻辑生成具有异曲同工之处。例如,中国传统“孝”文化蕴含“孝”自身父母和“孝”天下父母的双重维度,与之对应的是对“小孝”和“大孝”的理念遵循。“小孝”,即孝敬家中父母,此是最基本的“孝”,这是人之本性的最根本体现,是每一位中华儿女都应该具有的优良品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个人层面所提倡的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既是基于个人的基本要求和倡导,也是基于对社会和国家的保障和基础。同样,中华“孝”文化也需要在做好“小孝”基础上,更要致力于通过孝敬天下父母以至“大孝”。“贤贤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与朋友交言而有信。”[5]4妻子、君臣、朋友,亦应被视为自身“父母”,以一颗“孝敬”之心相待。《孝经·开宗明义章》所言“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这里提及“孝”的三个层次,其终极目标是“立身”,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关于国家层面所追求和倡导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其实对于每个人来讲亦是一种至高无上的“立身”追求。

(二)元素相融

中国传统“孝”文化中所体现的“养”“敬”“顺”以及“感恩”“责任”“供献”等元素,同样贯穿、渗透在“爱国”“敬业”“富强”“文明”以及“诚信”“和谐”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当中,这些相契合“元素”构成中国传统“孝”文化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涵养。其一,“爱国”与“敬业”之涵养。中华“孝”文化的基本层面就是“养”“敬”父母及亲人等,《吕氏春秋·孝行》中提及“民之本教曰孝,其行孝曰养”。同样,《论语·为政》提及“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从中我们可以发现,作为人之根本就在于“孝”,而孝之基础在于“养”亲和“敬”亲。“爱国”与“敬业”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个人层面的追求理念,其中不乏“养”和“敬”之因子。正所谓“生事爱敬”,对于国家和职业的爱戴与敬仰,离不开一颗感恩、恭敬之心。其二,“富强”与“文明”之涵养。在“养亲、敬亲”的基础上,孝文化还具有“顺亲、荣亲”内涵。《大戴礼记·曾子事父母》中,曾子言:“孝子无私乐,父母所忧忧之,父母所乐乐之。孝子唯巧变,故父母安之。”;“执德不弘,信道不笃,焉能为有?焉能为亡?”。“孝”之理念,不仅要“顺”而且要“荣”,即为父母争光、为家族添彩、为社会和国家作贡献。“顺”之理,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为“秩序”,亦是一种“文明状态”。同样,“荣”亲表现在为国家和社会作贡献,为实现国家“富强”而努力,进而反馈于父母,亦彰显出对父母的“孝”。其三,“诚信”与“平等”之涵养。中华“孝”文化作为传统文化经典内容,其离不开“祭亲”和“念亲”。《孝经·丧亲章第十八》中:“孝子之丧亲也。哭不依,礼无容,言不文……生事爱敬,死事哀戚,生民之本尽矣。死生之义备矣,孝子之事亲终矣。”相关礼节所体现的是孝子自然情感的流露,也是对逝者真挚的思念和哀悼,体现着“诚信”和“平等”思想元素。此外,《孝经·庶人章》中所言“用天之道,分地之利,谨身节用,以养父母”,隐含了人与自然的平等、和谐思想,将“孝”的道德观延伸到自然领域,倡导“谨身节用”,体现出人与自然的平等、和谐。

(三)功能相近

中华“孝”文化的形成与变迁离不开两个因素:一是自古以来人类点滴沉淀、积累的日常生活经验;二是历代王朝维护自身统治所提出的政治思想。作为以“家”“国”为核心的“孝”文化,不仅具有丰富的文化内涵,而且在“齐家”“固社”以及“治国”等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作用。同样,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公民个人、社会和国家三个层面出发,分别对个人的发展追求、社会的持续稳定以及国家的战略定位,发挥着与中华“孝”文化相一致的社会功能。其一,齐家之本。中国古代家庭伦理的基调是“以家为本”,“中国国家的特点就是客观的‘家庭孝悌’。”[6]50“孝”既是家庭成员和睦的根本,也是家庭伦理规范的基础,可谓“夫孝,德之本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诚信”“友善”“平等”“和谐”等理念,在“家庭”层面的表达和落实,亦有助于协调家庭成员关系、维护家庭和睦团结。其二,固社之要。家庭是最基本的社会细胞,家庭稳定是实现社会安定的基础和前提。“孝”文化维护了家庭稳定,其倡导的温和、礼让、恭敬、兼爱等思想,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社会关系的维系和巩固。同样,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强大向心力,能最大程度凝聚社会共识,实现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其三,治国之基。中华“孝”文化强调血缘为基础的感情纽带,很容易将普天下中国血统的华人维系在一起,孕育着中华民族共同的文化心理,形成了民族凝聚的力量。“孝”文化潜移默化地培养着中华儿女强烈的爱国主义情感,进而激励仁人志士付诸行动、奉献国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国家层面的至高追求,实现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恰恰需要这种爱国情怀和现实行动。

(四)效力相促

无论是中华传统“孝”文化,还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当今中国社会主义文化发展进程中都处于价值引领的重要地位。其中,不仅涉及到以“孝”文化为重要内容的中国传统文化的现代转化问题,还关涉到如何处理中国传统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关系张力问题。从深层价值来看,二者之间具有高度的统一性和契合性。可以说,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的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源泉活水和丰富土壤,而核心价值观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当代中国的发扬和光大,两者相互作用、彼此促进。“孝道的精华部分和现代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容可以兼容,能够为现代精神文明建设服务,所以应该批判地继承传统孝道。”[7]19一方面,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立足以“孝”为核心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而非西方的现代文明和“普世价值”,因为“传统文化是一个民族的精神延续,是一个民族得以发展和延续的精神支柱。”[8]123-124。习近平指出:“抛弃传统、丢掉根本,就等于割断了自己的精神命脉。博大精深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我们在世界文化激荡中站稳脚跟的根基。”[9]164-165另一方面,弘扬中华传统“孝”文化,还需要立足于当代中国的社会历史现状,对其进行现代化的改造与转换。批判继承中华“孝”文化的思想精髓,并对其进行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这应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待中华“孝”文化所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对此,李泽厚曾有经典表述,“传统既然是活的现实存在,而不只是某种表层的思想衣装,它便不是你想扔掉就能扔掉,想保存就能保存的身外之物。所以只有从传统中去发现自己认识自己从而改变自己。”[10]37当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我国主流意识形态的深刻阐释和集中表达,继承弘扬中华“孝”文化传统,实现“孝”文化的时代化、现代化和大众化,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题中应有之义。

三、中华“孝”文化对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启示

中华“孝”文化博大精深,已经成为流淌在中华民族血液中的文化基因,这种基因流动于中华民族的生活方式之中、凝集于传统的风俗民情之中。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过程中,需要我们积极探索弘扬中华传统“孝”文化的现实路径,进一步增强中华“孝”文化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涵养价值。系统总结中华“孝”文化在思想培育、弘扬方式、践行路径等方面的成功做法,对于当前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重要意义和参考价值。

(一)加强宣传教化

儒家论“孝”时,始终重视“孝”的道德教化功能,可谓“德之本,教之所由生”。“孝”是所有修德教化之根源,亦是儒家所追求的“至善”终极理想之始基。一般来讲,“一种价值观要真正发挥作用,必须融入社会生活,让人们在实践中感知它、领悟它。要注意把我们所提倡的与人们日常生活紧密联系起来,在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功夫。”[9]具体来看:其一,重视家庭教育。中华民族自古以来是一个注重亲情和家庭的民族,“中国传统孝文化和中国古代以孝为教的道德教育制度,是实际上的社会道德家庭负责制。”[11]“孝”文化的弘扬与传播,离不开家庭教育和家庭生活,因为“实践以孝道为核心的家庭伦理是个人完善其自我(或曰自我实现)的重要方式。”[12]106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一种“德性教育”,更应注重从家庭抓起,将核心价值观的理念精髓融入进家庭、家教和家风当中。其二,加强社会教化。“孝”文化作为“至德要道”“德之根本”,其自身效用的发挥,历来重视社会教化环节,强调“礼并不是靠一个外在的权利来推行的,而是从教化中养成了个人的敬畏之感,使人服膺,人服礼是主动的。”[13]56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同样应从社会大众的感知、认知和认同上着力,通过切实而生动的社会教化,实现其与普通民众的现实需求和发展状况相耦合,使之由抽象的理论说教转变为人民大众普遍接受的“价值共识”,真正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人们日常工作生活的基本遵循。

(二)注重文化熏陶

随着时代发展,社会各界越来越关注中华“孝”文化,全国各地围绕“孝”主题开展各式各样的“孝”文化活动,充分重视“发扬现有文化的优秀典范、传统和成果。”[14]334。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要求我们充分发挥中华“孝”文化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熏陶、滋养效用,同时学习借鉴传统社会借助文化熏陶的方式来弘扬、传播以及践行“孝”文化的基本经验。具体来看:其一,汲取“孝”文化的营养,不断丰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譬如,注重相关“孝”理念的借鉴。儒家诸子中,孟子对“孝”是最讲“推恩”的,所谓“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故推恩足以保四海,不推恩无以保妻子”(《孟子·梁惠王》)。这其中隐含环环相扣、层层递进的内在关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同样是一个由小到大、由点到线到面的过程,实现由“自我利益取向—父母利益取向—家族利益取向—社群利益取向”的逐步深入。当然,在这个过程中,也要警惕和克服传统“孝”文化中的“绝对服从”“愚孝可悲”,防止将一些理念和要求片面化和绝对化。其二,借助传统文化节日载体,探索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新路径。“孝德”是在潜移默化、循序渐进中养成的,在具体培育过程中离不开文化环境的熏陶、渗透和涵养。中华民族传统节日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蕴含着中华民族成员的共同认同和文化心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可以借助于中华民族的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等各类传统节日,将相关理念融入其中,让广大民众在重要节日中接触历史、感受传统,进而实现对民众的感染和熏陶。此外,古人十分重视相关“孝”文化作品的创作和推广,诸如《孝经》《弟子规》《百孝篇》等经典作品,元杂剧《窦娥冤》、南戏《琵琶记》以及近代戏曲《宝莲灯》等艺术作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同样可以借鉴“孝”文化作品的创作理路,尝试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老百姓日常生活相结合,开发出更多具有思想内涵和体现时代特征的优秀文化作品。

(三)重视示范引导

众所周知,“榜样教育是一种有着悠久历史且为人们常用常新的传统教育方法或模式”[15]。“大多数人类行为是通过对榜样的观察得到的”[16]49-63。中华“孝”文化历来重视“榜样”的作用,包括《三字经》《二十四孝》《孝经》在内的经典著作中,充满大量典型案例和榜样素材。譬如,《孝经》记载孔子重视树立具备“至德要道”的“先王”为榜样,通过榜样来达到教化民众、凝聚共识、化民成俗的目的。一般而言,榜样主要是指能够发挥正面引导的“正向”典范,“榜样表现出观察者原本不具备的新的思想模式和行为模式,通过观察,观察者也能形成同样形式的思维和行为”[16]。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同样需要发挥“正向”榜样示范的引导、激励和“负向”警醒作用。其一,树立“正向”典范,实现由“他律”向“自律”的转化。例如,《孝经·广要道章》中强调以孝道来“敬一人,而千万人悦”,凸显出“孝敬”之礼和榜样示范的重要作用。同样,通过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正向”榜样,引导民众对之理解和认同,从中产生情感共鸣,进而由基于一种受外在权威或他人影响而表现出来的迎合或服从转变为自我心理意识的自愿、自然流露。其二,“负向”警醒作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也离不开“负向”的警醒和参照,通过正反案例的引导、对比,甚至是警醒,可以使人们明辨是非、判断善恶。

(四)落脚实践行动

从社会心理学角度看,“孝”涵盖“孝知”“孝感”“孝意”和“孝行”等四个方面,它们处于彼此作用、互相影响的逻辑关系之中,其中“孝行”是最终的落脚点和归宿。同样,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贵在知行合一、重在实践养成,这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命力所在。其一,建立多元化的制度安排。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制度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在全球化的时代大背景下,人们的思想观念日益呈现出多元、多样特点,这就愈加需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到各行各业的具体行为准则和规章制度当中来,真正做到区别对待、有的放矢。而这一目标的实现,亟待构建起相应的学习规章、行为规范、约束机制、实践程序以及评价标准等配套制度体系,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践行的制度化、常态化与机制化。其二,构建全方位的实践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是一个全方位的多维系统,其中,“实践”既是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直接目的,也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效果衡量标准。我们需要构建纵横交错的全方位实践体系,使核心价值观结合实际、融入生活,让人们在实践中感知它、领悟它、接受它。其三,创新实践活动形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群众心里,离不开丰富多彩实践活动的引导和培育,“通过各种活动吸引人民群众,让群众广泛参与其中,让他们受到熏陶教育、耳濡目染、心领神会,在参与中受到教育,在实践中得到提高,潜移默化地促进共同理想信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18]因此,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需要创新各种实践活动,运用丰富形式和手段,借助多种载体和平台,教育、感染并引导广大民众在活动参与中接触核心价值观、理解核心价值观、体会核心价值观、践行核心价值观。

四、结语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十分重视中华传统文化,对中华传统文化的历史地位、当代内涵、发展策略和转化路径等方面内容进行了深刻阐述,形成了系统的传统文化观。针对中华传统文化应采取何种态度问题,习近平指出,“传统文化在其形成和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会受到当时人们的认识水平、时代条件、社会制度的局限性的制约和影响,因而也不可避免会存在陈旧过时或已成为糟粕性的东西。这就要求人们在学习、研究、应用传统文化时坚持古为今用、推陈出新,结合新的实践和时代要求进行正确取舍,而不能一股脑儿都拿到今天来照套照用。”[18]同时,为了更好地弘扬中华传统文化,我们要“努力实现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使之与现实文化相融相通,共同服务以文化人的时代任务”[18]。历经五千多年文明发展历程的积淀和升华,以“孝”为主要内容的中华传统文化已深入个体内心、渗入社会各界、融入民族精神,因此,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立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譬如,当前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既要重视汲取中华“孝”文化的宝贵营养,又要准确把握文化发展的继承性、连续性以及包容性特点,实现“孝”文化固有价值的现代转化和创新发展,使之成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优质文化资源和坚实精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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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登叶)

Research on the Cultivation of Chinese“Filial Piety”Culture on the Socialist Core Values

CHEN Wen-xu,LUAN Chun-yu

(School of Marxism,Nankai University,300071,Tianjin,China)

The cultivation and practice of socialist core values can not be separated from the historical soil and cultural heritage of outstanding Chinese traditional culture.As the core part of Chinese traditional virtues,“filial piety”has profound coherence and correspondence w ith the socialist core values in such aspects as concepts,elements,functions and effectiveness.Especially,the experience and enlightenment of Chinese filial piety culture in publicity and education,cultural influence,model demonstration and practice cultivation is of positive significance on the cultivation and practice of socialist core values.

socialist core values;“filial piety”culture;cultivation

B824

A

1671-0304(2017)01-0015-06

URI:http://kns.cnki.net/kcms/detail/65.1210.C.20170227.1257.036.html

2016-02-20

时间]2017-02-27 12:57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仪式传播视阈下的思想政治教育创新研究”(14JD710035);南开大学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心资助课题“基于媒介生态视角的思想政治教育研究”(13NK985002)。

陈文旭,男,河北廊坊人,南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助理教授,奥地利维也纳大学访问学者、博士,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栾淳钰,男,山东青岛人,南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生,主要从事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URI:http://kns.cnki.net/kcms/detail/65.1210.C.20170227.1257.0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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