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科学基金知识产权管理的若干观念性问题

2017-04-02 15:48李建民南爱华王在亮
山东社会科学 2017年12期
关键词:科学基金知识产权基础

李建民 南爱华 王在亮

完善科学基金知识产权管理的若干观念性问题

李建民 南爱华 王在亮

(山东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山东淄博 255049)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这一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本观点要求我们必须重视科技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就基础研究来讲,要服务于创新型国家发展,需要系统思考如何产生从原创到应用的重大贯通性成果。为此,就必须加强对科学基金的知识产权管理。要实现这种转变,科学基金管理部门需要在观念上对强化知识产权管理的重要性、加大成果宣示与促进顺畅产业化通道的形成、推进从基础研究到出口的全过程研发管理、形成“理解与同情”基础研究发展的健全文化理念等问题有清醒的认识。唯有如此,才能推动基础研究更好地服务于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也才有助于推进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创新与发展。

科学基金;知识产权;成果宣示;文化理念

发展是解决我国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等发展理念是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重要观点和原则。在理解这一论断时,一个重要视角就是不仅要从“第一生产力”的高度重视科技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更要创新科学技术管理体制,实现科技创新与体制机制创新“双轮驱动”,使科学技术更好地服务于人类福祉改善的战略目标,不断开拓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新境界。事实上,面向世界科技前沿、国家重大需求以及国民经济主战场,构筑国家先发优势是未来一段时期我国科技发展的战略重点所在。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71号)提出要“形成持续提升我国科学发现、技术发明和产品创新的系统能力”,这种能力建设显然包括基础研究成果向技术发明及产品产业领域转移转化的能力。这一思路在《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2016)得到进一步明确,强调要从支撑产业变革和保障国家安全的高度,加强对关系全局的科学问题研究部署,强化原始创新,增强源头供给。科学基金作为支持我国基础研究发展的主渠道,自然需要适应国家政策上的这种变化。“源头并行”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十三五”发展规划》提出的2050年我国基础研究要实现的战略目标,其评价标准之一就是要能够“产出一批从原创到应用、支撑创新驱动发展的重大成果”。考虑到这些年来我国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已经产生了大量发明,以及对于市场发育尚未成熟的部分产业而言科学基金项目承担主体的高等学校是主要的专利技术拥有者这些事实,可以认为科学基金在这个问题上有所贡献的方式之一就是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加强对存量发明专利成果的开发利用。对此,本文将在观念上对这一问题做出阐释和说明,以期形成一种共识,推动我国基础研究更好地服务于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

一、顶层设计上需要强化对知识产权管理重要性的认识

相对于人们对基础研究的传统认识来讲,强化对科学基金的知识产权管理是一个相对新颖的命题。自2006年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与2008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相继出台以来,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性日益为人们所认知,也极大提升了科技工作者致力于知识产权产出的积极性。科学基金的发明专利产出数量快速增加:2013年科学基金结题的重大项目、重点项目、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地区科学基金、国家杰出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等8类资助工具发明专利产出量就达11702件,远远超出“973”计划、“863”计划、“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等四类国家主体性科技计划当年度分别为6154件、6651件、1663件、7481件的发明专利产出量。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要从2015年的6.3件提高到2020年的12件。而到2020年,我国基础研究的发展目标是要实现“总量并行”,即资源投入和成果产出要达到发达国家的水平,我国科学基金的发明专利产出量必然还会有大量提升。但令人遗憾的是,目前专利这一知识产权形式并不是科学基金项目管理的重点,完整的数据整理工作尚在进行中,如何有效利用这些发明专利还有相当长的路要走。

形成上述局面的首要原因是我们还没有真正形成对基础研究知识产权问题的重视。尽管“双力驱动”这一发展思路早已列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十一五”“十二五”发展规划,但人们对科学基金的注意力还仅局限在项目选题与项目评审环节,并没有真正系统思考过科学基金在知识创造、技术创新、产业发展等环节中如何主动作为进行知识产权管理。2015年开始施行的新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在项目资金开支范围中明确规定可以列支“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用于支付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却没有明确可否用于专利维持及其商业化与产业化。建立基础研究与产业或者经济领域的关联是西方发达国家非常关注并且正在努力加以解决的课题。我国经济社会领域的一些发展规划对如何发挥科学基金的作用也有所涉及,如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在加强土壤污染防治研究部分,提出要整合企业、研究机构、高等院校等科研资源,开展相关基础研究,但在负责这一工作的国家部委构成上,作为我国基础研究主要负责机构的科学基金委却没有相应的位置。再如《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的发起单位——国务院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的构成部门中同样没有自然科学基金委的位置甚至情况说明。此外,我国很早就建立了科技统计制度,国家统计局与科技部每年定期出版《中国科技统计年鉴》,其中虽然也提供科学基金的相关数据,但与其他国家主体性科技计划项目相比,数据并不完善。近年来,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情况方面,年鉴增加了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的相关数据,并按照“973”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原有的数据统计模式,详细收录了包括人才培养、论文发表、著作出版、专利申请与授权等条目,但依然没有科学基金上述条目方面的数据。这说明,虽然社会各界对科学基金的科研诚信要求一直很严格,但对其产出率问题却始终重视不够。

创新的本质是对新知识的连续的应用与产业化过程,而非为产生新知识而产生新知识。如果不能以应用为先导和最终目标,就无法实现科学与技术的密切结合,无法实现从科学创新到技术创新、从认识自然到利用改造自然的过渡。在市场经济中,“应用”的含义就是“商品化”或对市场的进入,它是个始于市场并终于市场的过程。仅从这一点来看,我们就应该对科学基金知识产权管理给予重新定位。当然,这并不是说国家创新体系中的各个主体都要同质化发展,也不是说要将科学家变成纯粹的商人,而是强调要适应当前世界基础研究管理方式变革的大趋势,加大基础研究与企业界的合作,优先支持那些能够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有助于开辟新的经济增长点的科技领域,并尝试在科学基金这一有效的基础研究支持工具中实现知识产权的全程管理,推动我国以科学为基础的产业发展。将我国现代化建设事业的规律性成果与实践经验上升为系统化理论,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重要任务,对科技管理领域同样适用,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二、加大成果宣示力度促进顺畅产业化通道的形成

科技成果本质上是指通过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成果。换言之,科学的实用性是一种客观现实。在我国,基础研究的知识产权成果之所以没有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一方面在于科学共同体强调“自治的科学”对国家需求或者绩效评估有所抵触,另一方面,也在于社会不了解基础研究的知识产权成果。因此,加强科学基金项目知识产权管理,首先要加大成果宣示力度,至少要让社会了解、熟悉基础研究典型成果的重要作用。创新型国家在基础研究方面的重要特征之一,就是有原始创新到应用的贯通性重大成果,即能够在原始创新、技术创新、技术产业化等方面都做出突出贡献的研究成果。

在国际科技界,这样的例子很多。以生物产业发展为例,作为一个战略性新兴产业,其所涉及的技术领域是非常广泛的。20世纪后半期以来,构建生物医学工程技术创新体系,推进医学与材料、信息等新技术领域的融合交叉,提升新型生物医学工程产品开发能力就是世界各国重点关注的领域。2007年7月,美国NIH启动一项基于网络资源的新计划(NIH,P2P),其目的就是将NIH通过小企业创新研究计划(SBIR)与小企业技术转移计划(STTR)所产出的研究成果尽快商业化;2012年5月,NIH又启动了“为旧化合物寻找新用途”的新计划,推动制药企业与学术界合作加快新药物的开发。NIH作为基础研究管理机构,重视从社会需求出发改变管理模式,并注重研究成果的转化,说明在发达国家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的界限已经不是科学发展过程中不可突破的障碍。我国基础研究积极适应这一趋势,2009年正式设立医学科学部,成为基金委建立的第八个科学部。2016年,仅面上项目,医学科学部立项数就达4102项,资助金额超过23亿元,已经成为资助项数、项目批准资助经费总额最大的科学部。医学科学部的设立充分体现了基础研究自由探索和国家需求导向“双力驱动”规律的正确性,有助于提高我国医学科学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水平,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

从国际经验来看,生物医学工程产业有很多从原始创新到应用的贯通性重大成果,而且这些成果的取得往往是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同步推进的。这里的一个鲜活案例就是日本岛津制作所的田中耕一2002年获得诺贝尔化学奖。田中耕一的获奖理由是生物大分子软激光解析电离法的发明,这一研究成果目前被广泛应用在质谱仪、核磁共振技术领域。适时选择了一个生化制药工业及生命科学研究无法绕开的理论研究价值与良好市场前景兼具的课题,将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有机结合,是田中耕一获得诺贝尔奖的重要促进因素。中国基础研究的重大原始创新成果要想得到国际认可,也应该走这一路子,强化对基础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管理,将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同基础研究管理方式改革有机结合起来,努力申请高水平的发明专利并致力于产业化。事实上,正是由于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才使得日本岛津制作所在生物医学工程领域实现了基础研究与产业发展的深度融合。从日本岛津制作所在全球MRI(磁共振成像)、X线机、CT领域的专利申请中具有的重要地位可以看出,良好的技术储备及产业化能力既来源于强大的基础研究实力,也对基础研究的深入发展具有推动作用。一个有益的启示:先进的管理理念,能够顺畅产业化通道,基础研究可以实现从原始创新到应用的无缝对接。

作为科学技术与经济增长之间相互作用的制度安排,国家创新体系关注的核心问题是如何解决技术创新过程中科学知识→技术知识→科技发明成果→生产企业→最终消费者这一链条中存在的不确定性。①王春法:《技术创新政策:理论基础与工具选择美国和日本的比较研究》,经济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3页。它要求建立基础研究成果向下转移的机制。这就要求科学政策制订要重视基础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化、知识产权成果的专利化和产业化,关注基础研究成果的工业化应用。发达国家在制定基础研究政策时,都开始将工业化应用作为指标之一。2011年3月,英国商业、创新与技能部(BIS)在《英国增长计划》中提出,英国工程和物理科学研究理事会将支持在制造行业具有战略意义的新兴科学领域开展研究,并向相关行业提供新观点与新发现,协助发展新兴产业,打开新市场。2011年12月,美国NIH新建国家转化科学推进中心(NCATS),促进将科学发现转变为新的药物、诊断方法与设备。发达国家的上述做法告诉我们,中国要实现创新驱动发展,必须通过知识产权制度的确立和完善,赋予并要求包括基础研究在内的科研人员致力于科研成果转化。

事实上,我国高速列车技术实现跨越式发展就是得益于这种政策设计。高铁项目中科技部与铁道部的合作实践说明,科研活动与产业发展密不可分,科技成果转化对象由“已经形成的成果”前移到“科技成果研发中的知识传播”,科技管理部门和产业部门紧密协作有利于突破现有科技体制的束缚,是提升我国基础研究能力与产业创新能力的重要途径。②程广宇、高志前:《关于我国高速列车创新组织的经验分析》,《中国科技政策与发展研究:2011年调研报告精选》,中国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12年版,第211页。可以说,由于基础研究与技术创新、产业发展交互作用的复杂社会网络已经形成,原创成果到产品、产业的应用周期大为缩短,科技成果短期内实现产业化已成为现实。屠呦呦主导的青蒿素研究成果获得诺贝尔奖已经充分说明了这一点。这是我们在由“赶超国”向“先导国”地位转变过程中,科学基金必须面对的一个客观环境,需要我们做出前瞻性的战略部署。《“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提出,要深入推进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加强科学基金和其他科技计划的成果共享与工作对接,从基础前沿、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到应用示范实行全链条创新设计,一体化组织实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十三五”发展规划》也要求发挥联合基金的导向作用,促进产学研合作,引导社会资源解决关键科学问题,推动特定领域、行业或区域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所有这些都说明,我国基础研究管理正在向符合国际潮流的方向转变。而且,为了保证科学研究的顺利进行,基础研究成果的技术化与产业化是必须高度重视的课题。

三、努力推进从基础研究到出口的全过程研发管理

《“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提出要完善创新导向的评价制度,“正确评价科技创新成果的科学价值、技术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文化价值”。就应用研究来说,理解这个判断并不难。但是,一旦这种认识延伸到基础研究领域,反对的声音就多了起来。其实,加强科学基金项目知识产权管理并不是要让科学家成为企业家,而是强调要注意研究成果经济与社会效应的发挥,关注科学价值之外的其他价值。事实上,这种科学价值之外的价值属性一直为社会所承认。1993年诺贝尔生理医学奖获得者菲利普·夏普就指出,科学进步能够改变世界,它从实质上改变了我们的生活方式。显然,对科学的这种认识已经超出了传统知识创造的范畴。能够创新的人,一定是能够跨越自己专业领域、看到不同事物间联系的人。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今天我们极力推动的事业。经验表明,只有建立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才是可靠的。科学基金产出的大量专利,是我们在创新创业时无法忽视的一个重要的技术来源。国家加大基础研究支持力度的初衷是为了用高水平的原创性成果推动应用研究与产业升级,攻克一批影响发展全局的重大关键技术难题。如果作为技术载体的专利处于闲置状态,显然不符合国家不断提高科学基金财政支持力度的原初目的。2016年我国“草根”创业非常踊跃,包括个体工商户在内每天新成立企业4万多家,年终全国市场主体达到了8700多万户。但是,拥有高质量技术成果的高端科研人员创业活动并不活跃,而且对于科技人员是否要去从事成果转化,虽然国家法律和政策大力支持,但来自舆论上的反对声音仍不绝于耳。从创业主体对就业的贡献度来说,草根与专业科研人员所起的作用相差很大:前者带动就业的比例一般是1:3,而后者往往在1:10以上。调查显示,目前我国科技工作者有60%的人有创业的意愿,不过真正付诸实施的比例相当低,仅2%多一点。①这一现实使真正以科技创新驱动的创业比例明显偏低,需要想办法进一步释放科研人员的创新创业潜力。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所以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就在于它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增进人民福祉作为重要使命。科学家有尊严体面的生活不仅要靠国家进一步加大基础科研投入,更有赖于科学家研究成果转化收益的实现。这也是当前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修订以及国家深化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的核心所在,也是符合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基本原则的。为了适应国家科技治理方式现代化的需要,国家科技管理部门需要以认识取向与应用取向兼顾对基础研究的功能进行再定义,并在此基础上培养科学家的“科研产出率”意识。我们要认识到,以经济发展为核心的科学技术政策是世界各国关注的焦点,而经济场域的科技政策研究也是当前学术研究的重点内容之一。科学基金可以借鉴美日等发达国家的做法,综合考虑基础研究的现状与国际水准、社会与产业界的需求等现实因素,针对影响大的具有战略意义的研究课题,尝试增设新的资助工具,实现从抽取与设定研究主题、开展实际研究乃至最终出口即产业化的迅速衔接。在这方面,科学基金已经有了比较成功的探索与实践。1986年基金委成立后不久就设立了联合基金以满足特定地区或产业的需求。可以说,大力推进基础研究发展是我国实现产业结构优化的重要支撑力量。例如,为了实现OLED技术的自主产业化,解决材料、器件工艺与驱动方面的关键科学技术问题,科学基金在1989-2005年间,投入1323万元连续资助清华大学邱勇教授团队进行有机电致发光基础研究,最终推动了有机电发光显示器的产业化进程,使该团队在国际上率先推出OLED装饰照明产品、透明点阵显示产品与双面显示产品等。“神七”舱外航天服上使用的就是该团队研制的OLED显示器。这个案例表明,基础研究积极介入产业发展提出的技术需求研究,回报是非常大的。此外,煤气化直接制烯烃、深层超深层油气藏压裂酸化高效改造取得重大突破以及微纳结构成像技术为高分辨对地观测提供重要支撑等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研究成果不断涌现,同样说明了上述结论的正确性。

目前我国很多科学基金项目表现出了致力于解决特定产业发展技术瓶颈的迹象。②在科学与技术的区别依然存在、科学与技术一体化趋势同步加强的情况下,我们必须努力建立科学与经济之间的联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十三五”发展规划》提出,科学基金应关注影响长远发展与产业变革的重大科学问题。也就是说,科学基金一定程度上介入产业发展是不应该受到指责的,即使是适当增加新的职能或资助工具,也不违背2015年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相关规定。

市场或人类生活是激发科学家自由探索灵感的源泉,一味强调科学应该免受经济、社会的影响,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科学家的思维空间,不利于以“自由创造”为特征的科学选题的确定。科学家缺少积极参与市场的意识是中国科技各种量化指标世界领先但多数产业核心技术依然受制于人的根源所在。科学家蔑视科学所带来的任何经济利益是古希腊灭亡的原因之一。①特伦斯·基莱:《科学研究的经济定律》,王耀德等译,河北科技出版社2002年版,第45-49页。因此,今天我们必须将科学家从传统的“科学的社会契约”的藩篱中解放出来,认识到科学与经济相结合的必要性及其途径选择,将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暴露出来的实际问题作为科学家进行基础研究的动力源泉,一味回避基础研究的应用属性是不对的。其实,《“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在规划基础研究发展时就非常重视强化目标导向的基础研究与前沿技术研究,提出要推动基础研究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紧密结合,通过前者的突破带动我国变革性技术的出现与发展,进而为未来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与产业变革提供科学储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十三五”发展规划》关于学科布局与优先领域的选择说明,在某种程度科学基金已经在扎实进行这种转变,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提供科学依据与技术支撑已经纳入科学基金支持的领域之中。

当然,这种转向不是说要让科学家都直接介入商业活动。因为具备将学术研究成果商业化的创业技能的科学家很少,加上好奇心驱动的基础研究本身的商业化意识与前景就很低,不能保证企业获取其所需要的技术。②柳卸林、何郁冰:《基础研究是中国产业核心技术创新的源泉》,《中国软科学》2011年第4期。但是无论如何,要实现科学基金项目成果的技术化、产权化、商业化与产业化,并在此基础上将原本知识性和理论性较强的研究成果转化为与人类福祉增进直接相关的现实生产力,则必须借助于专利这一知识产权形式来进行。中国在国际上缺乏引领性的创新产品的关键在于基础研究能力不足,背后的根源则是我们的知识产权文化没有发育成熟。因此,在科学基金未来的管理中,需要借助知识产权这一媒介,对如何实现知识创造、技术创新、产业发展的深度融合做系统的设计,谋划科学基金管理方式的适度变革。

四、形成“理解与同情”基础研究发展的文化理念

经过持续多年的两位数高速增长,目前我国经济已经进入“发展新常态”。在资源能源、生态环境等约束不断增多的今天,要突破自身发展瓶颈,解决我国经济与社会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可行的出路在于创新。整体来看,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发展,我国科技水平大幅提升,一些重要领域跻身世界先进行列,某些领域正由“跟跑者”向“并行者”、“领跑者”转变,确立科学技术“先导国”的战略目标已经提上议事日程。科学技术先导国的重要特征之一就是不仅经济体量大,而且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强,能够实现科学技术与社会发展的良好结合,推进科学向技术、技术向产业的有效转化。多年来,由于我国社会没有形成对科学技术发展的有效需求,科技创新中的“孤岛现象”十分严重。只有完成从科学研究、实验开发、推广应用的三级跳,才能真正实现创新价值,实现创新驱动发展。③习近平在中国科学院第十七次院士大会、中国工程院第十二次院士大会上的讲话,见新华网2014-06-09。从2010年起,我国数学、物理化学、材料、计算机和工程等学科排名就已经进入世界前5名,我国的基础研究实力已经很雄厚,为什么很多关键技术还受制于人?关键就在于基础研究对社会发展的辐射作用没有得到有效发挥,没有考虑自己这“第一棒”成果产出后如何对“下一棒”发挥作用的问题。

可以说,当前我们对基础研究的看法还停留在经院科学时代,没有看到在以科学为基础的产业快速发展的今天,实现科学共同体观念的必要性。创新驱动发展本质上就是知识产权立国战略。科学基金产出的专利存量巨大,增速快,完全可以在打破“孤岛现象”、做好“接力赛”这一战略布局中发挥引领作用。部分高等院校向技术型院校转型政策的出台,某种意义上就是要高校科研人员必须有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的动力和积极性;对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填报工作,财政部、科技部2017年3月27日下发通知,明确到2020年填报范围要实现国家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与高等院校的全覆盖。高校作为科学基金的承担主体,必须改变传统的思维定势。要认识到,加强基础研究的知识产权管理与过去片面强调的应用导向不同,目前科学界在这个问题上的不同意见主要是多年形成的惯性的自然的、本能的反应,而非科学判断的产物。

换言之,当前对基础研究实用性(知识产权化管理)的否定主要是一种基于特定利益维护的考量。一人同时申请基础研究项目与应用研究项目说明两个问题:一是科学家的利益取向很明显,只不过利益设定仅仅局限于个体或者科学系统内,缺少对更广阔的社会责任的关注;二是科学家本身就认为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是相通的,无法截然分开。明白了这一点,就能够清楚理解在基础研究专利化管理问题上的否定意见主要是来源于认识和文化因素,而非对“科学自主性”的维护。信任是双向度的。在国家与科学共同体的博弈中,国家首先付出了成本,相对科学共同体而言处于比较被动的位置,为了能够对公众有所交代,自然要想方设法保证投资能够取得公众认可的产出。在这个问题上,片面谈论加强对科学共同体的基本信任与理解是不合时宜的,因为科研诚信问题已经使政府承担了公众施予的很大压力。在基础研究与其他科技计划竞争经费的背景下,科学基金要想继续提升公众对自己的“理解和同情”,推动基础研究成果产权化与产业化显然是一条可行的路径,这就需要我们在科学文化理念中将科研诚信与产出率问题提上日程。这种文化创新的一个标志就是我们对基础研究与产业发展关系的认识在不断深化,逐渐形成关于科学基金功能的新认识,开始以民生问题为导向部署科学研究,注重其在解决社会问题中的作用。例如,为了充分调动全社会科技资源助力精准脱贫,2016年10月公布的《科技扶贫行动方案》决定由自然科学基金会与科技部等部门共同开展“科技扶贫行动”。这是在国家层面首次强调基础研究要介入具体的民生领域。

进入2017年,这种趋向更为明显。《关于促进移动互联网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在移动互联网发展上,要统筹基础研究、技术创新、产业发展与应用部署,以产业生态体系协同创新为目标,加强产业链各环节的协调互动。《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三五”行动计划》再次强调结合科技重大专项与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实施,组织科研攻关,争取在防控关键环节取得突破,同时加快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为防治工作提供有效技术支撑。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部际联席会议也将自然科学基金会共同列为组成单位,强调要主动研究制定促进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上述文件表明,国家层面已经逐渐摆脱了过去的传统看法,开始在促进基础研究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上下功夫。科技创新是高度活跃的领域,科技体制改革永远是进行时,科学共同体必须注意到政策已经发生和正在发生的变化。李克强总理2017年1月与外国专家座谈时,对斯托达特既在工程应用领域取得创新成就又在化学基础研究领域获得诺贝尔奖这一事实非常感兴趣,强调我们在做基础研究时,要有更开阔的视野,要及时关注市场与社会的变化。①李克强与外国专家纵论文化多样性和经济全球化,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2017-01-22。由此我们可以看出,那种以维护科学共同体的自由探索权利为名抵制基础研究要回应社会诉求的做法是站不住脚的。要认识到,注重基础研究成果的实用性,是完善人才激励评价机制使科研人员“名利双收”的政策设计,与“学风浮躁”是不能划等号的,这恰恰是一种高度的社会责任感的体现。美国拜杜法案确立的知识产权管理原则在我国科技立法中已经得到确认,但是科学共同体却没有行动起来。人财物的片段化是影响创新驱动全链条发展的重要因素,而产出一批从原创到应用、支撑创新驱动发展的重大成果是科学基金支撑创新驱动发展的理想状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提出建立国家科技成果信息系统,开展应用类以及基础研究中具有应用前景的科研项目成果信息汇交。这为我们开展科学基金知识产权的转化利用提供了政策依据与现实可能。

事实上,面向需求的基础研究资助体制与机制的构建是近年来科学基金管理中的一个努力方向。这一探索是我们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落实“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原则的具体实践,与当前我国学术界强调的给政治经济学植入中国元素的努力是一致的。可以说,当今时代,基于科学发展的重大技术突破层出不穷,航空、航天、电子、核能、计算机、互联网等领域里程碑式的技术革命井喷式出现,极大地提高了人类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的能力。如果我们对基础研究的认识还局限于知识产出这个层面,将会大大落后于世界。这是我国科学基金加强知识产权管理需要面对的一个客观环境,也是必须重视并加以解决的一个问题。

C93

A

1003-4145[2017]12-0135-06

2017-06-12

李建民,男,博士,山东理工大学科技政策研究中心教授,研究方向:科技政策与科技管理。

南爱华,女,山东理工大学科技政策研究中心讲师,研究方向:科技政策与科技管理。

王在亮,男,博士,山东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研究方向:国际政治经济学。

本文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项目编号:L1422005)、山东省年度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部分)重大项目(项目编号:2016RZB01046)、山东省社科规划“治国理政”研究专项(项目编号:16CZLJ16)的阶段性成果。

①尚勇:《想事干,就有干不完的事》,《人民日报》2016年1月29日第20版。

②程鹏、柳卸林、陈傲、何郁冰:《基础研究与中国产业技术追赶——以高铁产业为案例》,《管理评论》2011年第12期。

(责任编辑:栾晓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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