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像识别技术中的影响因素试析

2017-04-08 17:30翟金良陈云栋杨凯然
山东化工 2017年16期
关键词:案犯相貌目击者

翟金良,陈云栋,杨凯然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辽宁 沈阳 110854)

人像识别技术中的影响因素试析

翟金良,陈云栋,杨凯然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辽宁沈阳110854)

人像识别利用人的相貌特征进行分析与研判,确定是否为犯罪嫌疑人的图像识别技术。目前人像识别技术在理论与实践的应用方面受诸多因素的影响:有的来自人像特征;有的来自被害人、当事人或者目击证人;也有的来自人像识别的工作人员,这些不利因素往往会影响人像的准确性鉴别,为了解决这一类问题,促进进人像识别技术的应用发展,切实的完善信息反馈力度,能够为案件侦破提供理论依据,为刑事诉讼提供相关证据。

人像识别技术;人像特征;影响因素

人像识别技术发展到今天已经日臻完善且相当成熟,但仍面临着诸多问题,人工识别和自动识别都是对检索到的所有相似人像做出评价和排序,然而最终还需要人工加以确定。人像识别人员文化水平参差不齐,大部分文化程度不高未受过专业学习,犯罪分子的反侦查意识越来越强,故意采取各种伪装手段进行犯罪活动,造成人像识别的准确率下降、难度加大,如何采取有效的应对机制顺应基层的复杂形势则显得较为紧迫。

人像识别技术的基本依据,是利用人的相貌特征所具有的稳定性和差异性以及人的大脑记忆和再认识的相对准确性。首先,人的生物特征是由基因控制的,一般是终生基本不变或有规律变化的。它是个人特有的内在属性,既有其独特的稳定性也有因人而异的差异性,是人身确认的最理想依据。其次,人的记忆能力实质上是大脑对信息的存储和反馈再现,大脑记忆的相对确定性决定着人像识别技术的成功运用。

1 影响人像特征反映的因素

1.1 光照对特征的影响

同一个人在不同的光照条件下拍摄的人像特征不一致,受光照角度、光线亮度等因素的影响较大,例如:一个嘴唇上带有一颗痣的人正面打光拍摄时能看到这颗痣然而要是从头顶打光这颗痣就会被掩盖掉,所以光照角度对人像特征的识别影响较大。

1.2 年龄对特征的影响

不同年龄的人由于时间的原因,脸上的皱纹变多、牙齿脱落、眼睛变缩、发际线变高、头发变稀疏等等这些特征表明随着年龄的增长人像识别难得在逐渐加大,人像的认定工作则不易进行,在实际工作中要寻找不容易随着年龄变化的明显的、稳定的特征。

1.3 摄影条件对特征的影响

在对照片进行翻拍时,由于翻拍的偏角、摄影时的短焦、近距造成的变形,会引起人像的部分变性,人像识别时要注意对其矫正处理,否则变形人像很难进行同一鉴定。

1.4 化妆及美容对特征的的影响

女性同志都比较喜欢化妆,化妆前后皮肤的颜色光泽、眉毛的弯曲形态、有时也会增加配饰等各种状况则对人像的鉴定来说很难界定,实际办案工作中,要注意观察,分析那些不易掩盖和伪装的特征,例如行走姿势、习惯动作等肢体语言。

2 被害人、当事人或目击者的影响因素

2.1 心理因素

全面、客观、细致、准确的描述是人像组合的前提,而当事人或目击者的心理状态直接影响着描述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有三种情况值得推究:一是积极主动与工作人员配合,竭尽所能地描述案犯相貌,一般为被害人或事主;二是敷衍了事,表现出急躁不安和心烦的状态,一般为旁观者;三是因叙述人的紧张、恐惧、羞涩等心理不能准确描述。因此针对以上情形,工作人员在人像组合前应主动和描述者进行必要的沟通和交流,增强其责任心和正义感,排除心理障碍,更好的完成人像描述,有效的再现嫌疑人相貌特征。

2.2 记忆因素

由于当事人或目击者与犯罪嫌疑人接触时间短或受案发当时环境条件的限制,容易出现记忆模糊,由于是短暂记忆大脑也往往会存在反应时间所以对犯罪分子的外观特征缺乏理性的认识,过多的是感性认识。针对这种情况,此时应暂停人像描述,让描述者在室外休息,散步,放松紧张的心绪,待当事人或目击者完全放松后再进行人像部件的选取和组合,有时我们也可以和描述人进行适当的沟通,有针对性地提供人像部件资料,从而减少无关的人像部件数量,提高工作效率。

2.3 文化素养因素

由于每个人的文化程度、实践经历均不相同,观察能力、表述能力以及认识能力更是千差万别,对于这类情形,工作人员要细心倾听,从他们的只言片语中寻找、发现、领会案犯的容貌特征;然后再根据他们的描述进行循序渐进的启发式引导,要善于发现和捕捉有用的信息。如脸部有无疤痕,有无胎记,你对案犯的哪个部位印象最深刻,由脸部自上而下,由左及右附带提及往往会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1]。

3 工作人员受影响的因素

3.1 工作人员要以询问对象的描述为依据,但不能硬套

由于他们描述的人像是抽象的、普遍的、瞬间的,因此在人像识别的实际操作中要使他们的描述具体化、形象化、客观化,通过不断的更换部件以求达到最佳的人像识别,再通过感观确定最后的人像容貌。然而值得提醒的是有些描述者有可能是案犯的同伙,那么他们所描述的人像就不能相信,所以在实际的案件中要综合考虑,尽量排除不必要的干扰[2]。

3.2 理清部分与整体的关系

部分指的是人像识别中的单个部件,而整体则指的是单个部件组合后形成的人的相貌。当事人或目击者由于受环境或心理作用的影响,往往看到的是案犯的局部特征,如果在人像是被过程中刻意追求每个部件、每个细节的高度相似,就会忽略整体相貌的相似度,顾此失彼确实不可取。所以人像组合时选择单个部件的时候要兼顾整体的相貌特征,就需要考虑部分与整体的相关性[3]。

3.3 当事人或目击者刻意追求细节特征的完美无瑕

有些案件的被害人由于破案心切总希望人像识别应该与案犯每个细节、每个神态都相似即形似神似,组合过程中就会要求工作人员过多的修改细节特征,其实这样往往会适得其反。人像识别毕竟是虚拟的人像,当事人或目击者观察到的人像特征是相对静止的,是大脑的瞬间记忆,所以不可能把人的相貌特征观察的细致入微,所以工作人员要引导当事人或目击者,不要追求“细”,而要追求“像”。这样才有利于普通民众识别辨认,更好地让组合的人像服务于侦查破案[4]。

人像识别技术在实际的刑侦工作是一种能够识别犯罪嫌疑人的重要刑侦手段,在案件的侦破工作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实践中我们应合理的利用该技术,工作人员要与当事人或目击者密切配合,既要自己领悟也要让他人领会,克服各种不利因素的阻挠,充分发挥人像识别技术优势,客观、准确、真实的反映犯罪嫌疑人的有关相貌特征,为侦破案件提供坚实可靠的技术支持。

[1] 杜红平.浅谈计算机人像组合系统在实践中的应用[J].刑事技术,2004 (5) :49-50.

[2] 杨武杰.刑事记忆画像浅谈[J].刑事技术,2013(1):35-36.

[3] 张 丽.浅析模拟画像在在侦破中的运用[J].刑事技术, 2013(2):44-46.

[4] 徐志标.模拟画像与法医人类学等学科的关系[J].刑事技术,2013(3):43-45.

(本文文献格式:翟金良,陈云栋,杨凯然.人像识别技术中的影响因素试析[J].山东化工,2017,46(16):133,135.)

D918.2

:A

:1008-021X(2017)16-0133-01

2017-06-15

翟金良(1992—),山东泰安人,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声像资料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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