刁永锋
教师职业道德亦称之教师道德或师德,是社会职业道德的一种表现形式,是教师在教书育人过程中道德观念、行为规范及其道德品质的总和。[1]它是在长期的教育教学实践中形成的对教师职业的基本要求与期待,对教师角色有着全面的、深远的规范与调节作用。教师职业道德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教育教学质量,它是教师队伍建设的核心、是教师发展的灵魂、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本保障、是提高民族素养的动力之源。正如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所言:教育者的崇高道德品质是教育获得成功的最重要的前提。[2]教师发展就是一个教师不断习得教师角色和社会期待、由不成熟到成熟的一个动态的过程,它包括知识、技能、师德等内容的成长,其中师德的成长是教师发展的灵魂,在整个教师发展中起着指引性、精神性的作用。[3]教师职业道德是一个常谈常新的话题,在新的历史时期,讨论教师职业道德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自人类产生教育起,教师职业道德就成为了人们关注的重要课题。随着教育的不断发展,教师职业道德的内涵、特性与要求也发生着深刻的变化。不同的历史时期和不同的国家,教师职业道德有着较大的差异,它体现着一定时期社会与教育的发展状况。可以说,教师职业道德同教育相生相伴、相得益彰。我国历史上有着重视教师职业道德的优良传统,如孔子提出的“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