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环与备胎:斯坎伦道德契约主义面临的论证难题

2017-04-13 03:20:46陈代东
上饶师范学院学报 2017年4期

陈 代 东

(华南师范大学 政治与行政学院,广东 广州 510631)

循环与备胎:斯坎伦道德契约主义面临的论证难题

陈 代 东

(华南师范大学 政治与行政学院,广东 广州 510631)

约翰·罗尔斯在《正义论》中复兴的契约论证方式在最近三十多年从两个互竞的方向得到了拓展。一方面是大卫·高蒂尔在《协议而致道德》中通过审慎理性对利益的追求开出道德;另一方面是托马斯·斯坎伦在《我们彼此负有什么义务》中通过道德理性为道德的正当与不正当所做的辩护,这种契约主义比较忠实地追随了罗尔斯。斯坎伦的契约主义论证面临着循环论证和契约是备胎的批评。不过,对斯坎伦的契约主义循环论证和备胎的批评失之宽泛和轻率;斯坎伦的契约主义论证在选择、验证道德原则中担负了重要作用,既未循环,也非备胎。斯坎伦的契约主义是当前道德契约论中最为成熟的版本。

托马斯·斯坎伦;契约主义;循环论证;备胎

一、契约论方法论危机

众所周知,约翰·罗尔斯于1971年发表的巨著《正义论》被视为契约论在当代得到复兴的标志,且应用的领域从政治为主转向道德为主,从而使道德契约论在当代蔚为大观。继罗尔斯之后,道德契约论在相当不同的两个方向得到了发展。一个方向是大卫·高蒂尔(David Gauthier)在《协议而致道德》[1]一书中阐发的霍布斯式的自利道德契约论,他把道德视为为了相互合作的利益而对自己最大化自利理性的约束,从而从审慎理性中开出道德,打通了非道德价值与道德价值之间的通道。……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