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中岭+孙浩
【摘要】在互联网快速发展的新形势下,知识产权的表现形式呈现日趋的多样化特点,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也存在着明显的立法迟延,本文拟在分析网络知识产权的现实影响,剖析其特点及表现形式的基础上对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产权保护提供借鉴。
【关键词】互联网;知识产权;法律保护
作为信息传播的手段,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发展不断冲击着传统行业原本稳固的格局,丰富的信息含量、迅捷的传播速度使得人们更愿意采用网络途径对知识及新闻热点进行分享,知识产权的表现形式更为多样化,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在新形势下也因此显得更为严峻。
一、网络的发展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影响
1、共享性与封闭性的冲突
网络的诞生,主要目的就在于为人与人之间信息的传播提供更便捷的渠道,因此从互联网信息的本质属性来讲,共享性、公开性是其与生俱来的天性,用户通过网络将信息以数字化的形式相互传播,使得知识、智力成果通过公开渠道为他人所知悉。
知识产权作为一项权利是对个人或者集体智力成果的保护,这种保护本身就存在着封闭性的特点,意在保护智力成果不受他人侵犯。
公开性与封闭性本质的冲突是现今互联网环境下知识产权保护首先要解决的问题。
2、无限性与地域性的冲突
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发展是为了满足人们对于信息傳播速度与低成本的要求。在世界任何角落,通过互联网均可获取网络信息,而知识产权则有地域性的特点,在不同国家和地区对不同知识产权保护的范围和力度存在着明显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