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宽容论者的诞生

2017-05-17 07:29石勇
南风窗 2017年10期
关键词:论者同情头脑

石勇

当他学会并习惯了用假自我去体验自己,去和世界打交道时,就形成了害怕、逃避真自我,却更多地理解、认同、同情假自我的思维-情感模式。于是,一个伟大的宽容论者诞生。除了心理之外,一切看上去都很高尚。

这个社会上什么样的人都有。比如,网络上有一种人被称之为“圣母婊”。在这里,为了避免低俗化的嫌疑,我就不用“圣母婊”这个网络称呼,而是把这些人称之为“宽容论者”,但意思一样。

宽容论者的一个典型特征,就是高谈爱心、宽容,不问是非,不问公平,只是要别人无原则地包容、原谅另一些人,否则就有道德错误。

他们并不仅仅是表达情感的乌合之众,而是有一套可能还比较学术的理念,并且把它当成了解决社会冲突问题的药方。我印象最深的就有这样的句式:“不能以公众狂欢的方式杀死一个人”、“比死刑更可怕的是不宽容”。

宽容是一种美德,但一个人动不动就要别人宽容一些人渣,这种道德情感来自于哪里?有心理动机吗?如果说像特雷莎修女这类身体力行的人算是圣母,确实非常高尚的话,那么宽容论者只是在慷他人之慨,高尚似乎只是体现在其语言中。他们是怎么成为这种人的?我对此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中国古话讲“做人”,已经明说了,人是做成的。关键是,“做”是什么意思?

我想到了王阳明所说的“知行合一”。它并不神秘。用我的心理学理论解释一下的话,所谓的知行合一,就是头脑上理解,心理上体验,人格上担当,身体上行动。一个人是宽容论者也是“知行合一”的结果。那我们就需要从头脑、心理、人格、身体这些人的存在的功能去找了。

语言分析

我曾经出了两道题,对于一个人来说(人的存在=头脑+心理+人格+身体),我们如果说他有格局,这是一个什么概念?宽容又是一个什么概念?我的用意在于训练一种对语言的敏感,进而对真相敏感。

很显然,格局跟身体的功能没有关系。但它跟头脑是有关的。我们直觉到,一个有格局的人,好像是做大事的样子。而要做大事,必然有一种对世界的把控感或洞察,要认知很多东西,根本没有“盲目的格局”这种说法。而一个人有格局,也意味着心理结构的包容力比较强,很开放。当然,它更是跟人格息息相关,所谓“格局”,已经有人格在担当上很厉害的意思。

所以,一个人要培养格局,无非是同时培养这几方面,缺一样的人都难说他有格局。

宽容呢?

这是一个好词。一般来说,好词都会被各社会群体抢占,用来作为利益博弈和心灵气质竞争的武器。而正因为如此,某一个群体所抢占到的好词,也容易因为自己的行为,被竞争对手污名化。这些例子很多,我就不列举了。

总之,一说到宽容,我们就想到这个人挺高尚的。它是头脑的功能吗?明显不是。因为它没有思考,没有分析,没有预测,沒有推理。换句话说,宽容不需要用脑子。

那么宽容跟心理有没有关系?想象一下生活中的例子,有一个人渣,伤害了你,然后有圣母婊要你宽容他,你照做了。这个时候,你明显心理非常不舒服,压抑着痛苦、耻辱和仇恨。你要把它们吞下,而且不需要用头脑去考虑是非公平才可能做得到宽容。所以,宽容肯定跟心理有关。心理要干的一件事情,就是负责压抑那些杀伤你内心的诸如痛苦、耻辱、仇恨的情感情绪。

宽容跟人格有没有关系呢?从直觉上我们发现,宽容体现出一种超越是非公平思考的道德观念,正是人格在驱动、支撑着一个人去宽容。另外,仅仅是心理上忍着那些杀伤内心的情感情绪,好像还不行,心理没那么大的能耐,还需要人格去帮忙,要靠人格的力量才可能成功地压抑。所以,宽容代表了一种对人格的透支。

由此我们就明白宽容的本质了。它有三步曲。

第一步:不用头脑,不问正义是非;

第二步:用心理去忍受各种跟正义是非联系在一起的情感情绪,比如被伤害时的痛苦、耻辱、仇恨,也就是说,让心理藏污纳垢;

第三步:用人格去支撑这种心理的藏污纳垢,并且,尽量去洗,以显得自己道德高尚。

所以我们看到了什么?宽容对一个人心理对污垢的忍受能力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本来,一个人被伤害了,有愤怒,有耻辱,有仇恨是很正常的,是自然情感。但宽容要求他必须忍受,他就必须压抑这种自然情感。这个正常情况下难以做到。而被压抑的自然情感也会变成内心的一种毒。所以为了显得自己这样做挺高尚,他就必须透支人格。

一个宽容的社会好像是挺不错的。但宽容对于一个人有没有后果?我发现后果严重。

宽容属于用一种游戏规则去修改另一种游戏规则。比如杀人放火,大家习惯用正义的角度去思考,但宽容论者跳出来后,却把它从一个头脑思考的问题,变成了一个用心理去承受,用人格去宽恕的问题。这么不讲游戏规则,不讲逻辑,显然会给头脑带来一个后果:愚化。

心理上的后果不用讲了,这种对自然情感的压抑,本身就是在制造心理上的问题。

人格上呢?因为一直在用心理藏污纳垢,一直企图用人格去洗,所以真正的圣母,其实是不多的。它需要一个人极高的心理和人格修炼。像特雷莎修女这样的人恐怕凤毛麟角。而多数人,如果要显得自己这么高尚,恐怕只是伪君子,心理和人格根本做不到,只能装。

宽容论者呢?估计直接就是伪君子。他们不是让自己去这么高尚,而是站在道德制高点上,去慷他人之慨,通过这种“宽容”的宣扬以显得自己高尚。这个不需要付出什么代价,而且还非常有快感。

他们为什么那么乐于去宣扬宽容呢?我发现了一个心理动机:合理化。他们得把自己藏污纳垢给合理化(因为强调一次就意味着合理化一次),而认同的人越多,他们就越显得合理,并且越显得高尚。因此,他们其实和某些宗教徒一样,从骨子里,就倾向于把所有其他人也变成和他们一样的人。

心理产物

我们可以问一问这个问题:如果A伤害了B,或者B的家人,而B恰好有监护权或能代表亲人意愿,那么,谁有道德上的资格选择宽容?

答案很清楚:只有B才有这个资格,其他人,其他机构,一概没有。因为,只有B是切身的利益相关者,其他的不过是利益无关者。并且,是否选择宽容,属于B自由意志的范围。他选择宽容,是已经问了是非,预设了正义的存在,而没有用宽容去践踏正义。

在这里,宽容或许是一种个人的美德,但跟社会无关,不能说其他人就应该敬仰效仿。绝对不可以说宽容比就正义高尚,和正义构成了一个价值等级并且排位比正义高。正如选择宽容不代表做对了什么一样,选择正义的惩罚也不代表他做错了什么。

所以,圣母只是代表个人修为。

但如果那些利益无关者按捺不住跳出来了,大声嚷嚷要B宽容,不宽容好像就有错,性质就完全不一样了。他们并不是在承认正义的基础上用宽容去化解一些东西(宽容的意义恰恰就在这里,是面对解不开的结之时的一种明智的社会冲突解决方案),而是根本不承认正义的合理性,认为正义是有错的,力图用宽容的游戏规则去取代正义的游戏规则。这种慷他人之慨的行为,看似高尚,其实是心理的一种特产。

我想先引述一下加拿大政治哲学家查尔斯·泰勒的一个发现。

熟悉西方政治哲学的人都知道,几百年来,一直有两派人在较量。一派我们可以叫做“消极自由”,杰出楷模有波普尔、伯林等很多人。另一派叫做“积极自由”的,优秀代表是卢梭、罗尔斯等人。他们分别有很多拥趸,争来争去。

在这些争论中,泰勒老师发现,“消极自由”的那帮人很不老实:

“在讨论的过程中,人们非常容易盯住极端的观点,甚至是被漫画式地曲解的观点不放。积极自由的反对者总是把积极自由的极端变体加到积极自由的拥护音头上,但是这些消极自由的拥护者好像很愿意采用消极自由理论中最粗糙的版本……这就好像是一个人要从根基上砍断积极自由理论,为此即使付出缩小自己理论的范围这样的代价也在所不惜。”

泰勒老师的意思是:有一个人,为了干掉对手,必须要去黑对手,哪怕让自己显得像个“白痴”也在所不惜。

我作一个比喻:假设猫科动物和犬科动物打架。猫科是“积极自由”派,有凶猛的老虎,也有温柔的小猫。犬科动物呢,是“消极自由”帮,有狼、狐狸,当然也有德国牧羊犬、中华田园犬,甚至很小的不咬人的宠物狗。犬科于是说猫科只是有老虎这些猛兽,为了显得对方很可恶,便说自己这一科只有狗,狼啊狐狸啊好像不属于它们一科的。嗯,泰勒老师大概是这意思。

“消极自由”的粉丝们之所以在头脑上有这样的推理,显然只是心理的产物。他们内心深处对“积极自由”理论背后的某些权力体系有厌恶和恐惧—比如法国大革命时的那种恐怖,据说其权力机器的理论设计就是来自卢梭的学说。正因为厌恶和恐惧,他们就不管你实际上说了什么,有什么丰富的含义,心理就指挥头脑一概认为你就是这种版本。而为了远离你,不跟你沾上一点共性,他们宁可缩小自己理论的范畴(就像为了避免自己沾上“凶猛”,把狼也开除出了犬科动物一样)。

于是,我看到了一幅其实挺滑稽的画面,一群理论家,看似说得头头是道,其实,这些推理,不过是服务于情感的反应而已。

真假自我

宽容论者的宽容,看似一种高尚的理念,也不过是自身心理的特产。

我在别的文章里,曾经引述过美国精神分析学家阿尔诺·格鲁恩所讲过的一个例子:美国耶鲁大学的一个学生,心理变态的男青年里歇特·赫林把他的女友杀了,然后,高尚的宽容论者就出现了。

情况是这样:赫林经過精心策划,手段残忍地杀死了女友,然后,他去警察局自首了,对警察说,他和女友度过了一个十分美好的夜晚,她睡着了。

根据法律,赫林肯定会被控告谋杀。但是,这个人渣的救兵出现了。耶鲁大学的一些社团为他辩护。这些人有神职人员,有天主教大学联合会的成员,有系工作人员,有大学的管理人员,也有高年级的学生。

在法庭上,一些人大谈要对赫林进行“宽恕”。一位修女说,每个人都有成为凶手的可能。总之,应该宽容他,否则,就很野蛮,很不文明。对此,受害者家属极为愤怒。有人问这些宽容论者:你们同情一个残杀无辜女子的人,但有过对无辜女子的同情吗?或者,难道不该是对残杀无辜女子的人感到憎恶吗?

而无数人注意到,这些宽容论者只是把杀手当成了同情对象,但对受害者的家属从来没有表示慰问。这和在中国社会发生的一些同情伤害者,却对受害者不闻不问的情况如出一辙。人类中的宽容论者确实具有相同的思维和情感模式。

格鲁恩发现:这些宽容论者之所以对受害者不闻不问,而对施害者同情,这种其实很反常的情感背后的原因是他们有一种自我憎恨。他们从受害者那里,认出了当初的自己—而这个自己,现在他们不仅害怕,也再没有一丝一毫的感情了。

但这个解释并不充分。如果说看到受害者,他们会看到当初的自己,这个自己是指什么?他们看到施害者时,又看到了什么?

为了清楚地阐明宽容论者是怎么进化成这种样子的,我们必须引入两个心理学的概念:真自我、假自我。限于篇幅,我假定很多人都知道它们是什么意思,所以就不解释了。

一旦这样,我们发现,宽容论者害怕从受害者身上认出的那个当初的自己,它的名字叫做真自我。他们从凶手身上认出的那个自己,是假自我。而这个假自我,正是他们现在体验世界时的主角。所以,他们是有感情的,因此也对凶手有感情。

我们来想象一下他们的成长史。

假设有这样一个人,小C。在她小的时候,父母“为了他好”,限制他的自由和爱好,不让他玩,要他上这个班学那个课。在一开始,他肯定不喜欢,因为这压抑了他的天性,也就是说,压抑了他的真自我。

但他的真自我太弱,不喜欢又能怎样?父母严厉地管束和打骂。他的真自我受到伤害,害怕父母。于是,启动了心理保护,把真自我给压抑,然后让假自我去面对父母,去讨好父母的欢心,从而获得安全感和“爱”。在这个过程中,他必须同时去害怕,去恨真自我,因为真自我的冒头,会让他受到来自父母的伤害。所以,他必须对真自我没有感情。

恨真自我,这正是格鲁恩老师所说的“自我憎恨”。那些宽容论者,那位修女只要一想到受害者,一看到受害者家属,立马就会回到自己小时候真自我弱小无力,被压抑伤害的处境,就会害怕、逃避,就不可能有感情。

在压抑真自我,同时用假自我去和父母—进而是世界—打交道的过程中,小C心里最清楚,自己用假自我去迎合父母,有多无奈,有多么值得同情。为了让自己迎合父母没有屈辱感和痛苦感,他必须去合理化父母的行为,认为父母这样做也是为了他好之类。所以,当他们看到施害者时,在心理上,也一眼就认出了当初无奈的、值得同情的自己,以及可以合理化其行为的父母。

去憎恨施害者,等于同时推翻自己成长的历史、打破心理保护、否定现在的假自我。没几个人能做到。弗洛伊德等人在临床心理中早已发现,要打破这种心理保护,要找回心理患者过去的真自我,非常之难。

事实上,小C在成长中变成了这样一个人:对自己的真自我一点都不宽容,要压抑—很多人会在以后心理保护的多次重复、恶化中发展到扼杀—但对用假自我去迎合父母,对父母压制自己却很宽容。当他学会并习惯了用假自我去体验自己,去和世界打交道时,就形成了害怕、逃避真自我,却更多地理解、认同、同情假自我的思维-情感模式。于是,一个伟大的宽容论者诞生。除了心理之外,一切看上去都很高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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