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华琴 蒋一禾

在2016年7月底举行的“第十三届中国国际合唱节暨国际合唱联盟合唱教育大会”上,全球合唱界的数十位专家建议“中国应更加重视合唱在美育中的重要作用”。与会专家认为,合唱是集体的艺术、和谐的艺术,是其他教育手段难以替代的重要形式。加强青少年的艺术修养,提高青少年的合唱水平,不仅仅是合唱艺术发展的需要,也是加强美育教育,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重要内容。
事实上,我国的中小学一直都在开展合唱教学,我们可以从国家颁布的音乐课程标准中找到相应的合唱教学要求。比如2011年版的《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在课程内容中明确要求:“3—6年级,有表情地独唱或参与齐唱、轮唱、合唱。7—9年级,在合唱中积累演唱经验,进一步感受合唱的艺术魅力。”在关于教学内容的几点提示中建议:“要更加重视并着力加强合唱教学,使学生感受多声部音乐的丰富表现力,尽早积累与他人合作演唱的经验,培养集体意识及协调、合作能力。”我们也可以在音乐教科书上找到不少合唱曲目,那么,为什么专家们仍然给我们提出这样的建议呢?显然,在操作的层面上,我们做的效果还不够理想,特别是在世界舞台上呈现出来的合唱发展水平与目前我国的国际地位是不相符的。究其原因,是全民的合唱基础薄弱,也是学校音乐教学中合唱教学的不力造成的。中小学课堂合唱教学不力的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