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水电梯安全调研报告

2017-06-03 17:03陈中证
科技创新导报 2017年7期
关键词:应对措施存在问题

陈中证

摘 要:随着城镇化建设速度的加快,高层建筑越来越普及,电梯作为垂直运输的交通工具,在高层建筑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并已成为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电梯作为一种特殊的交通工具,给人们出行带来方便,其运行的安全性、可靠性是大家普遍关心的问题,其好坏直接影响着人们的生活质量。

关键词:电梯安全现状 存在问题 应对措施

中图分类号:TU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7)03(a)-0164-02

市场监管局作为电梯安全监管部门,其承担着重大的安全责任,该局对赤水市电梯运行状况的调查了解、分析,做以下报告。

1 赤水电梯运行安全现状

多年来,赤水电梯运行情况总体平稳,没有发生电梯致人伤亡人事故,但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淡薄、电梯维保不到位、乘客使用电梯不规范等安全问题突出,电梯安全形势不容乐观。据贵州省电梯应急处置平台数据统计显示,今年3月1日至今,赤水市相关单位共实施电梯故障应急处理43次,解救受困人员86人。电梯故障发生场所为:住宅小区电梯32次,宾馆酒店5次,医院4次,机关企事业单位2次;电梯故障原因为:停电23次,机电故障13次,使用不当7次。

2 电梯主要存在的问题

事实证明,造成电梯故障频发的原因,大多数都存在一定的人为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电梯配置、采购和安装不规范。开发商为了降低开发成本,不严格执行《住宅电梯的配置和选择》规范,随意减少电梯数量或规格。如目前全市超过12层的住宅均未安装担架电梯,影响危重病人的急救,绝大多数电梯未安装断电自动平层装置,影响应急救援。出于成本考虑,开发商不倾向于采购质优价高的产品,即使购买品牌电梯,往往也是“简化版”。电梯的价位低了,非强制功能也就随之缩水,并在安装时雇佣技术水平低的人员施工,施工质量得不到保障,为电梯后续使用埋下了安全隐患。

(2)电梯机房设计不合理,运行环境差,导致电梯故障频发。多数电梯机房没有防尘装置,没有降温设施,建筑商忽视机房地板工程质量,毛坯地板,灰尘遍布,电梯运行环境恶劣。夏天机房内温度一旦超过40 ℃,将会导致电梯自动控制系统失灵,发生死机从而产生电梯困人或其他故障。另外,大量灰尘附着在电梯电路板和相关电子元件上,遇到下雨天或者潮湿天气,容易造成电子元件的失灵而烧毁电路板。电梯机房环境恶劣,电梯配件更换频繁在无形中增加电梯运行成本同时也缩短了电梯的使用寿命,加快了电梯更换的速度,也加重了业主的负担。

(3)使用单位管理不到位。大部分物业管理公司工作人员较少,未配备专人对电梯开展定期检查和必要的维保工作。即使是新装的电梯,如果管理缺失,维保不到位,也会频发电梯故障或事故。目前,大多数使用单位认为电梯维护保养工作是维保公司的事,未对电梯维保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从而导致电梯故障频发。另外,有些物管公司配备的电梯管理人员缺乏基本的安全常识,一旦发生困人故障,盲目救援。

(4)电梯维保工作不到位。为应付监管部门的检查,有的使用单位为减少电梯运营成本,和维保单位串通,在电梯维保上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走过场,做假记录,敷衍了事,能不做就不做。这种违规行为很难监管,给电梯安全造成了极大隐患。

(5)业主不正确合理使用。一些业主不懂得如何正确使用电梯甚至刻意损坏电梯,从而导致电梯故障发生。例如,有人由于等待电梯时间稍长,使劲按压或敲击电梯按钮,致使按钮失灵;进入电梯之后,特别是小孩上下跳动,重力过大导致超载装置启动停机;入住之前,装修的材料任意搬运,轿厢内沙子、水泥到处都是,没有对电梯进行必要的保护,不及时清除残渣,物管也没有对电梯进行有效的管理,破坏了电梯使用性能。这些行为都将缩短电梯的使用寿命,使得电梯安全隐患提早出现。

3 建议与应对措施

电梯安全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公众设施,一是要政府牵头,使用、维保、监管部门、检验机构及社会公众共同参与,齐抓共管。二是要明确职责,各尽其责,密切配合。三是要解决电梯后续运行经费保障问题,电梯在正常运行时有必要的维修经费。

(1)政府统筹协调电梯监管工作。

①加强宣传,形成长效的教育机制。建议由政府牵头,督促教育、安监、宣传媒体、社区等单位共同参与电梯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从学校、社会、家庭等全方位宣传电梯安全知识,教育大家如何正确使用电梯,提高业主对电梯的维护意识,让住户明白物业公用设备设施属于业主共有,关系到自身切身利益和安全。

②加强执法,形成长效监管机制。建议由市政府牵头,督促安监、住建、市场监管、特检机构等部门通力协作,共同参与电梯安全监管工作。从电梯的配置、采购、安装、使用、维保、管理等环节实施监管,确保电梯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满足电梯质量安全要求。

③制定电梯维保费用收取办法。按《物权法》,电梯产权为业主共有,电梯维保费用理所当然应由业主共同承担。建议政府在《业主公约》中明确电梯维保费用的收取方式,维保费用可按照住户收取,并可考虑与物管费用一并收取,在业主入住时,征得业主同意并签字确认,从而减少电梯故障无钱维修问题的纠纷。

④电梯安全责任保险机制,增强电梯抗风险能力。针对一些使用单位赔偿能力不足易引发纠纷造成不和谐的问题,建议政府要求物业公司等赔偿能力不足易造成纠纷的电梯使用单位购买电梯安全责任保险,通过保险救助机制,来弥补电梯突发问题产生所需要的经费,降低电梯使用的安全风险,从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使用单位规范管理,树立安全主体责任意识。

使用单位是电梯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物业管理公司等电梯使用单位是电梯的日常管理單位,对电梯安全负有主要责任,要切实增强安全意识。物业管理公司除按规定将电梯维保工作交给专业维保单位外,本着对业主负责的态度,还应安排取得电梯从业资格的人员对电梯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联系维保单位维修,重大问题向监管部门汇报,同时对维保单位进行有效的监督。

(3)维保单位强化责任意识。

①建立问责制度。维保单位应加强内部管理,落实企业各项制度,严格按照《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规定项目,按时对电梯进行半月、季度、半年和年度维护保养工作。企业负责人要将安全摆在首位,各管理人员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实施安全责任问责制度。

②加强安全知识培训和考核。维保人员不仅要持证上岗,还要熟练掌握业务技能,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和职业道德。企业要建立完善维保作业标准化工作流程,通过业务技能提高培训、操作训练、检验交流以及技能竞赛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维保人员的技能水平。

(4)强化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

①普及电梯安全运行常识。在“3.15”“安全月”“质量月”等宣传活动中,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平台宣传电梯安全相关法规,普及电梯安全运行常识及乘坐电梯安全知识。统一制作电梯安全知识宣传画,让每一个乘坐电梯的人都能看。

②强化群众监督意识,畅通监督举报平台。公众要对电梯安全工作进行监督,要求物业公司定期公布电梯安全运行情况。一旦发现违规违法使用电梯或维保电梯的行为,要及时投诉给安全监察部门,遏制电梯不良行为。

参考文献

[1] JG/T5010-92,住宅电梯的配置和选择[S].

[2] GB50096-2011,住宅设计规范[S].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S].

[4] TSG T5001-2009,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S].

[5]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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