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长江经济带在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中占重要战略地位。笔者试从目前我国长江经济带生态修复的法律制度现状入手,分析其存在的问题,通过借鉴国外相关经验,对我国长江经济带生态修复的法律制度提出一系列完善的建议。
關键词 长江经济带 生态修复 法律制度
作者简介:董青,安徽农业大学本科生,研究方向:经济法学。
中图分类号:D922.6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7.06.377
长江经济带沿线是我国经济发展较为发达的地区,但其环境状况令人堪忧。上游地区水土流失和石漠化问题频现,中游地区湿地破坏严重,下游地区各种环境污染泛滥。近几年,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一直是两会热议的话题,长江经济带生态修复法律制度的体系化构建已是大势所趋。
一、生态修复法律制度概述
(一)生态修复法律制度的理论基础
生态文明是可持续发展的奠基石,是民族未来的寄语,因此建设生态文明对我国经济发展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完成建设生态文明的这一重大任务,需要我们抓住历史机遇,大力推进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增加生态修复投入,实现人类文明与生态文明齐头并进。
生态修复实质是对环境正义的追求,是对人们在环境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对等的追求。环境正义不仅要求实现不同区域之间的代内环境公正,还要求实现立足当下兼顾未来,为后代子孙平等享有环境资源而积极作为的代际环境公正。如果没有妥善解决环境公正问题,那么势必加剧人与自然及人与人之间紧张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