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我国生活废弃物回收利用立法涉及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规章等多个领域,具有立法分散化、立法全程化和地方性法规规章多样化的特点。甘肃省生活废弃物回收利用尚处于发展初期,立法不足明显。甘肃省生活废弃物回收利用的法制对策涉及加强立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健全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和增强法律责任的约束力。
关键词 甘肃省 生活废弃物 回收利用 法制对策
基金项目:2015年甘肃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甘肃省废弃物回收利用法制对策研究”部分研究成果,主持人张小军,项目编号:2015B—156。
作者简介:张小军,甘肃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环境资源法、经济法等。
中图分类号:D922.6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7.06.380
一、生活废弃物的内涵、特点及分类
(一)内涵及特点
生活废弃物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且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内基本失去使用价值的排放物。生活废弃物具有四个特点:一是来源特定性。生活废弃物产业于日常生活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之中,具有来源特定性。二是种类多样性。生活废弃物多种多样,既包括生活垃圾、包装材料,也包括餐厨废物、废家电等。三是潜在利用性。生活废弃物虽然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内基本失去使用价值,但其仍然具有潜在的利用价值,可以回收利用,是放错地方的“资源”。四是形态多样性。生活废弃物的形态多种多样,既包括废纸、废塑料,也包括废家电、废金属等,形态各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