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建设的路径选择
——基于农业经营的专业化及兼业化分析

2017-07-18 12:03陈晓乐
关键词:家庭经营专业化农场

陈晓乐

(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河南 郑州 451191)



河南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建设的路径选择
——基于农业经营的专业化及兼业化分析

陈晓乐

(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河南 郑州 451191)

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建设是新时期河南省农业发展的首要任务之一,专业化及兼业化作为现代农业发展中出现的两种经营形式,在农业发展不同时期对其有着不同的指导作用。通过专业化与兼业化的辩证关系分析了工业化及城镇化进程中农业家庭经营的现状,并以家庭经营组织创新的典型形式——家庭农场为重点进行了分析,在此基础上讨论了未来家庭经营组织创新的路径,即专业化与兼业化并存的二元选择。

农户家庭经营;专业化;兼业化

农业现代化是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一个重要手段,其中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构建对于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至关重要,其完善程度也是衡量农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我国目前正处于传统农业经营体系向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转型中,“两型”农业经营体系并存的现状凸显,由此促生了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即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产生[1]。在复合型农业经营体系构建中,农业家庭经营则是我国农业经营体制创新而实现适度规模经营的一种新型经济组织形式,依据农业家庭经营过程中的主体即农户在就业中的分化总体上分为专业化和兼业化两个方向,两者分别对应组织创新的两种形式——农业家庭经营的专业化及兼业化。

从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的提出到郑州市委十届十三次全会精神暨郑州建设国际商都发展战略所要求的90%以上的城镇化率的出台,家庭农场在河南各地迅速发展,河南省作为全国第一人口大省、农业大省、粮食生产大省、农村劳动力输出大省,家庭农场有利于加速河南省城镇化进程、有利于优化河南省农村资源配置、有利于激发河南省农业生产活力-有利于河南省农业增效以及农民增收。然而不得不审视在大力发展家庭农场过程中所出现的土地流转不畅、贷款融资困难、专业人才缺失以及生产经营风险偏高等问题。作为人口大省的河南,在某些惠农政策以及土地流转政策尚未完全覆盖的区域,由于农业劳动力就业转移与人口迁移的不同步性以及时空的非对称性,致使兼业小农便于以农业及非农业的生产和就业来维持生活,通过调整不同产业间的资源配置来实现家庭收入的最大化,兼业小农的存在也成了必然。在特殊的发展阶段,选择一种有利于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发展的农业家庭经营模式至关重要。

一、专业化与兼业化概述

人类自进入封建社会以来,农业经营的普遍形式基本是以家庭为基本单位,发达国家的农业经营规模虽然在不断扩大,但家庭经营的地位始终稳固。发展中国家大多数农民是小农生产者,近90%的农民耕种土地不到两公顷(世界银行,2008统计数据)。伴随着农村劳动力的转移以及农业农村市场和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我国农户处于不断分化之中,中国农户兼业程度不断加深的同时农业专业化也在不断发展。

农业经营的专业化和兼业化是一组相对的概念,两者分别构成农业的2种组织创新方式。专业化一般包含3层含义:一是经营所需生产要素的规模化,如土地、劳动、资本的规模化集中;二是经营对象的专业化。如种植业与林业、牧业和渔业的分离以及各行业内经营品种的分离等,使不同的农民以及所在区域便于从事不同的行业或者品种的生产;三是经营者职业的单一化、专业化,即专门从事农业生产而没有其他兼业职业。从其他国家农业发展进程来看,农户经营规模的扩大及经营者的职业单一是专业化的一个最主要的特征,几个含义是相互统一的[2]。兼业化也对应着几层含义:一是经营对象的特色化、品质化;二是经营者的职业兼业化;三是由经营对象的特色化及经营者兼业化所要求的生产要素的零散化及非规模化,两者存在着辩证统一的关系。

(一)专业化与兼业化的统一

一个国家现代化的发展,是为了保证农业的发展,农业必须要在某种程度上走向集中以及专业化的规模经营,唯有此才能经受住工业的竞争。农业专业化经营的趋势首先表现为农场数目的不断减少及大农场数目的增加,与此同时由于居住地与工作地的时空分割性所带来的农业兼业化趋势也越来越明显。一般观念认为农业的专业化经营与兼业化趋势是相矛盾的,普遍认为兼业化会对农业的发展产生不利影响[3]。然而从农业专业化与农业兼业化含义的横向对比来看两者并不矛盾。农业的专业化一般比较侧重于关注农场经营项目的专一化、规模化,譬如以谷物、蔬菜、水果、园艺作物或其他农作物种植以及水产养殖等经营项目为主的对象;而兼业化经营则一般比较侧重于农场经营者的职业,从事兼业经营者大多数都经营着以种植业为主的农场,而种植业的季节性变化为其从事其他的职业提供了便利,因此从这个角度来说,经营者个人职业的兼业化,是以其农场的经营项目专一化为条件的,正是因为在某些经营项目上的专业化才能够便于兼业经营者有季节性的实现职业的多样化。并且随着国家对农业发展所提供的各种投入及服务保障,农业的专业化程度会逐渐提高,兼业化并不会影响农业的发展。因此,横向来看两者从经营对象的专业化与经营者的兼业化来说并不矛盾。

(二)专业化与兼业化的对立

通过对农业家庭经营的专业化与兼业化内涵分析得出(表1),经营所需生产要素、经营项目以及经营者的职业,从纵向比较来看,两者存在着对立。这种两者即统一又对方的关系符合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而我们所要研究的就是在专业化与兼业化相对立基础上如何更加有效地将两者结合在一起,从而找出适合河南农业发展的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建设的路径[4]。

表1 农业家庭经营专业化与兼业化的内涵对比

随着农户家庭的迅速分化,不同类型家庭经营主体也表现出不同特征。一些小农户紧跟市场需求,一些小农户则以糊口度日。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生产中的基础地位,是应该同样对待所有农户还是要对他们有所差异?本文拟分析农业家庭经营中的兼业化和专业化趋势,通过重点对家庭农场的剖析来分析河南省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路径选择。

二、河南家庭农场发展现状及问题分析

从近20年的人口普查结果显示,我国农业从业人员除了老龄化以外还有女性化及低文化程度化,因此培育新型农业主体势在必行,目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主要形式有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及农业企业,他们虽然形式不同但本质相同。承包经营权向这些经营主体转移是发展专业化规模经营和现代农业的需要,是提高农业盈利能力及市场竞争力的需要,家庭农场作为农业专业化经营的典型代表,分析其独特发展轨迹有利于我们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5]。自2013年2月28日洛阳农民陆利峰注册了家庭农场以后,河南各地出现了“家庭农场热”,截至2016年3月底,河南家庭农场已超过4万家,为了全面分析家庭农场发展现状,本文将从家庭农场生产类型、经营规模和数量、资金来源、土地流转方式及农业社会化水平等几个方面来分析这些区域家庭农场发展现状。

(一)河南家庭农场发展现状

1.家庭农场生产类型

截至2014年年底河南省符合统计条件的家庭农场近1.7万家,其经营项目主要有种植业、养殖业及种养结合业。从种、养业所覆盖的区域来看,黄淮海平原地区主要以种植粮食为主;丘陵地区主要以种植经济类作物较高,如药材、花卉以及林果等种植较多。在新乡市获嘉县现有的150多户家庭农场中,经营种植业的占92%,经营养殖业的占1%,经营种养结合的占7%,从以上数据可知获嘉县的家庭农场以种植业为主。周口市的家庭农场主要以养殖业为主,其中主要以种植粮食、果品、药材、苗木以及蔬菜的家庭农有近1 100家,占家庭农场总数的32%;主要以养殖牛、生猪、家禽及水产等养殖业为主的家庭农场有1 763家,占家庭农场的51%;主要经营形式为粮食+生猪、苗木+生猪、水果等种养结合的家庭农场占18%。因此,家庭农场的生产类型会根据当地资源禀赋有所侧重调整。

2.家庭农场总体数量与土地流转方式

河南省家庭农场的发展与东部农业经济发达地区相比较起步较晚,截止到2015年年底,河南省经工商部门登记的家庭农场共5 012户,其中主要以个体工商户形式、个人独资企业形式以及有限公司形式登记。在河南省家庭农场发展较快的区域,家庭农场的数量以及规模都有很大幅度提升。如信阳罗山县在2012年已有家庭农场近500家,总经营面积1.8万公顷,单家农业经营规模都在6.7公顷以上,其中已经流转的土地达10万公顷。近年来河南土地流转日益普遍,各级政府通过完善政策、优化服务等手段积极推动农村土地流转健康发展。截至2014年河南农村土地流转面积已达227.3万公顷。从流转的方式看,农村承包土地流转外包占44%、互换规模为5 005万公顷,占28.6%、股份合作占2.74万公顷,占1.2%。

3.家庭农场资金来源

家庭农场的特征决定了在经营初期就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而大部分经营者的实力有限,无法通过自身来满足家庭农场的发展。另一方面由于农村信贷手续烦琐、贷款金额较少再加上农田宅基地不具有抵押的资质导致银行融资困难。对于所分析的几个地区的农场资金来源中自筹资金的比例达70%,银行贷款比例占8%,政府的财政支撑占12.6%,而民间借贷的比例占9.4%[6]。

4.农业社会化水平

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健全程度是衡量家庭农场发展程度的重要指标。截至2014年年底,河南省农作物机播率为69.2%,机收率为63.7%,由于服务的内容和家庭农场需求的差距较大,河南省一半以上的家庭农场没有加入农民专业化合作社等社会化服务组织,产品销售大多以自销为主。

(二)河南家庭农场的问题分析

“中原熟,天下足”。目前河南粮食生产资源要素已经趋于瓶颈,进一步提高粮食单产难度加大,新常态下必须运用创新驱动理念来发展农业。2012年以来,河南省累计投入464亿元,目前已经建成306.8万公顷高标准粮田,高标准粮田建成区田成方、林成网、路相通,渠相连、旱能浇、涝能排,农业抗灾能力明显增强,高标准化梁田为现代农业的专业化经营提供了广阔的舞台,推进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家庭农场的发展。与此同时我们必须要正确对待农业专业化发展过程中的问题。

1.生产类型单一,科技含量不高

通过对典型家庭农场生产类型的调查发现,河南省大多数农场主要倾向于以经营粮食为主、兼营其他类农场,纯粮食类次之,经济作物或养殖最少,这种出于成本收入的考虑所做出的选择阻碍了农业产品多样化发展,再加上河南省家庭农场的生产类型多为常见的品种,特色种植养殖品种较少,致使农产品的附加值含量不高。除此以外河南省家庭农场自主品牌比例和产品认证率都比较低,绝大多数农业经营主体对自主品牌及产品认证带来的生产效率与价值提升作用不够重视[7]。

2.土地流转不畅导致农业专业化困难,土地规模无法有效集中

河南省家庭农场的发展规模大部分在6.7公顷到13.4公顷之间,并且发展迅速,发展前景一般较好。一般来说,土地达到一定规模以后其规模优势便会逐渐显现,会有利于机械化生产及节约化的管理。由于我国农业始终将“适度”规模经营定在首位,河南适中的土地经营规模为控制这种规模提供了制度保障。然而河南省人多地少、土地分散以及土地流转不规范的省情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河南省家庭农场的发展。在“农民集体所有、农户家庭承包经营”的制度安排下农业专业化生产可以自主经营一部分土地,从操作层面上看由于土地流转市场的不规范性致使农业专业化经营难度变大。目前河南土地流转率不足20%,而我国其他农业专业化发展较好的地区,如上海松江、湖北武汉、吉林延边等地区的土地流转率都高于河南,其中宁波的土地流转率达到了60%以上。

3.融资困难,缺乏资金

河南作为农业大省,资金的投入直接或者间接影响了农业的专业化步伐。洛阳孟津的“洛阳河之南家庭农场”在拿到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后,目前面临的最大问题便是资金紧缺;息县一农场的农场主种麦时由于缺钱买化肥最后不得已通过担保公司进行高利率负贷。面对这种趋势政府对河南农业投入的总量逐年增加(表2),然而农业投入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却是不断变化甚至是降低的。这种比例的下降或许是由于经济总量变大导致,但就推动农业专业化所需的资本集中来说,在国民经济总量上升的同时更应该加大对农业资金的投入[8]。

表2 2006—2015年河南省用于农业的财政一般预算支持

资料来源:根据历年河南农村统计年鉴有关数据计算得出

4.农业组织化落后,农产品缺乏竞争

近些年来,河南省以家庭农场为载体在农业的专业化生产方面发展迅速,然而相比庞大的河南农业人口,家庭农场的开办率不高,除了家庭农场这种专业化农业经营方式之外虽然还有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及农业企业,但大部分农户还游离于专业化组织之外,再加之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不高导致农业生产中带有浓厚的小农经济色彩、农产品成本较高、经济效率低下、竞争力不足。

除此之外,农村劳动力素质较低,剩余劳动力转移困难也限制了农业的专业化经营。农业专业化经营必须要有一定数量和质量的农业劳动力,目前河南省的劳动力文化水平偏低,多数集中在小学及初中的水平,初中文化程度以下的占60%以上,除此之外一些文化程度较高的青壮年劳动力大量外移,两种因素将在一定时期制约河南省农业的专业化经营。

三、河南农业家庭经营专业化的必要性及局限性研究:基于与兼业化经营的比较

随着家庭农场在河南各地迅速发展,家庭经营专业化趋势日益得以追捧,这种经营方式对河南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构建起到支撑作用,它发展现状不仅取决于自身的因素,也与农业的兼业化发展密切相关。

(一)农业专业化经营的优势及局限性分析

1.优势分析

农业的专业化经营对于中原地区规模化的土地集中起到了促进作用,在加速土地流转促进城镇化进程中提供了诸多便利。

(1)农业专业化经营与兼业化经营相比前者会更加注重采用先进的生产技术,不少专业化经营主体不仅自身具有采取先进技术,而且积极依靠生产技术的溢出效应成为了技术的推广者,这种优势大大推动农业专业化的发展。

(2)虽然我国的农业经营主体基本是以分散为主,但由于农业经营在家庭经营中的地位导致农业专业经营主体比兼业农户对市场更为敏感,其组织变革和提高组织化程度的积极性也更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都是农业专业化组织变革的最新形式。

(3)农业专业化所培养的主体之一——家庭农场是农业政策的优先接收对象,兼顾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土地产出率的家庭农场近些年来已经迅速成了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的集中支持对象。从长远来看,河南农业必须走专业化、规模化发展之路,只要河南农村还有大量的劳动力滞留,那么农业政策的任何调节都将会是有限的,城乡二元结构不打破,河南农业现代化无法建立。所以,加快城镇化进程、将大量的农村剩余人口进行转移,将提高河南的农业专业化、规模化及集约化水平[9]。根据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发展家庭农场,并借此作为农业化、标准化的契机连接小农户与大市场,为进一步的区域化与规模化打下基础。

2.局限性分析

与此同时,农业的专业化经营还面临一些限制因素。

(1)虽然农业专业化经营有着比兼业化农户更高的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以及资源利用率,但是农业专业化经营主体由于对土地规模的要求一般都是借助于流转土地进行经营,而由于土地流转期限一般较短,在开发中往往不考虑资源的可持续性一味采取掠夺式经营,不利于土地长期可持续利用。从内涵上来看,农业专业化所培养的主体之一——家庭农场所要求必须具有一定规模,并且从20世纪出现家庭农场以来就已经有经营规模的限定,这又构成了农业专业化经营的硬件约束。

(2)家庭农场的市场主体特征尚不明显。一般来说作为市场经济主体的家庭农场应该具备独立法人的资格,然而事实是在我国近90万个家庭农场中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仅不足2万个,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无法真正践行独立的经营权。对于兼业小农所面临的“小而全”、农产品加工、储藏及运输和销售等流通领域的难题仍旧无法解决。

(3)农业专业化经营还面临着经营主体素质有待提高等问题。除此之外,由于政府政策扶持力度倾斜导致某些农业专业化组织“井喷”的同时,一些非专业化组织出现了以此套利来骗取优惠政策支持的“戴红帽子”行为。总而言之,河南的农业专业化经营展现出较为广阔的发展前景。但也有许多制约因素,体现出优势与局限性并存的格局,面对这种局面河南农业经营应该坚持规模适度的内在规定性。

(二) 农业兼业化经营的劣势及其活力

1.经营劣势

农业兼业经营由于农业的小规模生产导致效率低下,前面分析农业专业化经营中,通过与农业兼业化经营的比较在得出农业专业化经营的优势外,也指出了农业兼业化经营的弊端,即无法有效推广先进的生产技术、较低的组织变革和提高组织化程度的积极性以及国家极弱的农业政策扶持力度等。

2.经营活动

虽然农业兼业化经营的弊端客观存在,但其合理性及生命力同样存在。

(1)农业兼业化经营有着客观必然性。前面讲到的农业专业化受到限制的原因反过来即是农业兼业化经营的优势。由于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与户籍制度的阻碍,农业劳动力的就业转移和人口迁移呈现不同步性,这就使得兼业化经营成为必然。

(2)兼业经营化能够使劳动主体同时在农业和非农业之间切换,通过调整不同产业间的资源配置来实现家庭收入的最优化。由于农业劳动力经营对劳动力的要求相比第二、三产业较为宽松,一些不便于外出的劳动力往往从事农业经营,而对于具有较高技能的青壮年往往会选择外出就业,这种配置方式优化了资源配置。

(3)兼业化经营的不足可以通过多种渠道来弥补。一方面随着农业外包的不断发展,兼业农户会逐渐被纳入服务领域,一些“弱小的”兼业农户通过“社会化服务+”同样可以实现农业现代化;另一方面对于兼业经营中的小农户和大市场的矛盾,可以通过发展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经营等多种渠道实现[10]。

随着中国农户的非农兼业化经营行为随着劳动力转移的增多而日益普遍化。只要农业劳动力转移和人口迁移不同步兼业小农的存在不可避免。即使农业人口逐渐市民化、即使在农业化、城镇化很高的国家,兼业小农依然有着旺盛的生命力。并且农业兼业化经营与专业化经营一样,都可以依据不同的渠道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这也恰恰是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重要内容。

四、专业化与兼业化协调发展:河南农业发展的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建设的路径

(一)专业化分析

通过分析农业家庭经营过程中主体的专业化和兼业化两个方向的讨论,并重点就农业专业化的典型代表家庭农场进行分析,得到如下结论。

(1)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及农村市场化改革会使农业经营主体不断分化,中国兼业农户不断分化的同时,专业农户也在不断发展壮大,日益形成了农业家庭经营的专业化及兼业化趋势。

(2)农业专业化与兼业化相比,前者生产的目的更加商品化、生产技术更加现代化、组织化程度更加高级化,其中家庭农场是农业专业化的典型代表。“中原熟,天下足”,河南粮食大省的战略地位决定了其家庭农场发展的规模性、收益性、规范性以及政策倾斜性较强的特征。

(3)通过对河南省家庭农场分析可知,家庭农场相对于兼业农户有多方面优势,然而农村劳动力转移及市民化、农村土地安排以及自身特征的局限性的存在使得河南家庭农场的发展空间受限,而政府过度的政策支持也使家庭农场偏离正确的发展轨道。

(4)作为一种与农业专业化经营相对的组织形式,兼业化经营虽具有不及专业化的优势,若从河南农业发展的客观条件分析,农业兼业化经营可以与专业化经营互补,对于品质农业以及特色农业的发展具有客观优越性。

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农户的生产规模及专业程度不断扩大和增强,但兼业化经营的格局在大多数地区仍难以改变。由于风险意识和投机心理的存在,大多数兼业化农户将土地视作其家族生存的最后保障及升值的资产,在自愿基础上的土地流转进程十分缓慢,现阶段农业的兼业化经营将是农业生产不可或缺的形式。现代农业的生产体系不仅集合了经济、生态效益,更集合了社会及伦理等因素,构建具有地方特色的复合型现代农业体系,无论是从现实层面还是国家层面,推动家庭农场的适度规模经营势在必行。鉴于河南省地少人多的省情及上述对专业化及兼业化经营优劣的分析,在这特殊的阶段,兼业化与专业化二元农业经营模式是建立完善农业经营体系过渡阶段的优化模式[11]。

(二)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建设

根据文中对农业专业化及兼业化经营的劣势分析,即农业专业化经营中存在农业经营主体规模较小、素质不高,以及农业兼业化经营中存在的无法推广先进生产技术等弊端,可以通过以下几个途径予以解决。

(1)通过政府对农业的减税及低息提高农业所得利益,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流入,不断优化农业经营主体。

(2)国家应给与家庭农场“身份”以满足其经营发展的需要。通过对家庭农场独立市场主体及独立法律主体的认定可使他们经营自己的品牌、与其他相关行业经营者平等谈判及交易。

(3)将农民所需的科教文卫视作公共产品由国家供给,并从财政中拨款用于农民教育从而提高农民的素质并积极推广先进的生产技术。

此外,农业兼业化经营带来的并非总是低效率,其对农业生产的不利影响也并非不可以克服。通过大力发展家庭农场为农业兼业化提高先进的农业生产性服务、完善的市场交易平台、流畅的农业政策支持体系以及家庭农场良性发展所带来的示范和辐射作用均会使农业兼业化经营受益。农业专业化与兼业化经营是河南乃至中国农业经营组织分化的两种并行不悖的形式,较长时期内两种在竞争中互助、互助中发展,完全以专业农户替代兼业小农,或者以兼业小农完全取代专业农户,均有违农业发展的规律。在未来政策取向上,既要强化对农业专业化经营的扶持,也要通过农业专业化发展所带来的市场化、组织化以及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引导农业兼业化的发展,两者发展不可偏废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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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刘奇.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必须以家庭经营为主体[J].中国发展观察,2013(5):56-58.

[3] 生秀东.家庭农场与兼业农户:专业化和兼业化的冲突[J].区域经济评论,2013(6):109-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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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王晓雪]

Composite path selection and construction of the modern agricultural management system in Henan Province Based on the analysis of specialization and multiple occupations agricultural management

CHEN Xiaole

(Business&Management,ZhengzhouShengdaUniversityofEconomics,Zhengzhou451191,Henan,China)

Composite construction of modern agricultural management system is the primary task of Henan agricultural development in the new period.The specialization of agricultural management and the industrialization of agriculture are two forms of the development of modern agriculture.Through the dialectical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m we analyse the statu of family management in agriculture industrialization, and analyse family farm as the focus.On the basis of this ,The path of innovation of family business in the future is discussed, that is, the binary options: the specialization and mutiple occupations agricultural management.

household management;specialization;multiple occupations

10.16698/j.hpu(social.sciences).1673-9779.2017.03.004

2017-01-19;

2017-04-31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13BJY040)。

陈晓乐(1983—),女,河南漯河人,讲师,主要从事农业经济方向的研究。

E-mail:273538193@qq.com

F

A

1673-9779(2017)03-0018-07

陈晓乐.河南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建设的路径选择——基于农业经营的专业化及兼业化分析[J].河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18(3):018-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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