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集体合同制度实施中的存在问题

2017-07-19 19:40:38陈林
中国科技博览 2017年20期

陈林

[摘 要]集体合同制度产生于西方工业革命时期,是国际上普遍采用的调整劳动关系、缓解劳资冲突、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法律制度,也是我国劳动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作用已被市场经济发达国家200多年的历史所证实。本文旨在分析集体合同制度在我国实施中的存在问题。

[关键词]劳动关系 集体合同 法律制度

中图分类号:D922.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7)20-0274-01

1 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深化和经济结构的不断调整,我国的劳动关系也发生了巨大而深刻的变化,呈现出复杂多变、矛盾冲突加剧等特点,劳动争议在我国已经成为一个无法回避的社会问题,其范围、规模正在不断扩大,激烈程度正在不断提高。集体合同是增进劳资双方理解、调整劳动关系、缓解劳资冲突,并在劳资争议出现之后对其予以解决的基本依据,目前,我国集体合同建制率和覆盖率在持续增长,全国已初步形成了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自主协调的有效机制,但因为国内缺乏经验和先例可循,集体合同制度在实施中难免存在一系列问题。

2 集体合同定义及相关法律规定概述

集体合同,又称集体协议或团体契约,是指企业职工群体一方与用人单位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全体职工的共同利益事项,通过平等协商达成的书面协议。

国际劳工组织第91号建议书《集体合同建议书》第2条第一款将集体合同定义为“以一个雇主或一群雇主,或者一个或几个雇主组织为一方,一个或几个有代表性的工人组织为另一方,如果没有这样的工人组织,则根据国家法律和法规由工人正式选举并授权的代表为另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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