ㄏㄏ

2017-08-11 19:25庄志豪
台港文学选刊 2016年1期
关键词:阿珍阿仙奴

庄志豪

这是某个令人烦躁的假日,醒来之后我发现合伙租住的公寓冷清得有点诡异,平时打闹的声音消失了。麻将桌上散乱的麻将多天无人整理,门边的垃圾堆积如山:数天前吃完的披萨盒子、吃剩的几块已发臭缠满蚁蝇的披萨、啤酒罐、沾满猫咪屎尿的猫沙……屋内所有家具和事物都一一定格,失去了原先所属的灵魂。

我想了一想:阿仙奴好像说过他要回去老家几天。小朱也走了,他爸妈找他和好,以后或许不会回来了,但他说租金可以照缴,房间吗?当储藏室吧!反正衣服和鞋子多得不想搬。但是阿珍呢?自从昨天下午她跟朋友去了夜店,到现在还没有回来,想必是倒在路边现在在别人家里睡觉了吧?临着离开之前阿珍还隔空送了我一个吻。越想越生气(好歹你是我女友啊),但很快又把这口闷气吞了回去。因为我知道我也不是什么好人,没有资格责怪阿珍,上星期才背着阿珍偷偷和一个陌生夜店女孩干了一炮,虽然是她先挑逗,但我很认真配合。“你怎么会预先准备好那种东西?”她语带惊讶问道,我引用阿仙奴常说的一句话:“跟朋友出来玩最重要的三样东西:钱,义气,套子。但我这个套子已经藏在口袋里十九年了。”那个女孩吱吱地笑:“你这人真逗。”

上网、画画、上网、画画、玩猫、抽烟、喝水,从清晨一直到傍晚,重复做着这些事情打发时间。累了就换个姿势吧,但我突然觉得哪里不对劲,房间内充斥令人窒息的顏料气味,而且整天没吃过东西肚子空空的,随意披上一件衬衫穿着拖鞋便出了门去。

一下楼四面八方的噪音和废气马上往我身上涌过来,在我生活的范围内似乎没有一个适合呼吸的地方。汽车机车把马路挤得满满的,绿灯的时候就像决堤一样到处乱窜;一排乱停的机车延伸到落日尽头,把整条马路弄得乌烟瘴气,路经的交通警察正在替机车开一张张六百。无论走往何处,我都站在人群正中央,店铺外挤满高矮肥瘦的男人女人、站路边举牌的透明人、派传单的工读生、赶搭公交车的蓝领、白人家庭游客,外国女孩手中还拎着一杯珍珠奶茶,每个人都忙碌于经营自己的生活。

找到工作以后,上班下班的日子我都在那个废气堆里穿梭。搬进来快住满一年,我留意到这里的一些变化,倒了一两家二手书店,多了几间补习班、地产公司、发廊、运动用品店和一间7-11,还有许许多多大大小小的招牌、广告牌的变动,最印象深刻的是一张悬挂在补习班大楼上的台大精读班海报:“对不起,我们只能让97%的学生考入理想大学,我们还需努力。”海报里一个正准备迈入童年期的婴儿哭着说。

如果我念高三,不,如果有一天我们的孩子念高三,我也绝不会送他到这里补习。我曾经这样告诉阿珍,她叼着一根烟,另一只手滑手机,没有听见。我讨厌如此嚣张、虚伪的宣传标语。补习班似乎是听见我内心的话,挂了一个星期就把海报换掉,新的海报变得老实、得体许多。偶尔我跟阿珍说孩子,可是其实我根本没有想过和她有未来,她也是这么想,她没有告诉过我,但和她做爱之后我好像发现我有透视她内心的能力,我们是彼此释放压抑的工具。我不是一个值得托付的人,谈谈恋爱倒可以,不必祈求将来,这对我和她的将来都是一件好事。

遇见阿珍那个月我和阿仙奴刚从观护所出来,跌破许多人的眼镜,我在餐厅找到一份工作当学厨。没上班的日子常常一整天无所事事,于是用大部分时间在家里画画,不是赚钱的那种画画,是纯粹兴趣、打发时间,把一些繁琐事情、细碎想法随意涂鸦在画纸上。在街上我除了一天两次用餐到那家最便宜的面店,其他时间总漫无目的、四处闲逛。一天阿仙奴告诉我,朋友开了一间酒吧,营业前三个月没有太多客源,他常说做朋友最重要讲义气啦,所以开始每星期一次揪团到那家酒吧通宵喝酒,因此我也偶尔搭上这班夜车。

酒吧格局不大,整间酒吧用深橘色砖块砌成,走中世纪欧洲古风路线:几面表现主义壁画,在橘色砖块上贴得密密麻麻的旅行风景照以及老板与各类美女的合照,挂了一排风铃的接待处,根据主题和节日播放一些我从未听过的古典音乐、美国黑人音乐、流行乐如此等等,其实都蛮有感觉的(也不知道为什么吸引不到更多的客人),但进来的客人很吵,与酒吧之文艺气息大相径庭。

阿珍是那家酒吧的公关,高职毕业,留一头褐绿色及肩短发,镁光灯下能够辨识出她那张圆润的脸,化浓妆,穿高根鞋和短裙,很标准的公关服饰,一副成熟女人模样。但她的成熟隐约透露着一点稚气,细心留意,会发现她年龄不过十八九岁。其实阿珍长得不算好看,只是喜欢把自己抹得晶莹剔透,属于很容易激发男人的征服欲望的那种类型,像从壁画里溜出来的神秘女郎,常被客人叫来喝上两杯,然后准会被拉着灌酒灌得脸红耳赤说出一堆傻话,趁她意识模糊摸腰揉屁股。

在那种黑色的掩护下,我看见各种各样的欲望和人性,我看见男人变成一头头粗暴横蛮的动物,但女孩不以为意,像一只从某个世界失足坠入夜幕中的猎物,失去嗅觉。每次想到这里我就会觉得阿珍可怜,我根本不应该认识她,更不应该糊里糊涂地一头栽进去跟她发生关系。

第一次和阿珍做爱那夜,她和我都喝了点酒,她的脸淹没在夜光下的蜃楼中,把我的嘴唇吸引过去,我们在蜃楼中互相探索,在酒吧厕所大街小巷升降电梯中热吻,像一种火葬仪式,把我内心熄灭的情欲统统燃起。那夜天空特别沉,只要我一不小心倒在马路边天空就会马上塌下来。我忘记了我们怎么去到宾馆,就连租房上楼跟老板对话的过程都忘得一干二净。但我很清楚记得一进门我就和她在地上炒了起来,开始时她频频呻吟,到了后来她却边做边流眼泪。我也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情况,记得初高中的时候跟女孩做爱,她们都一脸新奇又紧张的样子,动作缓慢笨拙地互相探索彼此的身体,渴求解开某个隐藏的谜。看着阿珍,我很想说些什么,甚至迫不及待想要把我所有所有的事情一一向她诉说,但我没有这么做,我的双唇被绣了线,无法说出任何一句完整的句子,我能做的只有赶紧把事情完成。其实我也是一只横蛮的兽———

那天之后,我竟然和阿珍交往了,阿珍也辞职到了一家手机店当销售员。我不懂得事情怎么会往这种方向发展,大概她也不懂,“男人看见女人的身体,就像狗看见离家多时的主人一样兴奋。但我甘愿做你的主人。”后来每当她喝醉酒的时候就会这样说。

夜幕拉开的时候,这座城市就挂满了灯光。我曾经在这样的街道上遇见爸,在那个时候,我已经没有责怪他了。我更不会责怪我妈,如果我是她,我也会和爸离婚的,由我懂事以来我就讨厌懦弱的人。

记得小学五年级的时候,我和爱迪生打架,我把他的手咬出一道瘀痕。那晚他爸上门讨公道,知道来者不善,妈马上硬了起来,也展示我的伤势,说我儿子也被你家孩子抓伤啊,怎么不先教好你的孩子再过来?爸却在身边不断地附和爱迪生他爸,蜕化成一只没有螺的蜗牛。那天我低头向他爸道歉,也向爱迪生道歉,在那个瞬间我觉得很羞愧,想找个地方挖个洞把头埋进去,“这是我最羞耻的一天。”我告诉自己,但听不见自己的声音。

往后很长的一段时间走在路上或在学校看见爱迪生,我都不敢直视他,他会令我想起懦弱怕事的爸。

初中以后爸失业了,便经常到公园和别人下象棋,接着又常失踪数天去钓鱼、斗蟋蟀,斗多了连家也不回了,妈把他列入失踪人口,告诉我如果发现爸的踪迹马上通知警察。后来听说爸跟一个轻度智障的女孩生了孩子,也干脆到外面租了一间套房,三个人挤在套房里与世无争。

高一的时候我曾在那个五颜六色的街道上遇见爸,他呵护着他的妻子和小孩,我顿时发现每一盏灯都是爸微笑的表情和认真的眼睛,我突然觉得爸跟那个女孩才是天作之合,真的不懂得我妈为什么会遇着我爸,还跟他结了婚生了我。

我没有打扰我爸,也没有像发现失踪人口那样惊讶呼叫情绪复杂地跑去报警。爸压根没有看见我,因为那几年我学会了隐藏在海浪之中,无声无息,不掀起半点波浪。

初高中那四年,我竭力让自己陷入无尽的疯狂之中,用汗腋和肾上腺素填补每一个昼夜,我学习攀爬、蜕变、死亡,时间的沙漏急速下降,我站在沙漏旁边,骂了一堆脏话。

初中语文老师是个很爱讲政治的中年人,因为每天操心政治导致脱发危机,上课讲讲诸子、唐诗、宋词,然后老远地扯到蓝绿,阿扁马英九小英……“关我屁事喔!”我举手呛他。整个下午他被我呛得口齿不清、恼羞成怒,最后以妨碍课堂秩序之罪名,把我赶出课室把我安置在阳光下。但没站上几分钟我就攀爬学校铁栏杆溜跑到网咖、撞球馆,在那个烟蒂散落、烟雾迷漫的空间里盘踞一个狭小的角落。后来听一些大人说吸二手烟比抽烟更容易得癌症,但我觉得没差,抽烟也吸二手烟,反正我只打算活到三十岁,三十岁的时候干一番轰轰烈烈的大事,例如对着某个老师常提起的候选人扣下扳机,静静等待死亡将我拖走。我爱抽烟,大量抽烟,还有一半生命可以抽烟。

尔后一些朋友介绍我认识了ㄏㄏ。这颗药的名字叫做“呵呵”,成分包括懦弱、哀伤、忧郁、色情、天空蓝、绿色迷宫、尼古丁、M16自动步枪、死亡,以及吗啡。服用后可以引爆自己。“你把我当傻瓜吗?谁不知道这是毒品?”但我还是尝了一口,尿臊味的ㄏㄏ。

也许是时间到了,在经历许多如梦似幻的事情之后警察大哥告诉我你必须到观护所冷静一下。用针戳破语文老师的机车害他在小巷转角处摔了一跤、替别人运了几百克ㄏㄏ、和朋友一起把某个目中无人的混蛋揍进加护病房(提前干了一件轰动社会一两天的大事),老师还不小心撞倒了一位路经的阿嬷,后来警察在机车上验出我和朋友的指纹,把脚上还缠着绷带的老师气得大吼大叫。

进观护所当天,我把自己给吓傻了,先是ㄏㄏ变成了撒旦把我折磨得不再像自己,再者原来那几年我干了那么多大事,又原来我干的大事在这里面只是一些小事,更原来我睡的房间曾经有人打破光管取出玻璃割腕自杀,听说是成功了,害我很害怕。“不必担心,只要你愿意祷告,跟随上帝,上帝就会守护你。”观护所的传教士告诉我。

我想起小时候跟妈到教会,看见各种职业的大人,他们都带着一张天使般的面具怜悯我,用白色的羽毛包覆着、密不透风的怜悯,令我不敢作声,害怕一不小心打了个喷嚏导致羽毛脱落。

后来我没有到教会,没有和传教士一起祷告,也失去了ㄏㄏ。我在那里规律地生活,早上六点多就爬起床做操、早读、吃早餐,然后上课、咨商、活动、吃喝、睡觉,星期一二三四五六七,沉湎在一种呆滞的状态下,“好无聊喔!”我告诉我妈,我妈在会面室里流了满地眼泪。但我偶尔发狂,偶尔被送进特殊保护房里面引爆自己,将所有所有的精力耗光,剩下一具烧焦的我。

结果两年时间唯一值得嘉许的就只有我在那儿学会了画画,我细心地一共画了三十多幅油画。艺术家告诉我,这幅巨大油画叫做斗牛士,斗牛者手执红布染红了整片血腥海洋,“画中的斗牛者就是我,我亲手杀了一头牛。”艺术家说。于是我恋上了这种杀戳的游戏,内心的精灵哀求我,放我出来放我出来,我是躲藏在你内心中的兽,你必须释放我。因此我释放了它们,并将它们的喉咙割断。

在观护所那两年,我认识了我后来的室友阿仙奴。他天生皮肤就是古铜色的,一米八五的身材,颇壮硕。听说他是替人家当打手的,在街头斗殴常常一个挡五个,所以很多人愿意跟他交朋友。

阿仙奴的爸是个美国黑人,到过许许多多国家和地区,也在台湾混了两年,跟一个槟榔摊西施发生关系后偷偷跑了回去美国,往后就再也没有他的消息了。阿仙奴的妈白天卖槟榔,晚上到一戶人家里当几个小时工人赚些额外收入,尽是做些洗洗碗筷、拖拖地板之类的琐碎事情,十多年如此下来为着了魔的那夜赎罪。唯一在家的半夜几个小时她话也不多,洗洗就睡。阿仙奴则平时上学和三餐,都由身材佝偻的外婆替他打理好。

阿仙奴压根不会半句英文,闽南语倒是说得一囧

口流利,常常露出一副很的样子,然后飙闽南语骂人,和我一样。他过着相当粗放式的生活,但比我惨一些的是小学的时候他因为长得像畸形儿,所以没有什么朋友,直到初中之后才渐渐找到自己的舞台,干了很多大事。

出了观护所以后,我也到过阿仙奴坐落在宜兰二号省道旁边的家,三层透天厝二楼,窗台种了一些盆栽植物,环顾四周是海洋、田埂、加油站、7-11、槟榔摊和伶仃的几户人家。一进门我就闻到从冰箱传出的荤臭味,准确点说这个冰箱更像刚从垃圾场捡回来的一堆废铁,没有接通电源没有冷藏功能,焦黑破烂纯粹充当储物柜用途,门边摆着一樽小型神坛和一块跪拜用的红毯子。墙上长年的油污斑驳,残留着被炉灶熏染过的黑色和霉菌的深灰色斑点,天花板上的光管坏了,灰色的大厅里只有零星几点红光,从外往内看,房子就和阿仙奴的肤色一样神秘。他领我走进他的房间,天花板滴水处下面还摆放着两个塑胶盘,书桌上积着厚厚的一层灰,整幢公寓像盖了一半就停工的预售屋,还来不及上漆就安置了他家三人。阿仙奴还拉开抽屉给我看,里面收藏了几张从杂志剪下来的裸女图片。

阿仙奴的妈很恭敬地把我当大人物一样招待,留我下来吃饭,在那里我吃了人生中记忆最鲜明的一顿饭。

他妈跟外婆从厨房里轮流端出十几道菜,看见刚从观护所出来的阿仙奴,她们话依然不多,只是拼了命地往他碗里夹菜。我突然觉得这样的情境有种说不出来的奇怪,直到现在我都无法说出那种奇怪的原因,总之就是不太舒服,后来我也没有再到过阿仙奴的家了。“我们还是到台北吧!”我跟阿仙奴说

天色越来越暗了,黑夜撵逐着红滚日落,一旁的夜市开始灌满行人,整条街道沸沸扬扬。穿过那个被机车汽车及行人占据的废气堆,换了一个路口,我手上多了两大袋生活用品,我猜是刚才看见大减价时无意中到超商买的,买多了连自己也没有发现,钱包薄了一半,大概这几天要省一点了不能再去酒吧或夜店这等地方。

每次因为钱的事情烦恼的时候我都会想起小朱,如果我、阿仙奴和阿珍出生在小朱那样的家庭中,就不必担心月底的开销了,爸会每个月定期汇一笔钱任由我们花。我压根认为小朱可以当某品牌代言人,家里二十多双耐克,数十双纽巴伦、木屐、彪马、帆船、爱步,夜场穿乔治,还有道地空运过来的杜嘉班纳香水、卡地亚、劳力士表,衣服鞋子奢侈品逾季迭更,女友也一个接着一个带回家。类型根据节气、心情而异,曾几何时观察他带回来的女友、研究他房间的物品,也成了一种生活乐趣。

记得小朱搬进来的时候租了一辆中型货车,把原先家里一部分用品运过来,一箱箱东西搬了十几趟(后来发现新住处再也无法挤下物品了,割爱把些较大型的玩意卖掉)。上楼的时候他气喘吁吁地说以后都不回家了干,靠杯我爸真不讲理,什么都不准还说要断我经济,要我知道他们的好。“既然你家最后还是没断你的经济,你大可以自己去租一间更好的房子呀?”“我不想一个人住。”“我们的生活比较没规律,你可能会适应不良。”“呵呵,你们实在太低估我的适应能力了。”小朱脸上露出一副得意的表情。

我拖着两大袋生活用品回到家,一打开门我就吓了一跳。门边堆放了许多天的垃圾竟然被清空了,四处散落的啤酒罐也重新回到了冰箱内,麻将桌上的麻雀排列整齐,大厅电灯换过了,显得更亮,阳台边仙人掌也刚被浇灌过,猫在花盆旁边舔弄着自己伸展得修长的腿。

推开房门,我看见阿珍在房间梳妆台上修整自己的粉红花纹指甲,一边将自己打扮成猫的模样。小朱也在他的房间里整理鞋柜,一对一对整齐排好,把衣服折叠好一件一件收进衣橱内。哇!这是什么情况啊!我只是出去两个小时而已,怎么整幢公寓像更换了灵魂,变得有些陌生?所有人都回来了,包括回去老家的阿仙奴,也都回来了。

你们为什么会在这里出现?

阿仙奴说他后来订不到车票,所以到酒吧过了一夜,到了晚上还是回来了。他告诉我今天的日期,我才猛然发现今天是我的生日,仿佛过去几年我都在梦境中游荡般忘记了这个日子,去年的今天我还在观护所听着辅导员的教化。在里面庆祝生日,唱生日歌,但那时候我根本不把它当成一个日子,我边流泪边吃着蛋糕,大部分人都像我一样板着一张沉重的脸。一年,我从十八岁长至十九岁,我开始必须面对成人的世界成人的生活成人的哀伤。我突然觉得自己有点对不起阿珍了,“阿珍,对不起,我错怪了你,我还背着你偷偷跟别人发生关系。”但我没有说出口,她也不会想知道的。

小朱说爸妈要送他到美国念书,还找人偷偷办好了赴美手续和机票,所以他趁着家人睡觉的当儿果断逃了回来,而且家人也终于断了他的经济。“以后都不回去了!我想爸妈也该对我死心了吧?我明天就去找工作,还是在这里比较实在。”小朱倒是说得轻松,但离开家人之后他是很难生存的,他是属于什么事情都不会处理的那种人。

“来!我们快准备喝酒。”阿仙奴换了一套西装,没有了原先那副吊儿郎当的样子。我、阿仙奴、阿珍、小朱,这夜我们都站在平行的轨道上,一直喝酒一直喝酒,直到天亮,直到酒意蔓延至全身每一滴血液。清晨的窗外平静,零落可见几对醉酒的情侣赶搭出租车,一位父亲领着小孩和狗散步,笑得很大声,几个菲佣边跳舞边说着他们的母语。我在阿珍身边,仿佛刚刚摆脱了ㄏㄏ那样全身瘫软,目瞪口呆,我突然覺得我需要给很久没有通电话的妈妈发一则简讯,但我没有这么做,我已经无法支撑起自己了。这时阿珍仿佛猫一样蜷缩在我身边,她像同我第一次做爱那天一般,流着眼泪。贝贝,我要你哄我入睡,醉醺醺的阿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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