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认同之德

2017-08-18 21:36田海平
桂海论丛 2017年3期
关键词:认同核心价值观

摘要:“核心价值观就是一种德”是一个关于核心价值观的功能方面的界定。它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功能层面切入,指向当代中国国家治理亟需应对的国家、社会和公民三个方面的认同之德,关联着国家治理的价值方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精神实质,由此涉及当代中国现代性建构必须面对的现代性价值认同问题,是通过价值观建设将“我”引向“我们”,从而构建“我们”的价值认同。它内含描述性价值和规范性价值。其价值方式内蕴构建认同的“德”之展现,关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体之“善”的描述。

关键词:核心价值观;认同;中国现代性建构;价值方式

中图分类号:D6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1494(2017)03-0013-05

“核心价值观其实就是一种德”①。这个论断给出了如何理解和诠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方向指引,其深刻蕴意是对核心价值观功能之界定。这个命题蕴含了值得深入挖掘的核心价值观功能的两个方面:一是“核心价值观”和“德”之间是如何关联在一起的;二是核心价值观到底是“何种德”。前者涉及到核心价值观的价值方式,后者涉及到核心价值观的精神实质。本文从探究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功能出发,重点探讨核心价值观就是一种“认同之德”的精神本质及其内蕴的价值方式的实践意义。

什么是核心价值观?如何确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是当前中国发展必须首先要予以探究和回答的重大问题。它关乎“新时期”(我们称之为中国发展的战略机遇期)和未来相当长的一个历史时期,我国治国理政的大方向以及当代中国发展必须具备的伦理之觉悟和文明之觉悟。

对于当代中国发展的伟大实践来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至少有三个方面的功能:第一,核心价值观要体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及其历史趨势,反映中华民族各族人民在国家认同层面的自觉追求,以此彰显中华民族作为国家层面的政治共同体所共有的伦理观;第二,核心价值观要表达当代中国社会发展的大趋势,并由此体现一个开放发展和变革图新的当代中国社会在社会认同层面的自觉追求,凝聚全社会的价值共识;第三,核心价值观要表征每一个中国人,作为男男女女的单个的“这一个个体存在”的中国公民,在个体公民认同层面的价值追求,循此内化到公民个体的正确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磨砺和引领之中去。

一般而言,核心价值观的功能,就其要旨说来,在于回答一个国家、一个社会以及一国之人民所欲求的“最为重要之事”。仅就单个人而言,“他”或“她”行动的正当理由是由其所欲求的“重要之事”所赋定的。这就是现实生活中人们所认可的价值。而“核心价值”总是关涉到人们所认同的“最为重要之事”或“头等重要之事”。也就是说,我们所欲求的“重要之事”或“最为重要之事”,构成了我们“如此行动”而不“如彼行动”的信念。该信念的核心就是一种价值向导或核心价值的向导②。一个社会,一个国家,作为“整个”的行动者(agent),在界定其行动的正当理由时,亦复如是。依此而论,当且仅当一个国家、一个社会、一个个人作为“整个”的行动者(agent)追求其所欲求的“最为重要之事”,其所尊奉且承诺为真的信念(或称“核心价值”)便由此得到“界定”。一个国家所欲求的“最为重要之事”无疑是指该国家作为“整个”的“这一个”的行动者所欲促成的最高价值,它的功能就是我们所说的“国家认同”。同样,一个社会所欲求的“最为重要之事”和一国之公民所欲求的“最为重要之事”,分别构成了我们所说的“社会认同”和“公民认同”。

从上述三个方面的功能着眼,在我们考虑核心价值观的“价值主张”之前,做出以上一些基本区分是必要的。许多被视为“最为重要之事”是在我们所说的不同层面呈现其重要性。一方面,它的清单可以列得很长;另一方面,依不同的主体,人们做出的判断可能会大相径庭,有时甚至相互冲突。这就产生了一个问题,即我们以何种方式使“最为重要之事”或“头等重要之事”从那些被认为是同等“重要之事”中突显出来呢?这样的“事”应该具有某类共同的属性或特征,它们不论在何种层面呈现其重要性,都给人们以充分之理由对之要给出最为优先之回应。稍加分析就会发现,这些共同的属性或特性不是别的,而是一种促进“认同”的功能,于是,我们可以据此把那些促进整个的个体、社会和国家的“头等重要之事”从同等重要的事项中区分出来,这就是我们所说的“认同之德”,即一种构成认同的德之功能。

核心价值观作为一种“德”,就是要在主流价值导向上凸显上述三个方面的有关“最为重要之事”的判定并由此形成价值认同。它作为一种认同之德,面对的“头等重要之事”是要回应国家认同、社会认同、公民认同的三大问题。我们将这三大问题具体表述为:“我们期望自己和我们的孩子们生活在一个‘什么样的国度?我们究竟要为构筑一个‘什么样的社会而奉献才智、力量乃至我们的生命?我们希望自己成为‘什么样的公民?”③

这些问题之所以关涉核心价值观中最优先的“头等重要之事”,是因为吾人无论在公民认同方面,还是在社会认同方面,或者国家认同方面,都有一个先于一切具体价值判断或价值认同难题的最优先的核心的认同问题。这就是对“构成认同”的方式的“认同”。从国家治理层面构建当代中国价值观,就必须在理论上进一步思考这种构成认同的认同,并据此界定核心价值观的认同功能。由此,我们才能辨明核心价值观和德之间的内在关联,并进一步回答核心价值观何以是一种德以及它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德的政治伦理问题。

那么,核心价值观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德呢?从上述核心价值观的功能的分析,我们不难得出一个初步的判断:作为国之兴盛和人之自我建立的根本,核心价值观无疑就是一种认同之德。准确一点说,它在基本功能形态的展现就是一种构成认同的德。如果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和一国之人民不能获得这种构成认同的德,那么把一个国家、社会和人民凝聚起来、团结起来的基本价值共识就无法达成。这种认同之德,根植于优秀文化传统,体现国家认同、社会认同和个人认同的价值追求,是国家、社会、个人评判是非善恶的价值标准。

核心价值观如何与“德”相互关联在一起?问题的关键在于对核心价值观的价值方式的理解。一般说来,价值观是否有“德”取决于它能否切实地构建认同。凡是在国家层面、社会层面和一国之人民的层面能够广泛地构建认同的价值观,就是有“德”之价值观,亦即“有价值的价值观”,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核心价值观”。

从“核心价值观就是一种德”内含的认同功能看,核心价值观的价值方式通过不同层面的“德”之展现,指向构建认同的伦理。这里所说的“德”之展现主要包括:(1)描绘国家治理的基本理念及其价值方向;(2)凝聚全社会的价值共识;(3)界定公民行为和社会秩序的价值规范。因此,核心价值观与“德”的相互关联,就是构成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和一国之人民之价值关切的“头等重要之事”。在核心价值观发挥作用的这些方面,紧密地关联着“国家之德”“社会之德”和“个人之德”,因而是从“国家-社会-公民”三维视阈形成认同的功能展现。它作为构建认同的伦理,既不是凭空而来,也不是一种主观任意地想象,而是要结合文化历史语境之现实条件和具体政治经济之现实国情,依托历史和现实的生活世界根基,构建我们在价值观问题上的基本认同。

核心价值观与“德”的相互关联面临的最大挑战是人们在价值观上的分歧和冲突。我们怎么看待人们在价值观问题上的冲突和对立呢?一直以来,存在许多不同的看法和观点。但是,有一点是无需争议的,那就是:价值选择和价值观建设的意义就在于,面对差异、分歧和对立时,人们以自己所立之价值标准或自己所能接受之价值标准(不能以他人预设的价值标准,尤其不能以不能接受的他人预设的价值标准)来判定自家“头等重要之事”;否则,用他人所立之价值标准来判定自家“头等重要之事”,就会陷入自我迷失或价值虚无主义陷阱。当然,相反或对立的价值观诉求作为一面可供借鉴镜子的作用和意义自然是不容忽视的,它使人们时刻警惕和反省自己所立之价值标准可能存在的问题和偏失,不断对人们自己所坚持的价值观进行矫正、诠释和发展。这也构成了价值观建设的基本任务之一。

从价值观建设的实际看,核心价值观的价值方式是通过构建认同的伦理来应对价值观上的分歧和冲突的。历史地看,人类最根本的价值观冲突是在文明类型上由确立核心价值观的不同的伦理方式所引发的。人类历史上存在两种构建认同的伦理。一种是从个体出发的伦理。它是将“个人”或“个体”收缩为一种原子式的终极内核,用它作为衡量“重要之事”或“头等重要之事”的视角和标准。这种从“个人”或“个体”出发的伦理进路,倡导以“个人自由”和“个人权利至上”为旨归的核心价值观。它通过基本制度的筹划或设计强调个人自主或独立的重要性。它主张:与团体、群体、集体和整体相比较,单个的个人应该享有更大的、更为优先的自由和权利。另一种是从整体出发的伦理。它是将个人放到更大的集体、整体和全体中界定其普遍性本质,以之作为权衡“重要之事”或“头等重要之事”的基础和原则。这种从整体或共同体出发的伦理方式,倡导一种以“整体和谐”和“社会公平正义”为旨归的核心价值观。它强调:与个体、个人以及个人权利和个人自由相比较,家国天下的情感认同和共同体的繁荣昌盛具有更优先的伦理重要性。

上述两种不同的伦理思考方式根源于不同的文明类型和制度框架,形成了构建认同的两套不同的伦理和文化。因而,进一步促成了与基本制度相关联的核心价值观的分歧和差异。西方自近代启蒙运动以来的伦理思考方式或价值方式是建立在个人本位基础上的。它构成了西方启蒙现代性的价值内核,是西方现代性的历史建构样式和基本价值图式。中华文化的价值核心一开始就与之不同。它指向“家国天下”的共同体伦理理念,是一种建立在集体本位(集体主义或整体主义)基础上的文化价值认同。从古至今,这种伦理基础一直发挥着整合个人、族群和国家民族之命运整体的文化功能。只有当一个个体与一个更为广大而富有意义的“家国天下”的伦理实体建立本质关联时,个体的存在意义才能得到应有的诠释。即是说,它在伦理进路或价值方式上是通过“家国天下”的情感认同来确立个人安身立命的根基。虽说自近代以来中国现代化明显受到西方现代性的强势影响,是在西方主导的启蒙现代性的全球扩张和全球化挑战中被迫做出回应,但是,中国现代性建构的价值指引不能因循西方现代性的价值预设则是一个毋庸争议的事实。况且,今日人类文明遭遇的诸多现代困境亦敲响了西方现代性(遵从个人本位的价值方式)之警钟。我们必须重新整顿和阐释中华文化中那些属于人类共同价值和世界文明共同遗产的部分,发掘和阐释我们自己的文化价值的普遍性内核,使其内涵更丰富,视野更开阔,更有利于且更契合于当代中国现代性之建构的价值旨趣和价值观建设之实际。

由上述伦理进路的比较进入核心价值观的价值方式,我们不难得出一个在价值观认同问题上的文化政治之共识:中国现代性建构所依凭的价值方式和文化价值内核,在全球化、互联网和市场经济时代,既不能回避西方启蒙现代性的挑战,又不能照搬西方启蒙现代性的模式,既要立足于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又要积极推进传统文化价值的现代转化,并由此从“家国天下”的共同体伦理开出一种从整体出发同时又切实保障个人权利或个人利益的具有普遍性旨趣的价值观。“家国天下”的情感认同与整体性伦理实体的预设和叙事密切相关:“家”是社会的细胞,是本源而直接的伦理实体;“国”是“家”之扩展,是现实的政治性伦理实体;“天下”是普遍而抽象的伦理实体,是最大的共同体。“家国天下”的伦理观可追溯至上古黄帝“经土设井”④的伦理创建,是一种让个体与其实体(或普遍性本质)相贯通的整体主义或集体主义的伦理方式。

我们要从核心价值观作为德所强调的共同体之“善”出发,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价值方式上将个人命运与共同体整体命运相融贯的伦理。中国现代性建构的文化根脉深植于中华民族共同體的价值认同基础上。这种共同体之“善”的价值认同,本于家国、扩展于天下。它不是狭隘的民族主义或民粹主义所理解的一种偏窄而封闭的认同。中国人的世界观或“天下观”始终存在一种“本于家国”同时又“大于家国”或“高于家国”的世界意识,使得中国人的价值观蕴含着一种对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伦理自觉。

核心价值观到底是何种“德”?从精神实质看,作为构建认同的价值方式和伦理方式,核心价值观之为“德”的实质就在于,在现代性语境下回应“我们”之所以是“我们”的基本价值认同。

从语言形式上看,“价值观(Values)”这一术语是“价值(Value)”一词的复数形式。这即是说,价值观虽然总是因人而异、各不相同,但是,这并不排斥持不同价值观前提的人们在寻求“有价值的价值观”这一问题上是可以进行对话商谈并达成一些基本共认共识的。因此,一个国家和一个社会的价值观建设,就其精神实质而言,始终指向人们所共认共识的“最有价值的价值观”——这就是人们所说的“核心价值观”。沿着这个思路考察,我们不难发现,核心价值观的使命和功能就是对多元化的价值观冲突的一种超越。它并不反对多元化价值或价值观之追求,也不是要在核心价值观与多元价值观之间设置非此即彼的价值观选项,而是要着眼于从多元、多样、多变的思想、文化和道德的发展中建构并确立具有引领和指引功能的一种认同之德。换句话说,如果我们不承认价值观问题上的多元、多变、多样的前提,一种构建认同的价值方式和伦理方式也就无从谈起。因此,核心价值观的精神本质就是通过价值观建设将“我”引向“我们”,将“我”的价值观追求引向“我们”共同价值观的建构,从而形成“我们”的价值共认。

由此可见,核心价值观之为“德”的功能,就是在价值观问题上探索“多中之一”“冲突中之和谐”“变中之不变”。其功能展现因而具备了建构认同的伦理精神。具体说来,核心价值观之为德包含如下四个方面的精神要素。

第一,核心价值观之为德内含构建认同的文化精神。由于设置一个广大而包容的德之谋划,核心价值观总是在多元价值诉求中谋求并建构一种具备超越功能的价值认同,因而从一种文化战略的视野上关联着国家治理的价值旨归。这里所说的核心价值观的“德”之谋划,是指针对价值观的分化或冲突而建构主导性认同的一种认同之“德”。国家和社会因这一“德”而构筑起“伦理之公序”,个人或公民因为这一“德”而能够通过其引领成为道德之公民。构建认同的文化战略和文化精神最终指向一种“意义世界”的建构。

第二,核心价值观之为德蕴含构建认同的政治智慧。它内含彰明和提升“国家之德”“社会之德”和“公民之德”的“德”之根本和“认同”之根本。其精神实质,就是塑造和造就“我们”之为“我们”的共有价值观的政治智慧。它既有助于造就道德之公民,又有助于构筑公平正义的社会和富强文明的国家。因此,核心价值观必定和现代性价值认同的政治努力联结在一起:作为认同,它要面对当今变化世界中由于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全方位转型和人的类型的转变而带来的诸多分歧、冲突和对立面斗争的困扰;作为德,它要面对不同价值行为主体或价值承载主体,为人类整体行动、国家民族意义上的集体行动和公民个人行动确立正当行动的标准。

第三,核心价值观之为德蕴含构建认同的道德程序。从核心价值观的精神本质和表达方式看,核心价值观在道德程序上要解决的根本问题是“我们”的价值认同问题。如何从道德上构建“我们”的价值观呢?可以在道德议题上将这个问题分成两个“程序”。其一是从“我”到“我们”的程序——它旨在描述一个个分立的“我”如何联结成“我们”,重点是解决人们在“何谓善”的问题上的价值认同。即是说,它通过描述共同体的目的理念或善的理念凝聚人心,构建认同。其二是从“我们”到“我”的程序——它旨在有效地规范“我们”中的“我”,即规约“我”的意图和行为,使之既与“我们”保持必要的张力,同时又符合“我们”的价值要求,重点解决人们在“什么是正当”问题上的价值认同。从“我们”的价值认同的两种程序看,核心价值观建构认同的道德程序是由“善”(体现为“国家之德”的价值描述)和“正当”(体现为“社会之德”“公民之德”的价值规范)两种类型的道德议程,来应对现代性价值认同难题。

第四,核心价值观之为德蕴含构建认同的基本理念。核心价值观应对现代性价值认同难题的主导方面或首要方面,是通过价值描述或价值指引描述国家之德的基本理念,为国家治理提供必不可少的“德”之认同的根据。由于描述性价值着眼于共同体之“善”,它在应用于国家之德的价值描述方面要比着眼于行为(不论是社会的还是个人的)之正当的规范性价值居于优先地位。它构成了应对现代性价值认同难题的主导方面。描述性价值不是陈述事实,不是认知对象和揭示知识真理,也不是给出普遍规定,而是描述偏好、愿景、道路和目标。因而,它能最大限度地统一人们的价值认同,将“我”引向“我们”,将“我”的价值观引向“我们”的价值观。

由于核心价值观之为“德”具备描述功能和规范功能,国家治理的价值核心就是对国家之德、社会之德和个人之德的价值描述和价值规范。尽管价值描述和价值规范的功能层次有所不同(前者指向国家层面之“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价值描述,后者指向社会层面之“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和公民层面之“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价值规范),但是,两者在构建认同的价值方式和精神实质方面则是一致的。它们都以国家主体的价值自觉为根据描述全社会在基本价值理念上的共识,以国家认同的价值承诺为基础揭示人心所向,以国家重构的价值目标为指引描绘文明复兴的伟大梦想。

今天,中国现代性建构在其现实性上被概括为以“两个一百年”为时间坐标的“中国梦”——这描绘出了它所面对的“头等重要之事”。其内核就是价值观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构建认同的价值方式,通过确立“富强价值观”“民主价值观”“文明价值观”和“和谐价值观”的国家之“德”,描述和讲述“中国梦”的文明复兴的“故事”。

当今中国在经济上的成功,举世瞩目。它催生了关于中国崛起的期待,也伴随着一种关于中国威胁论的担忧。然而,一国之所以有影响和权威,之所以在人民内心激起持久的爱和炽热的情感,之所以在复杂严峻的国际竞争中始终坚持正确的方向,究其根本,则不只是在于军事实力,亦不只是在于经济实力,更重要的方面在于道德要素和文明要素,在于她所坚持的核心价值观的基本理念。“中国梦”作为中华民族所坚持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理念的集中表达,无疑承载着中华民族在基本价值理念上生生不息、刚健有为的伦理内核和道德前景。它通过“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四个价值词描述国家层面核心价值观之构建的价值理念。“中国梦”的具体内涵体现在“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四个价值词对中国发展的价值描述和价值引领。其价值方式内蕴构建认同的“德”之展现。

注释:

①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五四青年节与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时发表的讲话中说:“核心价值观,其实就是一种德,既是个人的德,也是一种大德,就是国家的德、社会的德。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

②德里克·帕菲特在《论重要之事》(On What Matters)一书中论证了欲望和行动的合理性是如何依赖于信念并在某种程度上促成了某种“信念”,可以引为此论之参考。帕菲特写道:“在大部分情形中,如果行动所依赖的信念为真就会给予我们充分的理由这样去做,那么这种行动就是合理的。既然我具有‘抽烟有益健康这个不合理的信念,我抽烟就是合理的。既然那个修士具有‘苦修式生活会取悦上帝这个不合理的信念,他这样活着就是理性的。我们的主张只能是这样的:既然这些不合理的信念是错误的,我和修士就没有任何理由那样去做。”(见德里克·帕菲特著,阮航、葛四友译:《论重要之事》,北京:北京时代华文书局,2017年版,第73页)

③田海平:“核心价值观:何种‘德及如何‘得”,《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16年第5期,第11-16页。

④杜佑在《通典·食货典·乡党》中写道:“昔黄帝始经土设井以塞诤端,立步制亩以防不足,使八家为井,井开四道而分八宅,凿井於中。一則不泄地气,二则无费一家,三则同风俗,四则齐巧拙,五则通财货,六则存亡更守,七则出入相司,八则嫁娶相媒,九则无有相贷,十则疾病相救。是以情性可得而亲,生产可得而均;均则欺凌之路塞,亲则斗讼之心弭。既牧之於邑,故井一为邻,邻三为朋,朋三为里,里五为邑,邑十为都,都十为师,师十为州。夫始分之於井则地著,计之於州则数详。迄乎夏殷,不易其制。”这段论述描述了“井田制”的基本制度架构。

猜你喜欢
认同核心价值观
“认同”视角下辅导员心理辅导谈话技巧研究
舆论场理性族群的认同与构建
认同的崩溃
融媒体时代领导者媒介形象重构与认同
谈发展社会主义新文化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跨性别者认同矛盾研究
浅析公共文化服务如何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关于如何运用吉林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培树核心价值观问题研究
煤企关注大学生员工心理成长的现实意义
国产喜剧电影的核心价值背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