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犯罪预防咨询之我见

2017-08-25 05:51李伟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7年9期
关键词:犯罪预防职务犯罪个案

摘 要:职务犯罪预防咨询是指检察机关通过不同的形式为公民和单位解答与职务犯罪有关的法律问题,向社会提供与职务犯罪有关的法律服务的一种预防方法。职务犯罪预防咨询与个案预防、行业预防、工程预防互相交叉,不可分割,是教育预防乃至职务犯罪预防整体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

关键词:职务犯罪;预防咨询

职务犯罪预防是检察机关一项重要业务工作,依据宪法和法律,检察机关在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中的职责是依法查办案件,追究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犯罪行为人的刑事责任;结合办案,发现职务犯罪得逞的体制、机制和制度漏洞,深入研究职务犯罪发生的原因、特点和形成规律,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职务犯罪。

法律监督的目的不是纠正违法行为,而是预防违法行为,维护法制统一。检察机关行使检察权的目的,从根本上说就是为了预防和减少犯罪案件的发生。检察权所包含的对职务犯罪的立案侦查权,对审判和侦查机关诉讼活动的监督权,对行政机關执法行为的监督权,都包含了职务犯罪预防的内容。

预防和打击职务犯罪,理顺社会正常的经济秩序,确保改革开放顺利进行,是需要全社会齐手共同努力的一项极其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实行综合治理,运用政治、经济、思想、文化教育、行政、法律等手段,充分调动和组织全社会积极参与。有效地打击职务犯罪可以产生一定的威慑作用,使国家工作人员不敢职务犯罪;有效地教育预防可以净化人们的思想、灵魂,使国家工作人员不敢、不愿职务犯罪;严密的、科学的制度可以减小犯罪的客观原因,使国家工作人员没有机会职务犯罪,不能职务犯罪。只有坚持标本兼治,才能从源头上减少职务犯罪。

目前检察机关开展职务犯罪预防的主要形式,除了直接对各种职务犯罪立案侦查、进行查处以进行警示预防外,通常所采取的预防工作形式主要有这样几种:

一是个案预防。所谓个案预防,就是选择典型案例,结合案中发现的发案单位的漏洞,认真分析发案的原因、规律,有针对性地帮助他们整章建制、堵塞漏洞,最大限度地遏制和减少同类犯罪。个案预防是预防职务犯罪行之有效的一种方式。查办个案不但震慑了犯罪分子,使有犯罪念头的人悬崖勒马,更重要的是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分析,找出同类职务犯罪的特点和发案原因,以便更好地进行有针对性的预防工作。

二是行业预防。行业预防是针对某一行业发生的职务犯罪中所暴露出来的该行业在制度、机制、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帮助行业主管部门通过教育、建章、立制等方式堵塞漏洞、教育干部,减少和预防行业职务犯罪的一种预防工作方式。

三是专项预防。专项预防是针对重点项目开展职务犯罪预防的一种工作方式。针对重大项目及建设工程中频发职务犯罪的现象,避免“工程上马、干部下马”情况的发生,检察机关选择一些重点项目及工程进行专项预防,对项目的签约和实施、工程的招投标、施工的验收等各个环节加强监督,并结合项目和工程的进展进行法制教育,针对项目和工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向有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从而从源头上预防重点项目和工程推进过程中的职务犯罪。

四是教育预防。教育预防是一种最多采用的预防方式,目的在于通过对预防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构筑行为人不想犯罪、不愿犯罪的思想防线,提高他们拒腐防变的能力,从而达到预防的效果。其中的重要环节之一就是职务犯罪预防咨询,而职务犯罪预防咨询又与个案预防、行业预防、工程预防互相交叉,不可分割。职务犯罪预防咨询是指检察机关通过不同的形式为公民和单位解答与职务犯罪有关的法律问题,向社会提供与职务犯罪有关的法律服务的一种预防方法。目前,职务犯罪预防咨询的主要方式有:建章立制、开通热线、开设网站、聘请行业专家参与、个案跟进同步预防咨询、应单位邀请上门服务咨询等。

从历史渊源看,中国的行政、司法理念深受几千年封建统治者神秘主义思想影响,“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客观上使行政、司法一直处于“半透明”或“不透明”的状态。这些影响具体体现在执行政策、法律、法规的过程中,就是行政执法人员浓厚的职权主义色彩和官本位意识。这种状况虽然经过党和政府长期的努力,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各种特权思想久久挥之难去。由此,在客观上必然形成对官员难以监督或监督不力的现状:一是官员自我监督意识薄弱,二是民众主动监督意识淡薄。一些与职务、特权相关的腐败现象很难从思想源头上得以遏止,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任重道远。

这就要求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要扩大宣传范围,加强宣传力度,建立更为有效和广泛的群众和社会监督体系。笔者认为,针对职务犯罪预防咨询的现状,应着力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工作:

第一,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尽快建立面向社会、较为完善的职务犯罪预防网。一是加强国家的各项法规、法令和政策的网上查询与咨询,积极为各界群众提供全面周到的政策辅导;二是尽快完成检务上网工程,将检察机关各职能部门办事规则、程序等详细名列网上,方便群众上网咨询和查询。

第二,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舆论监督,包括电视、广播、报刊等多种传播媒体的监督。舆论监督具有广泛性、敏感性、及时性的特点。对于公职人员贪污、腐败等经济违法犯罪行为,通过新闻媒体及时予以披露,从而对违法犯罪分子形成强大威慑力。

第三,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注重打防结合,实行综合治理。职务犯罪预防咨询还必须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制观念和守法自觉性。一般国家公职人员的职务犯罪行为,都与法制观念薄弱密切关系。因此,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公民、尤其是国家公职人员的法制观念是预防职务犯罪的重要内容。法制教育的目的是提高社会公民的法律意识,自觉用法律来调整规范自己的行为,自觉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这样才能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同时,除了对特别严重职务犯罪分子处以极刑外,对一般的经济违法犯罪分子都是采取一定的惩罚措施予以制裁,目的在于使犯罪分子悔改自新,不再重犯,把罪犯改造成为新人是我国刑事政策的目的和归宿。

作者简介:

李伟,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检察院干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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