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跃
在中纪委十八届六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为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内监督指明了方向。
一、深刻认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重要性
2016年1月召开的中纪委十八届六次全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出进一步部署,要求必须坚定立场方向,坚定信心决心,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集团公司、油田公司近年来,受理信访举报、自办案件数量持续上升,少数干部涉嫌违纪接受组织调查,甚至违法犯罪受到刑事追究,对中石油的形象和声誉,以及员工队伍的稳定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基层单位个别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不强,“一岗双责”履行不够,对重点岗位和人员监管不到位,在党委巡视中,暴露出重业务、轻监督监管,习惯性思维和习惯性做法等问题。还有我们纪检监察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作风建设,距当前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标准、新要求和新挑战,还有一定的差距,“严、紧、实”的能力建设时不我待。
二、准确把握第一种“常态”的着力点
反腐倡廉建设应当在廉洁教育、防控机制、合规监督、查办问责等方面下功夫,重点在于建立常态化的“红红脸、出出汗”“咬咬耳、扯扯袖”的体制机制。
一是思想引领,抓好廉政教育。坚持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路线的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教育和艰苦奋斗教育,牢筑各级领导人员思想道德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