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问题分析

2017-09-08 14:41邓文龙
现代营销·学苑版 2017年7期
关键词:金融发展问题研究对策分析

邓文龙

摘要:随着社会的进步,互联网的应用日益广泛,利用互联网开展金融的业务也越来越多。为了让互联网推动我国的金融发展,也为了在金融发展的同时推进我国互联网的发展,需要根据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特点,有针对性的解决我国现阶段互联网金融发展所存在的问题,才能实现互联网与金融的共同进步、共同发展的目的。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发展;问题研究;对策分析

一、互联网金融相关概念及发展的必要性

(一)互联网金融定义

顾名思义,互联网金融就是一种通过多种互联网工具,进行资金融合、收付、信息服务等于一体的网络金融。互联网金融正改变着传统金融的运行模式,促进了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的创新,完善了现代金融模式,增强了金融服务效率。

(二)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必要性

由于互联网金融,不仅可以很好地将网络媒体结合到金融活动中来,而且可以弥补传统金融手续烦琐、操作起来速度慢等缺点,所以已经作为一种新兴金融创新形体,得到广大民众的认可。可以说,互联网金融不仅是改变传统金融服务的创新形体,而且也是汇集现代科学技术,可以增强金融活动效率、可以促进金融行业创新发展,是社会金融服务提供者与被服务者,都迫切需要的一种现代化金融模式。作为一种被需要的金融服务,甚至可以说: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是一种必然趋势。

首先,由于人们对互联网的生活依赖,让互联网金融拥有了一个相对较稳定、较强大的客户资源。而互联网金融凭借互联网较高的普及率这一特点,在悄无声息中积累了海量的资源,这种人力资源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提供了一个较好的契机。

其次,与传统的金融服务相比,互联网金融可以不受地域、不受时间的限制,不仅让金融服务速度更畅通、更便捷,也让金融市场的资源得到利用,减少闲置资金的产生。

再次,由于互联网金融是一种利用网络资源的金融模式,在交易过程中不需要人力物力的供给,这就让金融交易不仅程序变得简单,而且也大大地减少了成本资源的投入。

最后,面对经济日益扩张的社会需求,互联网金融不仅可以帮助中小型企业缓解融资压力的难题,还可以增加有投资需求的社会人士投资的多重选择渠道,帮助解决资金闲置与资金匮乏失衡的经济发展问题。

二、现阶段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现阶段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势头良好,互联网金融业务模式以及金融产品种类繁多,更新迅速,但是由于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初期,社会及国家监督管理方面较为宽泛,再加上我国乃至全球,所处的市场经济金融环境复杂多变、影響稳定性的因素颇多等诸多原因,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存在着不小的挑战。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这样几点:

(1)缺乏严格有效的监管。

1.外部监管不到位;由于互联网金融企业中的中小型企业,过于看重眼前经济利益,导致进行互联网金融服务过程中,一切以推动金融发展,推进业务为目的,忽视参与人员的信息与资格审查,导致互联网金融业务门槛低,外部监管没有实际效果。

2.法律缺乏系统、规范化管理;由于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研究不够深入,法律以及金融管理部门缺乏监管条例法规作为参考,导致监管有形无实。

3.缺乏行业自我监管的自律自觉性;互联网金融业务大多是线上交易,线上服务,没有领导的监督,就没有行为的约束,导致一锤子买卖的行为屡见不鲜,这都是缺乏行业自我监管的自律自觉性的原因导致。

(2)p2p信贷金融管理方面缺少账户管理和借贷人员的道德信息监管。由于提供互联网金融服务的企业,没有门槛限制,大型企业为了声誉,在信息的管理账户的管理方面,需要花大笔资金进行维护;相比较而言,本来就资金匮乏的中小型企业,为了快速达到融资的目的,不仅不进行用户信息的道德信息风险评估,甚至可能根本不进行账户数据信息的保护,这就无形中增加了互联网金融的账户管理风险以及道德管理风险。

(3)所依据的数据信息缺乏风险筛选,数据信息造假情况严重,致使数据信息缺乏可信度。

(4)互联网金融没有模版约束,导致很多进行互联网金融的企业,只是在变相增加营销手段,并没真正实现金融创新。

(5)由于国家对互联网金融普及的力度不够,导致我国现阶段专项培养互联网金融人才的学习机构匮乏。

(6)在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缺乏必要的人才与技术技能的支持。

(7)掌握先进互联网金融知识技能的人才,受到来自金融企业领导者传统金融思想的局限,无法发挥知识所长。

三、针对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问题的相关建议

纵观全球金融经济的发展趋势,不难发现:金融业务线下业务转向线上业务发展,是社会必然的发展形势。为了促进互联网与金融互赢互利的发展,不仅需要加强我国法律法规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督管理,而且需要增强网络环境的健康与安全性等方面的建设,由国家出面号召全社会动员起来,提高互联网金融的外界、自我行为控制管理,笔者针对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问题,提出几点建议:

(1)加强互联网与金融之间的联系与合作,坚持以“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扩大有效供给,满足有效需求”作为指导原则,在追求互联网为金融提供推广、大规模服务群体以及不限时间、操作便捷、不限地域等优先条件的同时,加强金融对互联网技术的推动推进。避免只是片面地增加营销手段,无法实现金融创新的目的和目标。

(2)增加国家法律法规对互联网金融的约束管理,严厉打击数据造假行为,通过法律手段增强互联网金融参与者的自我约束与自我控制力。同时,严厉打击影响互联网健康发展的不文明不良等行为习惯,整顿互联网环境,为互联网金融营造一个绿色的环境氛围。为了进一步实现我国互联网金融法律制度体系的健全发展,笔者认为需要在管理对象方面进行补充更改,毕竟我国的金融管理类法律法规主要是把传统金融机构和金融业务作为主要研究对象,当应用到我国互联网金融方面的时候,肯定会存在些许不匹配,这个时候就需要及时更改、修正。具体在修正过程中,要在现实行的管理法律中,对那些冠以互联网理财、互联网资产管理等名头的项目,进行严格规划,以免不法分子通过互联网金融进行违法的洗钱、恐怖融资、倒买倒卖个人信息保护等行为。endprint

(3)加强国家对社会群体监督互联网金融的号召力度,为互联网金融营造一个全民参与监管,全员监督行业发展的外部环境氛围。有针对性的解决行业跨界混业经营、贯穿多层次市场体系等互联网金融在活动过程中,出现的监管套利问题的发生。在面对业态众多、模式各异、创新速度快,金融风险复杂性、多样性特征明显,等带来的问题时,需要及时加强各监管部门与省及中央之间在互联网金融监管方面的责任分工。

(4)完善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参与人员信用、道德等方面的信息审核,通过严格的信用审查,降低互联网金融活动的风险与经营外成本的增加。

(5)通过国家银行等公共金融机构,共享社会人员信用数据信息,避免片面追求眼前经济效益的中小型企业,帮助社会人员进行作假的行为。同时,通过国家银行等公共金融机构,共享金融服务企业的信用数据信息,侧面监督提供互联网金融服务的企业,增加金融服务供给规模、效率和质量等实体经济需求质量,以免出现过度拉长资金链条和脱离实体经济空转的问题出现。

(6)增强对消费者以及社会投资者的相关保护,我们知道毕竟互联网金融只是通过虚拟网络平台实现物品貨物等流通的交易,在这个过程中,用户的个人信息在保护方面是存在一定技术难度的,这需要提供互联网金融服务的企业做好互联网技术这一技术保障;当出现投诉处理、纠纷调处、损害赔偿等问题时,需要有网络安全维护权益的相关政策对人员实行保护。

(7)通过网络媒介,做好互联网金融的数据信息收集,这样不仅可以帮助企业避免用户数据信息缺乏,或者信用道德带来风险;还可以在增设用户消费习惯、分析消费需求、研究信用状况的时候,做好用户的准确定位,在发生用户数据信息膨胀问题时,依然能全方位了解客户信息,避免出现信息安全问题。

结论

科学技术的进步,不仅给人们的生活带来的便利;也给人们的生活带来的新的机遇与挑战。尤其是对我国金融行业的影响,互联网的应用给金融带来方便的同时,也让人们在进行互联网金融活动过程中,受到更多不稳定不安全的因素影响。为了帮助促进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笔者在列出互联网金融发展几个特点之后,结合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分析,在参考大量文献资料基础上,结合自身工作经验,总结几点解决互联网金融发展问题的建议措施,希望对读者朋友有一个借鉴参考价值。

参考文献:

[1]王思蒙.关于规范互联网金融的相关建议[J].互联网发展,2014(09):102.

[2]张冠宇.关于我国金融模式研究[J].规范互联网金融,2016(12):87-88.

[3]于洪凯.关于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影响与发展趋势研究[J].金融探究,2015(04):65-66.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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