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转移的环境效应研究评述

2017-09-08 21:41岑敏华张伟金山
现代营销·学苑版 2017年7期
关键词:环境效应产业转移环境保护

岑敏华+张伟+金山

摘要:产业转移的环境效应取决于被转移产业的行业属性,以及产业迁出地与承接地之间环境规力度的差异。当前中国正在推进由东部沿海向中西部内陆的区际产业转移,在此过程中涌现出的环境问题需要引起政府部门的重视,加强东部产业迁出地与中西部产业承接地政府之间的环境保护合作,是缓解当前中国区际产业转移过程中环境风险扩散的有效手段。

关键词:产业转移;环境效应;环境保护

进入21世纪以来,为推动产业升级、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中国开始了从沿海经济发达地区指向内陆欠发达地区的区际产业转移。在各级政府的大力推动下,中国区际产业转移战略实施十几年来取得了显著成效:沿海地区的功能水平明显提高,产业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逐步实现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和谐统一;而内陆地区依托产业转移建成了一批布局合理、产业特色鲜明、集聚效应明显的产业集群,极大地提高了产业竞争力水平。随着区际产业转移的持续推进,产业承接地由于环境规制不力导致的环境污染问题日益成为社会各界的关注点。事实上,中国区际产业转移过程中从东部沿海地区迁出的企业大部分属于低技术含量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其中有一部分是皮革、陶瓷、水泥、金属冶炼、化工等高污染、高能耗的企业,污染型企业的外迁对沿海地区环境质量的改善确实能起到了一定效果,但污染源的转移会破坏产业承接地的生态环境也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在某种程度上,“加快产业转移,实际上也会加快污染转移,特别是水污染和空氣污染的转移”。如何解决区际产业转移过程中伴随的污染转移问题,是当前中国进一步推动沿海地区产业转移升级、实现区域经济全面协调发展面临的一个重要现实问题。本文将从经济发展与环境污染的辩证关系出发,结合国内外学者的前期研究成果,拟分析产业转移过程中的环境污染问题,并对当前中国沿海地区的产业转型升级面临的潜在环境风险及其污染扩散路径进行理论上的探讨。

一、产业转移环境效应的理论基础:经济发展与环境污染的辩证关系

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是不是必然会伴随着环境污染?一个国家或者地区能否避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经济发展道路?当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之后,环境质量是否会逐渐得到改善?上述经济发展与环境污染的辩证关系问题,很早就得到国外学者们的密切关注。DArge (1971)[1]在早期的研究过程中,采用Harrod 模型下考察了一国的经济增长与环境污染之间的互相关系。Forster(1972)随后将理论视角延伸到新古典增长模型框架下,假定资本的使用导致污染产生的主要因素,在这一基础之上,Forster将存量污染作为生产要素纳入到生产函数之中,考察了经济增长对环境污染的潜在影响。理论分析结果表明,存在某一特定的均衡路径,使得经济在达到均衡时资本的使用所产生的污染恰好为环境自身所净化。在上述理论分析框架下,Forster(1973)进一步考察了政府实施的环境污染治理政策对经济增长的影响,研究发现当经济达到均衡点时,居民的消费水平和资本投入水平都比新古典模型框架下更低。John and Pecchenino(1994)将代际问题纳入经济发展与环境污染关系的分析框架,并在此基础上构建了一个世代交叠模型,基于该模型的分析结果表明,在一国经济增长的初期阶段,居民的消费水平和收入都较低,环境质量会随着经济发展而下降;但当经济水平发展到一定阶段,进行环境保护投资的回报高于投入成本时,将会鼓励社会资金进行环境保护投资,从而使得环境质量随着经济发展得到改善。Jones and Manuelli(1995)对John and Pecchenino (1994)的世代交叠模型进行了改进,并假设存在一系列的生产技术,它们的生产成本和污染密集度均存在差异,在这一分析框架下的研究结果表明,企业对生产技术的选择以及经济发展最终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于政府对环境污染的管制力度。

Stokey(1998)借助AK 模型分析了经济发展与环境污染的关系,假定一个国家在居民收入水平较低时,使用污染密集型的生产技术,意味着此时消费的边际正效用大于污染的边际负效用,在此过程中,环境质量随着经济增长而逐渐恶化。当经济发展到一个相对较高的水平之后,居民消费的边际效用开始逐渐递减,而环境污染所导致的边际负效用逐渐递增,当后者的负效用超过前者的正效用时,将会促使社会经济主体采用清洁型的生产技术以减少环境污染,在此过程中,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上升,环境污染水平随之逐渐下降。Aghionet al.(1998)随后拓展了Stokey(1998)的模型,他们在模型中新加入了智力资本这一无污染的变量,研究结果显示,在经济增长的过程中政府能够有效地控制环境污染,在经济保持快速增长的同时实现对生态环境的保护是完全可能的。国内学者孙刚(2004)在上述学者的理论框架内,进一步研究了环境保护对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影响,他的理论分析结果表明,环境保护与经济可持续发展之间存在门槛效应关系,当环境污染治理的边际效用足够大,并且超过某一个确定的门槛值时,才能够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Brock andTaylor(2004)则在Solow模型中加入了污染排放量、污染治理资金投入和主要污染物存量等三个变量,并假定环境污染治理的投入以外生的增长率增长,研究显示随着经济的持续增长,环境污染状况最终会得到改善。

二、产业转移环境效应的表现形式:“污染光环”还是“污染避难所”?

发达国家(或地区)向欠发达国家(或地区)进行的产业转移会显著提升后者的经济发展水平,但这种产业转移究竟是会导致欠发达地区环境恶化还是会改善上述地区的环境质量,在此问题上国内外学者目前并没有达成共识。21世纪初国内外学者开始对以外商直接投资(FDI)为代表的国际产业转移的环境效应进行研究,根据研究结论的差异逐渐形成了了“污染光环”(Pollution Halo)假说和“污染避难所”(PollutionHaven)假说这两种观点对立的理论体系,不同假说的支持者均从理论和实证两个方面对此问题进行了论证,由于研究方法、指标选取方面的差异,两种假说均获得了相应的数据支持。endprint

“污染光环”假说认为FDI 带来了更为先进的生产技术,在经济欠发达国家进行投资的跨国公司通过技术溢出效应,可以提高东道国的生产技术水平,促使更为清洁的生产技术代替了原来相对落后的生产技术,最后可以帮助东道国提高环境保护水平。如,Eskeland and Harrison(2003)提出,在发展中国家进行投资的跨国公司通过采用比东道国更先进的清洁型生产技术和环保保护技术,有助于改善东道国的环境状况;Letchumanan and Kodama(2000)则考察了跨国产业转移对东道国的环境技术溢出效应,他们认为跨国企业的入驻可以对东道国企业采用清洁型生产技术起到示范和带动效应,最终起到改善东道国环境状况的作用。除此之外,Wayne and Shadbegian(2002)以及Liang(2006)等业内学者也指出,外国直接投资带来的技术溢出效应有助于帮助东道国企业实现资源与要素的优化配置,进而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并达到改善东道国环境质量的目的。上述学者的观点在中国也得到了部分学者的实证研究支持。如Wang and Jin(2002)对中国境内的外资企业进行跟踪研究后发现,由于外资企业采用了比本国企业更为先进的生产技术,并且在资源和要素的使用上更有效率,因而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排放也更少。国内学者盛斌和吕越(2012)研究发现,FDI 无论是在总体上还是分行业上都有利于减少中国工业的污染排放,其主要原因在于通过技术引进与扩散带来的正向技术效应超过了负向的规模效应与结构效应;许和连和邓玉萍(2012)采用空间误差模型和空间滞后模型实证分析了FDI 对中国环境污染的影響,研究表明FDI 在地理上的集群有利于改善中国的环境污染。

最早提出“污染避难所假说”的是Walte and Ugelow(1979),随后Baumol and Oates(1989)从理论层面对该假说进行了系统的论述。“污染避难所假说”也称为“产业区位重置假说”(Hypothesis of Industrial Relocation)或“产业漂移假说”(Industrial Flight Hypothesis)。该假说的主要思想是,属于污染密集型产业的企业更倾向于在环境标准相对较低的国家或地区进行投资,其基本思路如下:如果一个国家实施严格的环境管制政策,将会提高污染密集型企业的生产成本,而企业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会重新考虑它们的投资决策,使得污染密集型企业从环境管制严格的发达国家转移到环境管制相对宽松的经济欠发达国家,而这种污染密集型企业的大量迁入最终会导致承接国的环境恶化。“污染避难所假说”认为,政府环境管制的政策差异是影响FDI区位选择的重要因素,如果母国的环境官制过于严格,将会使污染密集型产业转移到环境准入标准较低的国家或地区,从而导致环境管制宽松的国家和地区成为国际产业转移的“污染避难所”。根据Taylo(2006)的研究理论,“污染避难所”假说涉及五个方面的核心内容:首先,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特征决定了它的环境管制政策;而政府的环境管制政策又会影响到污染型企业的生产成本;企业生产成本的地区差异决定了贸易或FDI的流动方向;贸易或FDI流向又会对环境污染、产品价格和居民收入等变量造成影响;最后环境污染、产品价格和居民收入的变化又会反过来对政府的环境管制政策施加影响。

国内许多学者的研究结果也证明了“污染避难所”假说的存在:例如应瑞瑶和周力(2006)针对中国境内的外商直接投资与环境污染的关系进行了实证分析,他们的研究结果表明,整体而言中国FDI的相对水平与工业污染程度正相关,东部地区对工业污染的弹性低于中西部地区;傅京燕和李丽莎(2010)的研究显示环境规制与FDI的关系显著为负,这说明外商在对中国进行区位选择时,环境规制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影响因素,这一结果也表明国内各地区间确实存在着污染避难所效应。张宇和蒋殿春(2014)研究发现,外资进入在引起产业结构向污染型行业转变的同时并没有产生显著的技术促进效应,同时FDI的增加会引起本地环境监管的加强和其他地区环境监管的恶化,总体上对中国的环境状况造成了负面影响;郝建华和宋一弘(2014)的研究则显示,沿海地区在引入FDI后环境污染状况得到了改善,而内陆地区在引入FDI之后环境质量却逐渐恶化,显示中国内陆地区表现出了比较明显的“污染避难所”效应。杨杰和卢进勇(2014)而基于城市层面的实证分析表明,外商直接投资(FDI)对环境的影响在人力资本和人均收入这两个方面存在门槛效应,并且对应于不同的门槛变量FDI对环境的影响有所差异。当以工业废水为被解释变量,以人力资本为门槛变量时,随着人力资本水平的提升,外商直接投资对工业废水排放的制约性日趋减弱。而以工业废水为被解释变量,以人均收入为门槛变量时,伴随人均收入水平的提高,外商直接投资对工业废水排放更具制约性。

三、中国东部沿海地区产业转型升级的环境风险:环境污染的空间扩散

目前有关中国区际产业转移环境效应的研究主要是从理论层面讨论东部沿海地区的产业转移对中西部地区生态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学者们的关注重点主要集中于东部地区产业转移到中西部地区以后,对当地环境可能产生的破坏作用。研究者普遍认为,随着土地价格和劳动力成本的上升,处于较高梯度的东部经济发达地区在产业结构升级和调整的过程中,会将一些技术和工艺落后的污染密集型产业转移到中西部地区,形成工业产值“东迁”、工业污染“西移”的格局(彭海珍、任荣明,2004;傅京燕,2006;傅允生,2011),从而导致污染密集型产业呈现从东部经济发达地区向中西部欠发达地区转移的空间扩散特征(刘友金等,2015),在此过程中一系列的环境风险也将随之转移到中西部地区(豆建民和沈艳兵,2014)。

区际产业转移符合区域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但产业转移对区域可持续发展的影响效应存在差异,污染密集型产业的引进以及招商引资领域环境门槛过低普遍会对承接区域生态安全构成威胁(刘玫,2011)。由于当前中西部地区的环境政策相对宽松,土地和劳动力等要素成本低廉,后发优势使得经济增长速度长期保持在一个较高的水平,各项基础设施建设也日益完善,再加上中西部地区自身拥有丰富的人力、自然资源和潜在的巨大市场,使之成为东部产业转型升级过程中污染密集型产业的首选迁入地(古冰、朱方明,2013)。但污染密集型产业的转移与承接地的环境风险之间存在着内在的因果关系,伴随着东部产业转型升级过程中高污染、高能耗产业的持续迁入,当前中西部的产业承接地已经面临着生态环境恶化的现实压力(谢丽霜,2009)。进一步的研究发现,相对于东部地区,中、西部地区污染没有得到更好的控制,中、西部地区有些地方通过对国家环境政策的“非完全执行”来吸引产业转移,使污染企业转移成为中国区域产业梯度转移的伴生现象(林群慧等,2011)。endprint

东西部地区在环境政策方面存在的地区差异往往导致高污染行业实际生产成本的相对差异(金祥荣、谭立力,2012),环境管制水平的区域性差异是污染密集型产业发生区际转移的重要因素(吴朝霞、罗理恒、李勇辉,2015),因此地方政府的环境规制政策对于产业转移的区位选择有重要影响,严格的环境规制对新建企业的迁入有显著的约束作用(周浩、郑越,2015)。有学者研究发现,环境规制水平与污染产业转移呈现“U”形关系,地方政府的末端治理会激励企业提高生产率并增加产出,进而导致污染产业转入(张彩云、郭艳青,2015)。研究表明,严格的环境规制政策能够有效地驱动本地区的产业结构调整,因此可将政府的环境规制政策视为推动产业结构调整的新动力;随着政府环境规制力度由弱到强逐渐变化,环境政策对产业结构调整的影响是先抑制、后促进、再抑制的演变过程,两者之间存在显著的门槛特征和空间异质性(原毅军、谢荣辉,2014)。基于此,地方政府应该根据转移产业的污染程度做出相机选择,适当提高环境规制水平,以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改善的双赢(张彩云、郭艳青,2015)。

鉴于中西部地区脆弱的生态环境承载力,有学者提出中西部地区在承接东部产业转移的过程中,应加大环境规制力度,严格执行环境评价与监督管理,科学布局产业转移园区(古冰、朱方明,2013),为促进产业转移的健康有序发展,中西部地区需要将环境风险的防范和化解纳入其产业承接战略,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确保因承接产业转移而导致的污染物排放增加不突破中西部地区的环境容量阈值(谢丽霜,2009)。也有学者提出中西部产业承接地应该根据当地的资源禀赋条件和生态环境承载力等实际情况,有选择性地承接产业转移的企业类型,以真正实现产业的节约型转移,减少产业转移对本地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刘玫,2011)。与此同时,中西部地区还应当提高承接地产业转移准入门槛和环境管制力度,使得产业承接地和迁出地都能够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双赢”(李梦洁、杜威剑,2014)。

事实上,中国东部沿海地区实施的产业转型升级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因为东部经济发达地区的高污染、高能耗企业以及部分劳动密集型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对环境产生的负面效应已经超过了对本地区经济发展的正面效应,导致经济发达地区的地方政府被迫提高环境准入标准和规制力度,最终促使这部分企业向环境管制更为宽松的中西部地区迁移。因此,虽然从理论上来说提高中西部地区的环境规制力度确实能够有效抵制产业转移对承接地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但产业承接地政府面临的一个现实问题是:如果提高环境准入标准,企业将会选择迁往环境规制力度相对较轻的邻近城市,最后的结果是将会失去借助东部沿海地区产业转移来发展本地区经济的重要机遇(张伟、袁建华、罗向明,2015)。因此,在当前政府仍然将GDP视为地方官员主要政绩的考核制度下,提高中西部地区环境规制力度以减轻产业转移的环境污染只能是一种理论上的可能。由于中国中西部地区幅员广阔,可作为备选的产业承接地众多,导致中西部地区的城市在承接产业转移的竞争过程中必然会降低环境准入标准,由此引致的环境污染将难以避免。

结论

无论是“污染光环假说”,还是“污染避难者假说”的拥护者都找到了支撑他们研究结论的数据支持。本文认为,这两种观点对立假说的形成,除了与研究者选择的指标不同之外,另一个重要原因在于作者选择的研究对象不同。对于一个人口和土地面积都较小的城市国家或地区而言,由于它们不需要发展完善的工业体系,只需要利用自身的比较优势发展污染相对较小的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便可以实现经济的腾飞,这一类型的主要代表为亚洲的新加坡以及中國的香港地区。对于新加坡或香港这种城邦的国家或地区来说,引进以服务业为主的外资并不会对环境造成破坏,反而有可能因产业结构中第三产业的比重越来越高而得到改善环境的效果。

对于中国这样的大国而言,由于人口众多、幅员辽阔,光靠发展第三产业根本无法使十几亿人口脱贫,没有实力雄厚的重工业体系不可能在大国之间的竞争中掌握话语权。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伴随经济发展而来的环境污染,是一个大国在成长和壮大过程中必须付出的代价。

参考文献:

[1]Philippe Aghion,Peter Howitt.内生增长理论[M].陶然等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

[2]孙刚.污染、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J].世界经济文汇,2004(05)

[3]丁继红,年艳.经济增长与环境污染关系剖析[J].南开经济研究,2010(02)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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