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服务水平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快速发展

2017-09-30 11:28张小荣
农业与技术 2017年17期
关键词:经营主体服务水平发展

张小荣

摘 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快速进步和发展与国家的粮食安全、农民增收以及农村的进步具有十分重要意义。河南省北云门镇人民政府农经站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促进了服务水平的有效提升,因此,在文章中,进行了相关的研究和探讨。

关键词:服务水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

中图分类号:S-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74/nyyjs.20170931064

1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特点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量在不断增加,其发展规模也在不断壮大。在近几年发展进步和发展下,河南辉县建立了高标准粮田,完成基础设施后,实现林成网、路相通工作,激发更多的种地大户。该地区的流转地达到666.67hm2。在这种发展情况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模式开始向多样化方向发展。其组织化水平也得以提升。其发展主要表现为4个形式,种粮能人发展型、合作组织依托型、订单农业拉动型以及农机发展服务型。在这种发展形式下,不仅能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快速进步,也能促进服务水平的有效提升[1]。

2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期间存在的问题

当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发展期间,还存在一些问题,具体表现为以下几方面。

2.1 农业从业人员中,人才明显不足

农村在生产期间,具备生产能力的人都选择外出打工,导致一些季节性农事生产力不足,也无法为其提供一定的技术指导工作。

2.2 粮食的烘晒仓储困难

大多数的农户都没有一定的仓储条件,在此期间,还在使用公路,并将其作为主要场地,实现效益较低,还会在一些年份产生粮食霉变、生虫等现象,从而影响经济效益的有利获取。

2.3 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还比较落后

当前存在的问题表现为多个角度,如:无法保证品种的优良性,技术服务工作无法有效执行,其存在的生产条件无法改善,其存在的装备使用水平无法提升,资金筹集工作较为困难等。

2.4 农民的节约意识和环保意识不足

在实际生产工作中,出现大肥大水现象,为了在工作中更方便,不仅造成严重的资源浪费现象,也带来更为严重的环境污染[2]。

技术指导工作不够。农业中的技术人员年龄都比较大,他们掌握的知识比较老化,存在严重的人才断档现象。

3 提升服务水平的执行建议

3.1 社會化服务系统的完善性

大户的发展与社会化服务水平的提升存在较大关系,所以,要为其制定出社会化服务组织的政策体系,保证在大户粮食生产工作中,实现全过程的社会服务工作。该体系的执行不仅能对服务资源进行优化整合,促进其主体作用的充分发挥,还能为其提供政策、信息以及技术等各个方面的服务。对专业服务组织进行积极培育,将其渗透到植保、农机等服务工作中,能够机械化发展以及专业组织的构建。鼓励一些大户实现融资担保工作,使其能够与一些比较有实力的粮食加工企业签订合同,解决销售与储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2 实现大户规模与经营

促进土地流转工作的规范执行,对大户的规模经营进行引导。基于土地承包政策,实现土地流转机制的创新发展,保证土地承包合同更为规范。还可以利用劳动重组的方式,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管理,降低其产生的隐患。

3.3 降低大户融资成本

增加信贷工作,降低大户的融资成本。在对农村信用社进行协调期间,需要基于小额贷款方式,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的生产资金问题进行解决,促进专项资金的实现,降低其产生的压力。在对信贷进行投放期间,还需要优先安排大户,实现短期地信贷产品的积极开发,保证解决大户面临的资金困难问题。

3.4 完善保险政策

增加保险政策,能够促进大户抗灾能力的提升。实现投保制度和理赔制度的完善性,维护其规范运行,能够促进农业经营主体抗灾害能力的提升,还能对其产生的经济负担进行解决,维护其经济效益的稳定性。

3.5 激发大户积极性

利用奖罚力度,激发大户种粮积极性的提升。首先,要实现良种补贴工作,对其直销,降低其差价,保证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资金使用提供较大便利。然后,对农资进行综合补贴。最后,实现燃油补贴工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生产与加工工作中,需要利用柴油。还可以实现仓储建设补贴工作,当种粮面积在6.67hm2以上的时候,可以按照一定比例进行补贴。

4 总结

党十八大报告中提出,要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专业化与集约化发展,实现农业经营体系的统一执行,能够增强农村的经济发展实力,也能在实践发展中,促进农村社会生产力的提升,维护农产品的有效供给。

参考文献

[1]赵西华.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与科技对策[J].江苏农业学报,2010,26(6):1121-1125.

[2]林乐芬,法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银行融资障碍因素实证分析——基于31个乡镇460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调查[J].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6):119-128.

[3]刘小红.浅析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的影响[J].农业科技与信息,2015(21):79-81.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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