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究式教学法在中国法制史课程教学中的应用
——以传统文学作品为例

2017-10-16 01:39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学报 2017年4期
关键词:法制史文学作品教学法

李 晶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 法学院,湖南 娄底 417000)

探究式教学法在中国法制史课程教学中的应用
——以传统文学作品为例

李 晶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 法学院,湖南 娄底 417000)

探究式教学法在中国法制史课程中的实践,可通过选择合适的传统文学作品,根据其中体现的传统法律制度设计探究作品的内容。探究式教学法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其实施的基本条件和课程特点,教师应事先构建好探究式教学法的教学模式,并为确保探究式教学法的顺利实施提供条件保障;学生不仅要具有很强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还要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善于提出问题。

中国法制史;探究式教学法;传统文学作品;课程

中国法制史课程是一门重要的专业基础课程,也是法学专业的核心课程之一,但在实践中却因为对其缺乏正确的认识、课程本身的难度、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的落后而备受冷落,因此,将探究式教学法引入中国法制史课程的教学尤为必要。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专业的中国法制史课堂教学,尝试将该课程与传统文学作品相结合,引入探究式教学法,从而使该课程焕发生机与活力,为中国法制史课程的教学改革提供了新思路。

一、中国法制史课程探究式教学法的界定

探究式教学法是美国施瓦布教授在20世纪50年代提出的[1],是指在教学过程中,学生通过教师的引导,以自主学习和合作讨论为前提,以教师提供的教材、课题、资料为内容,通过阅读、思考、讨论等途径去独立探究、自行发现并解决问题的一种教学方法[2]。

中国法制史课程运用探究式教学法,应当遵循探究式教学法的基本规则,以学生的自主学习和合作讨论为基础,要求学生根据教师提供的探究内容,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独立发现并解决问题。在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专业的中国法制史课程教学实践中,教师发现:传统文学作品与中国法制史课程可以从传统法律制度中的核心内容、刑事立法、行政立法、民事立法以及司法制度等角度结合[3]。基于此,在中国法制史课程中,教师以传统文学作品为载体,引导学生通过阅读、思考、讨论等途径来探索传统文学作品中蕴含的传统法律制度,使学生能够直接感受我国过去时空中存在的法律制度,增强学生对传统法律制度的理解。

二、 中国法制史课程探究式教学模式的构建

(一)中国法制史课程探究式教学模式的实施条件

1.中国法制史课程探究材料的甄选

我国的传统文化博大精深是举世公认的,传统文学作品从数量上来说不胜枚举,选择合适的传统文学作品也就成为探究式教学在中国法制史课程中顺利进行的重中之重。

在课程教学中,对传统文学作品的选择,须遵循三大原则:第一,学生熟悉;第二,学生感兴趣,希望对这部文学作品进行深入了解;第三,有利于与传统法律制度的紧密结合。基于此,笔者以“最熟悉的10部传统文学作品和最感兴趣的10部传统文学作品是什么”为题,对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专业2013级、2014级、2015级以及2016级学生进行了问卷调查,经过统计后发现,每一届学生的选择相似度极高(见表1和表2)。

表1 学生最熟悉、最感兴趣的传统文学作品的数量

表2 选择四大名著的人数统计

从表1与表2的数据来看,学生对所涉及的文学作品数量的选择差别不是很大,他们熟悉并感兴趣的传统文学作品也相对集中,而且其中有80%左右的学生选择了中国四大古典小说。此外,学生中有相当比例的人认为《窦娥冤》《杜十娘怒沉百宝箱》《梁山伯与祝英台》《孔雀东南飞》等作品也属于他们熟悉的作品,并对这些作品与传统法律制度的结合表示出浓厚的兴趣。

因此,在中国法制史的课程教学中,根据传统文学作品的内容,教师可以选择大家既熟悉又感兴趣的文学作品作为探究的主要材料。

2.多样化的教学环境与自由的学习方式

中国法制史课程的传统课堂教学往往局限于教室,这意味着教师的授课和学生的学习都局限在教室范围内,学生的知识来源于对教师讲解内容的接受和理解,这与探究式教学的要求明显不一致。引入探究式教学的中国法制史课程,对于教师而言,需要一个多样化的教学环境,课堂内教学,教室中至少要提供网络保障,保证学生可以随时在教师的引导下,查询相关背景资料。还可以根据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的地理位置,选择曾国藩故居等历史古迹所在地进行现场教学,使学生能够近距离感受传统文化,增强对传统法律制度的理解。对于学生而言,则需要教师给他们提供自由的学习方式,在这一过程中,强调的是学生可以对知识进行自由的查询及在课堂上自由地谈论并对所提出的问题获得验证。

3.明确教学目的

探究式教学法不能漫无目的,在探究过程中必须要以探究事物的本质和规律为目的,这就明确要求教师在引导学生进行探究前,应设计好探究的过程以及探究的中心问题。就中国法制史课程而言,对传统文学作品的探究应将其限制在传统法律制度的角度,而不宜将范围扩展到其他角度,如对封建礼教的批判等方面。

(二)中国法制史课程教学中探究式教学模式的运用

1.联系实际,情景设疑

在教学过程中,首先,教师对传统法律的背景知识进行介绍,帮助学生理解;然后,提出对学生有意义并有针对性的问题,以此丰富学生的探究活动。但是教师提出的问题不能超过学生现阶段的知识范围和认知能力。基于此,选择以中国传统文学作品为载体,使学生通过对文学作品的阅读与理解,获得问题的解释和答案。

2.引入问题,设置探究

教师提出问题后,还需设置探究,引导学生探索解决问题的思路。在这一过程中要充分调动学生主动探究,挖掘学生的思维潜能,形成自己的探究思路,不能代替学生进行探究。但是应该适时提醒学生探究思路是否正确,这是探究活动是否成功的保证。如要求学生通过《水浒传》《三国演义》等作品探究传统法律制度中的核心内容“忠”时,若学生对小说内容理解有偏差,则不能任其错误下去,而是要及时引导。

3.科学分析,得出结论

在中国法制史课程探究式教学过程中,关键是让学生在对文学作品阅读、理解的基础上,从传统法律制度的角度对其进行分析、理解并做出讲解。学生的解释和观点必须与其所选择的文学作品所体现的传统法律的内容相符合。教师应该对学生易得出的错误结论加以分析,指出错误并释疑,进而得出科学的论断。如以《杜十娘怒沉百宝箱》这一作品为探究内容时,如果学生从反封建反礼教的角度来进行解释和分析,教师则应该指出错误,并引导学生转变探究思路。

4.迁移运用,反馈矫正

学生相互交流他们的探究结论,可以为其他人提供根据同一观察资料提出其它不同问题和解释的机会。这样能够引出新问题,便于他们解决交流中遇到的矛盾,能够进一步提高自身的专业技能。

综上所述,在中国法制史课程教学中引入探究式教学法要做到:学生对老师提供的文学作品进行阅读后,以合作讨论为前提,从传统法律制度的角度进行分析和理解。如,学生探究《水浒传》时,往往从梁山好汉脸上的“金印”出发谈刺配刑;从“武松休妻”的角度讨论古代的离婚制度——“七出”与“三不去”;从“杨志杀牛二”“宋江杀阎婆惜”“武松杀潘金莲”等杀人案件来探讨古代的“六杀”制度和司法制度等等。在阅读完《窦娥冤》后,学生们对窦娥为何替婆婆顶罪、窦娥父亲窦天章的官职以及“六月飞雪”“三年大旱”特别感兴趣,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后,学生得出结论:窦娥替婆婆顶罪与我国传统文化及传统法律制度中所倡导的“孝”密切联系;窦天章所行使的职权是古代监察制度的体现;“灵异事件”则与战国时代流行的阴阳五行学说有关;等等。教师通过教学实践,发现将传统文学作品与中国法制史课程结合不仅提高了学生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还能在进行法学教育的同时适度融入人文教育,也有利于加深学生对传统法律制度的理解[3]。

(三)中国法制史课程探究式教学法在实施上的保障

探究式教学法比较适合小班教学,在大班级实施时难度较大,加之耗时比较长,在课时比较少的学科只能够选择性应用探究式教学。鉴于此,在中国法制史课程中将从三方面保证探究式教学法的实施:第一,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专业历届班级的人数在45人左右,可以采用合作的方式,按照专业班级人数的多少将学生分为8至9个小组,每个小组5人左右,以保证每个学生都可以参与。第二,从中国法制史课程的教学内容以及实际课时出发,从法制指导思想、刑事立法、行政立法、民事立法、司法制度等方面的某一内容进行选择,而不能将以上内容全面实施探究式教学。第三,实施探究式教学法的载体为传统文学作品,传统文学作品的确定可首先由学生以小组为单位,每个小组列举一定数量的传统文学作品,然后由教师从中挑选出适合探究式教学的作品,最后每个小组在教师列举的传统文学作品中进行选择,决定探究的题材。

三、中国法制史课程中引入探究式教学法应注意的问题

(一)探究式教学实施过程中教师的注意事项

在中国法制史课程教学中引入探究式教学法,将对教师提出更高的要求。第一,改变教学观念。探究式教学强调开放、平等,对于教师而言,如何营造好课堂教学自由平等的氛围是探究式教学成功的关键之处,教师可以通过座位的编排、教学场地的改变等方式实现。第二,丰富自身的知识体系。探究式教学强调的是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主要是起引导性作用,如何引导学生通过探究获取知识,提高能力,需要教师自身具备扎实基本功才能进行有效地引导。第三,做好与探究相关的前期准备。教师应准备好与探究内容相关的背景知识和资料,提供素材的量应当是充足的,以使学生能够挑选出适合自己且能解决其所提出的问题为宜;事先准备好提问大纲;提供探究的场地和时间。只有这样,才能为中国法制史课程探究式教学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探究式教学实施过程中学生的注意事项

学生一直以来习惯被动接受学习,探究式教学不仅要求学生具有很强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并且为更好地探究,对学生本身的能力要求也较高。在对传统法律制度进行探究的过程中,强调以学生为主体,应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他们不仅要有较强的自学能力,而且还必须自己能提出问题。学生在提出问题后,就可以采取课堂讨论或者阅读相关的传统文学作品的形式,以使学生获得相关的背景知识,确保他们达到大致相同的理解水平。这些势必要求学生在探究前,必须掌握好相关的背景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掌握好与课程探究相关的方法,只有这样,才能实现探究式教学的效果。

[1]曾维君.论探究式教学法在高校历史教学中的运用[J].当代教育论坛,2009(7):108.

[2]秦越存.探究式教学法与伦理学专业研究生教学[J].黑龙江高教研究,2012(1):160.

[3]李晶,颜小冬.传统文学作品与中国法制史课程教学结合探索[J].当代教育理论与实践,2016(6):97.

Abstract: To implement the inquiry-based teaching method for courses such asLegalHistoryofChina, teachers can select some traditional Chinese literary works and explore the design of the traditional legal systems reflected in them. Basic conditions and characteristics of the course must be thoroughly considered for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inquiry-based teaching method. Teachers must construct a suitable model of teaching in advance, and ensure the conditions for a successful practice are fulfilled. The success of this method also depends on students. They need to take the initiative, be capable of independent study, and always have questions ready.

Keywords:LegalHistoryofChina; inquiry-based teaching method; traditional Chinese literary works; course

(责任编校:舒阳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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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编辑部

ApplicationofInquiry-basedTeachingMethod:UsingTraditionalChineseLiteraturetoTeachLegalHistoryofChina

LIJing

(School of Law, Hunan University of Humanities, Science and Technology, Loudi 417000, China)

G642

A

1673-0712(2017)03-0115-04

2017-02-22.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教学改革项目“传统文学融入《中国法制史》课程探究式教学法研究”(RKJGY1404)。

李晶(1981—),女,湖南娄底人,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讲师,硕士,研究方向:法律史与法律思想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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