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本研究以德育为视角,通过对中职法律意识培养教育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进行梳理,从中职德育工作的现状入手,以培养学生学法、懂法、守法、护法为目标。
关键词: 中职学生;德育;法律意识;培养
【中图分类号】 G42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236-1879(2017)05-0140-02
从个体角度出发,法律意识可概括为:人们对于法和有关法律现象的观点、知识和心理态度的总称。法律意识的培养对教育者而言,不仅能够有效地促进学生健全人格的形成,更能够使其作为社会个体发挥应有的积极作用。
相比高职教育,中职生的法律意识培养具有特殊复杂性,这取决于其身份的特殊性:一方面其作为未成年人,身心依然处于发育阶段,观念正处于激烈发展和改变的时期。受文化课程和素质教育内容上的局限性,中职生的法律意识更为淡薄。特别是受家庭、性格和环境因素影响,在心理和行为上表现出自卑、焦虑、冷漠、对抗等特征,更容易受社会不良风气影响。另一方面,职业教育中对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贯穿于整个教育的始末,无论学生将来从事何种工作,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都是必须的。传统的以课堂为主,重视理论和案例教学的法律意识培养课程,较难照顾到中职生的心理特点和实际需求,导致学生接受少,理解难,法律意识的培养很难达到较为理想的效果。
目前的德育重视理论的传达,忽视基本道德素养的传递。重视案例的规范意义,忽视道德观念的养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