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国务院提出了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意图把互联网的创新成果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中、小股东与控股股东之间以及股东与公司经营管理人员之间的矛盾是公司治理中的主要矛盾,运用互联网的创新成果对股东大会制度进行电子化变革,节约股东参加股东大会的成本,缓解“囚徒困境”难题,以期待更多的中、小股东参与到公司事务中,以此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但是,当前一大阻碍是相关法律供给不足。美国是第一个进行股东大会电子化变革的国家,其相关法律制度也存在一定的优点和不足之处,通过评析美国相关制度,结合我国具体实践,力求在“互联网+”时代背景下,在我国推行股东大会制度的电子化变革,必将带动公司发展,从而推动我国公司治理的完善。
关键词:互联网+;股东大会;中、小股东;电子化变革
1 “互联网+”背景下股东大会制度电子化变革必要性
(一)“互联网+”对公司治理的意义
根据《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互联网+”是把互联网的创新成果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推动技术进步、效率提升和组织变革,提升实体经济创新力和生产力,形成更广泛的以互联网为基础设施和创新要素的经济社会发展新形态。多年以来的传统模式使得经济发展达到了一个瓶颈时期,而“互联网+”的出现为当前时代社会及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创意和新的活力。现代公司以提高运营效率为目标,为了适应国际资本市场自由化、信息化的要求,公司需要迅速作出反应和决策以应对外部经济环境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