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内河船参与海上运输专项治理监管现状的思考

2017-12-19 09:02张龙
科学与财富 2017年33期
关键词:海事思考监管

摘要:随着国家海洋战略的进一步细化和海事“革命化、正规化、现代化”(以下简称“三化”)建设的深入开展,全力保障船舶、船员海上安全、维持海上通航安全秩序俨然成为海事当仁不让的职责重心。本文旨在针对海事重点工作——内河船参与海上运输专项治理活动中海事部门的近期监管现状深入思考,对海事继续深入开展此类活动提供有益思路。

关键词:内河船 海事 监管 思考

一.内河船参与海上运输专项治理活动监管现状

近年来,随着沿海大型围海造地等涉水工程的兴盛,大量内河船违规参与海上运输,造成海上事故高发频发,给海事监管带来了巨大压力。部海事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内河船参与海上运输专项治理活动,并逐步建立内河船参与海上运输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平安船舶”专项行动以及四类重点船舶监管明确指出,内河船参与海上运输再次被列为重要一类监管对象,内河船治理的必要性和严峻性彰显无疑。现结合我个人在内河船监管过程中的经历和认识予以思考和回顾:

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根据参与海上运输内河船舶的活动特点,依照各层级专项活动部署要求,制定符合自身辖区实情的行动方案,充分利用和整合海事执法资源,合理调配船艇和执法人员,坚持源头治理,加强现场检查。重点地区和重点水域实施驻点检查,重拳之下,辖区内河船治理工作稳步推进。

1.外部联动方面。注重同地方政府(管委会)构筑合作平台,组织协调边防、安监、海洋局等部门开展海上联合执法行动,对该类船舶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高压严打。注重同船籍港海事管理机构、地方海事局开展建立联络机制,及时通报相关内河船参与海上运输违法行为情况,建议其加强对其他船舶及相关航运公司的监督管理。

2.内部制度建设方面。根据上级单位的总体部署和指示,制定详细的行动方案,执法形式包括陆域海事执法车辆码头巡查同海上执法船艇巡航的监管制度;为取得实效,制定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加强夜间巡查,严厉打击夜间偷运偷卸行为;建立行政相对人约谈与挂牌督办制度,及时叫停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解读部海事局指导方针,宣贯专项行动意义不断促进内部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进而全面有效地促进专项行动顺利推动。

3.队伍建设方面。建立领导带班制度,领导值班并定时巡查,统筹协调和处理相关事宜,保证执法过程中规范、高效;成立内河船治理特别行动小组,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执法评议考核,注重提升执法人员整体水平,增强高效准确处置违法违规行为的能力,定期开会总结,设立专门档案柜,及时将各类案卷、材料归档。

二.海事在内河船治理方面面临的问题分析

内河船治理工作一直是海事监管重点,因内河船船况普遍较差,船舶数量众多,且船舶数量根据市场需求具有行动周期不确定性,事故风险系数较高,致使海事在内河船工作中治理成果良莠不齐。致使内河船相关事故发生率高、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的原因概括下来有如下几点:

(一)船舶配置方面。

一是船舶状况普遍偏低,内河船舶由于建造工艺以及种类划分上同海船具有较大区别,防撞、抗风浪等级方面严重不足;二是船舶配员和管理极不规范,多数内河船舶多为个体或私营船舶,只是挂靠在一些船公司代为管理,公司为节省开支,不按《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要求配员,安全管理制度几乎没有;三是过于追求暴利、以身犯险,改动船舶载重线,严重超载,安全系数极低,从而造成安全事故多发。

(二)船公司经营管理方面。船公司以及船舶经营人经营能力参差不齐,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挂而不管”行为普遍存在,致使船舶安全管理全部依靠自己“单打独斗”,此类船舶航行安全风险可想而知。

(三)海事内部监管方面。海事部门高度重视砂石船安全管理,但局限于诸多条件制约,海事监管执法难度大。一是砂石船违法违章行为花样多,手段丰富,个别船舶甚至试图通过打时间差、反监视等恶劣方式,逃避海事及其他执法部门打击;二是海事部门监管任务相对较重,点多、面广、线长,执法精力有限,执法人力不足,很难做到全天候全覆盖地监管辖区。

(四)社会其他外部因素。一是砂石运输船管理作为内河船治理的重要一环,因涉及重大利益链条,海事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会受到外界阻力。二是供需关系导致执法活动得不到地方政府的全力支持,地方发展建设需求同内河倒驳船参与海上运输之间存在矛盾,海事执法独木难支。

三.积极应对和解决内河船舶监管难题的思考

对于内河船舶治理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困难,我们必须正视,有计划、有步骤地继续推进专项活动的实施,巩固以往监管成果的同时,积极思考海事系统“三化”建设内涵,落实海事系统十三五规划对于内河船舶治理的总体规划和要求,打好内河船舶治理攻坚战,具体来讲可以从以下几点思考:

(一)思想意识和工作模式革故鼎新

一是修内功提内力,加强思想培树,充分学习理解海事“三化”建设内涵,统一思想,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海事廉政建设,树立和强化创新理念,提高规范管理水平,增强海事队伍革故鼎新意识;

二是大平台好作为,探索多部门合作平台,职能互补多方联动。海事部门应该注重同属地政府部门的合作,整合海事、安监、海洋和公安边防等职能部门力量,开展多方联动,联合执法行动。同时还要加强高层来往,建立一种对话交流机制,使联合执法行动常态化,从而更好地助推地方经济发展。

(二)队伍建设和监管手段规范高效

一是加强海事队伍建设。提高海事执法执行力,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深化开展专家型人才培树,充分利用老师傅丰富的执法经验和年轻人干劲足思路广的优势,建立薪火传承培训教育交流机制,全力打造一支科学规划、严肃执法、素质过硬的海事执法队伍。

二是丰富和规范现场监管。在船检工作严格把关的同时做好现场检查工作,严厉打击超载超限、配员不足的船舶,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一经发现船舶违法违章行为,责令船舶立即停航进行整改,从严从重处罚,并处禁止离港、滞留等强制措施,创建重点跟踪船舶“黑名单”。

三是加强对船舶经营人和船舶管理公司的监管。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严把船公司审核发证准入关,严格安全管理体系审核。进一步加强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多方面、深层次彻底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并在事故责任追究上发力,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三)海事信息化引领海事与时俱进

一是坚持信息化引领。在当今“互联网+”和大数据时代背景下,按照海事信息系统顶层设计总体框架,进行内河船舶治理信息资源整合,充分发挥信息化带动海事管理现代化的引领作用,同时注重提升现场执法人员运用先进科技信息技术履行海事监管服务职责的能力,更好地适应海事现代化建设的需求。

二是装备配置不落伍。在完善传统执法模式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和推进以信息技术创新为主导的现代化管理新模式,条件允许时借助无人机、海上电子巡航设备、CCTV等智能传感监控系统对码头、海域内河船舶进行巡航监视,实现对内河船舶的科学监管,长效管理。

四.结束语

内河船舶治理问题由来已久,其拥有较长的历史沿革和错综的关系,整个治理过程需要循序渐进地推动,不可能一蹴而就,海事部门应该在“三化”建设统领下,統一部署、统一标准、统一规划,全力体制机制建设、推进人才建设以及以监管人为主导的内河船舶航运业朝健康方向发展,进而打赢内河船舶治理攻坚战。

作者简介:

张龙(1988.10.20)男,汉族,大学本科毕业,籍贯:山东平邑,职业:中华人民共和国东疆海事局 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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