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互联网+”时代下司法警察培训模式创新

2018-01-02 11:55胡晓龙
科学与财富 2018年33期
关键词:慕课互联网+互联网

胡晓龙

摘 要:如今的时代是网络的时代,网络改变了人们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随着近些年"互联网+"概念的提出,教育和学习的模式也在逐步的产生变化,传统单一课堂教学的模式逐渐被打破,人们可以通过越来越多的途径,满足自身个性化的学习需求。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我们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教育培训工作也面临着机遇和挑战,与时俱进大力发展网络培训,这既符合时代特点,符合习近平同志"网络强国"战略的总要求,也能满足新时期法院工作的要求和司法警察的学习需要。

关键词:"互联网+";司法警察教育培训;慕课

近些年来,网络培训工作越来越受到各级法院领导领导的重视,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多次在不同场合强调法院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在国家法官学院2018年秋季开学典礼上周强院长指出:“要全面提升信息化水平,加强‘中国法官培训网和最高人民法院法官云课堂的建设,不断扩大课件容量,加大政治理论方面的学习内容,增加提高法官综合素养的學习内容,提高在线学习的吸引力。健全线上线下一体化培训机制,促进精品课程共建共享。”周强院长的讲话,为新时代法院信息化建设与网络培训工作模式指明了方向。

一、新时代对司法警察培训工作提出新的要求

要做好司法警察教育培训工作,我们应该抓住以下几个重点。

1、实践性的要求

司法警察教育培训工作,旨在提高法院系统司法警察政治素养、业务能力水平,以应对目前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形势的要求,所以目前的法警教育培训工作应从实战出发,要做到理论联系实际,要能够解决司法警察工作中的遇到的困难和实际问题,突出实践性的特点。

2、互动性的要求

传统的教育模式更注重于传输知识,而网络教育模式更加重视教师和学生的交流,学生在学习中的问题可以及时反馈,教师也可以及时给予回应。我们的司法警察在日常工作中遇到问题和困难,无论是理论方面或是业务方面,也都希望能够及时得到处理和解答,这也对我们的培训教育工作的提出了新的要求。

3、个性化的要求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在日常工作中,有各自的职责和分工,需要掌握的知识既有共性的方面,也因需要面对和处理的问题不同而产生个性化的方面。况且,由于工作任务繁重,法警能用来学习的时间十分有限。如何能让我们的法警在有限的时间内学到自己亟需掌握的知识和技能,也是摆在我们培训面前的一大课题。

二、目前网络教育的主要模式及其特点

所谓的“网络教育”是指通过利用标准化的网络技术,将信息通过网络传送给处于终端的学员。网络学习环境含有大量数据、视频、程序、教学软件、讨论组,在线练习,在线测验等学习资源,形成了一个高度整合的资源库。目前的网络教育主要有以下几种模式。

1、慕课

MOOC(Massive Open Online Course)的缩写,中文称为“慕课”。其中“M”代表“大规模”,指的是课程注册人数多,每门课程容量可达数万人;第二个字母“O”代表“开放”,指的是开放式的教育,课程向所有有学习需求的对象开放;第三个字母“O”代表“在线”,运用大型开放式网络课程网路来处理大众的互动和回应,自我管理学习进度,自动批改、相互批改、小组合作等,保证教学互动。这一学习模式已在我国高校教育中得到广泛应用,目前中国慕课学习人数已经超过7000万。

2、翻转课堂(Flipped Classroom),是指重新调整课堂内外的时间,将学习的主动权和决定权从教师转移给学生。在这种教学模式下,教师也不再占用课堂的时间来讲授信息,学生需要在课前完成自主学习,也可以在网络上与别的同学交流,课堂则主要进行师生互动式答疑和讨论,解决学生自主学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从而实现知识的掌握。

3、微课 (Micro Learning Resource) ,又称“微课程”。它是以微型教学视频为主要载体,针对某个学科知识点或教学环节而设计开发的一种情景化、支持多种学习方式的在线视频课程资源。它具有视频化、网络化,短小精悍,针对性强等特点。

三、加快网络培训建设力度,健全线上线下一体化培训机制,提高培训水平

由当前网络教育的几种模式的特点不难看出,网络教育有其自身独有的优势,如何利用好信息化网络技术,将网络培训与线下培训相结合,为司法警察队伍的培育优秀人才、提高司法警察队伍整体素质,将是我们司法警察教育培训下一步的重点工作。

首先,要提高网络培训的意识。网络教育的发展是大势所趋,但目前在法院系统,网络教育培训的开展还相对滞后。只有首先提高广大干警对网络培训的认识水平,才能提高他们通过网络进行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各级领导班子如果能提高对网络培训的重视程度,也将对司法警察网络教育的发展和普及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其次,“互联网+教育”与传统教育结合,带动培训模式转型。目前,司法警察的培训教育,仍多采用集中培训的模式,但受到各方面条件的限制,尤其某些偏远地区受到交通、经费,工作任务重的限制,导致在职干警的培训时间不能得到充分保障,而且传统教育模式,也很难针对每位干警自身学习需要和学习特点制定个性化的学习方案。 “互联网+教育”带来的网络化、个性化、碎片化的全新教育理念,无论是“慕课”或者“翻转课堂”的模式都能在一定程度解决这些目前困扰司法警察培训的问题。当然,司法警察培训中也有很多需要进行实际操作的课程,如体能训练、射击、安检等,如何将传统教育模式和现在网络教育模式相结合,发挥两种模式各自的优势与特点,也将是今后司法警察培训工作研究的方向。

最后,抓紧网络培训平台的建设,不断充实网络培训资源。网络培训的基础是网络培训平台的建设和网络课程资源的储备,所以要做好网络培训教育工作应当一方面加大投入力度,集中技术力量加快网络培训平台的建设;与此同时,应抓紧在线课程资源的充实,收集,整合,丰富在线学习内容。此外,还应注意与各级警队的交流,发挥互联网时代大数据的优势,将一段时间内问题反映集中的、实际工作中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尽快给予反馈,制定相应的课程或“微课”给与重点解决,真正发挥互联网教育实践性、时效性的优势,真正做到为实际工作服务。

参考文献:

[1]以互联网思维促进干部网络培训工作的创新.高晨驰.中共成都市委党校学报.2017年第1期

[2]互联网“+”对公安民警培训的启示.张丽敏

[3]我国公务员网络培训研究综述.李时慧,王东亮.领导科学论坛

[4]浅谈信息化条件下的高级警官培训教学管理创新.谭军力,王现婧.公安教育.2014年第08期

[5]公安教育培训中微课教学初探.王力,马龙彪,何莉莉.公安教育.2017年第0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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