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亚华,刘俊秀
(包头现代医院,内蒙古 包头 014030)
米非司酮独用及与宫瘤消胶囊合用治疗子宫肌瘤的效果评价
张亚华,刘俊秀
(包头现代医院,内蒙古 包头 014030)
目的 在子宫肌瘤的治疗过程中采用米非司酮独用以及宫瘤消胶囊合用的方式进行治疗,评价分析治疗效果。方法 从我院中选取2015年6月~2017年2月接受治疗的子宫肌瘤患者共38例,运用随即数表法将其分为对照组和观察组,每组各19例,其中对照组采用米非司酮进行单独治疗,而在观察组中,则采用米非司酮独和宫瘤消胶囊合用的方式进行治疗,在治疗的过程中对患者的月经期、经血量、子宫以及子宫肌瘤的大小进行济记录,最终度两组患者的治疗效果进行对比分析。结果 在采用不同的方法对两组患者进行治疗后,两组患者的月经期、经血量、子宫以及子宫肌瘤的大小均有所减小且治疗效果之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但在月经期、经血量、子宫以及子宫肌瘤的大小方面,观察组要明显小于对照组,且治疗效果观察组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 在子宫肌瘤的治疗过程中,相比单独采用米非司酮的治疗效果,采用米非司酮独和宫瘤消胶囊合用方式的治疗效果要明显优秀。
米非司酮;宫瘤消胶囊;子宫肌瘤;效果评价
子宫肌瘤是一种在妇女育龄期发病率较高的良性肿瘤,不仅对患者的身体健康、生活质量产生了影响,也给患者的家庭带来严重的影响。而具相关调查发现,在处于生育期妇女中,有25%的妇女会出现子宫肌瘤的情况。就子宫肌瘤的发病原因而言,研究认为和患者的雌性激素、孕激素水平以及遗传因素存在一定的关联性,但其中的发病机理仍尚不明确。而在面对子宫肌瘤时,传统治疗方法一般为子宫切除手术,往往会对患者造成巨大创伤。现今,随着医疗技术的进步,采用药物进行保守治疗也就成了人们普遍采纳的治疗措施。其中,米非司酮和宫瘤消胶囊就具有良好的治疗效果,为此,本文就从我院中选取2015年6月~2017年2月接受治疗的子宫肌瘤患者共38例采用了不同的方法进行治疗分析,现报告如下。
从我院中选取2015年6月~2017年2月接受治疗的子宫肌瘤患者共38例,运用随即数表法将其分为对照组和观察组,每组各19例。就所有患者而言,患者年龄在27~58岁,平均年龄为(35.2±4.7)岁,病程在1~5年,平均病程为(3.0±1.7)。通过进一步的分析发现,两组患者在年龄、肿瘤体积等一般资料,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对照组采用米非司酮进行单独治疗,1次/d,0.5g/次。而在观察组中,则采用米非司酮独和宫瘤消胶囊合用的方式进行治疗,3次/d,3粒/次[1]。
采用SPSS20.0统计学软件进行分析,计量资料用“±s”表示,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用百分数(%)表示,采用x2检验,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2]。
治疗效果观察组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且没有并发症的情况,详情见表1[3]。
表1 对两组患者的治疗效果进行对比分析
在子宫肌瘤的早期,瘤体一般较小且没有明显的特殊症状,此外,子宫肌瘤的病程进展也较为缓慢,再加上患者本身对子宫肌瘤的了解较少,所以也就导致患者前往医院就医时,病情已经较为严重。在面对子宫肌瘤的早期治疗过程中,传统的治疗方法一般为手术子宫切除,在采用手术子宫切除的情况下,不仅可以有效清除瘤体,而且可有效防止病的复发,但手术子宫切除属于一种有创操作,即会对患者的身体造成损伤,并且会影响患者的激素分泌,形成后遗症,为此,现今在治疗子宫肌瘤时,多采用药物治疗或保留子宫进行治疗。
而在采用药物对子宫肌瘤进行治疗的过程中,米非司酮即是孕酮受体拮抗药,同时也是一类抗孕激素,不仅可起到抑制子宫肌瘤生长的目的,而且可以起到软化、扩张宫颈口的目的。通常情况下,米非司酮是一种通过口服进行吸收,由肝脏进行代谢,再有消化道排除体外的药物。而在服用米非司酮的过程中,为了保证治疗效果,患者应该长期进行服药,反之,在突然停药的情况下,则极易造成患者病情的复发,甚至导致患者病情的恶化,对患者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胁。同时,宫瘤消胶囊作为一种纯中药制剂,不仅对妇科淤症、痛症有一定的治疗效果,而且具有消积止痛、破血行气的作用,将米非司酮和宫瘤消胶囊进行联合治疗的情况下,可显著提升子宫肌瘤的治疗效果。
综上所述,在子宫肌瘤的治疗过程中,相比单独采用米非司酮的治疗效果,采用米非司酮独和宫瘤消胶囊合用方式的治疗效果要明显优秀。
[1] 贾卫静,江 金.米非司酮独用及与宫瘤消胶囊合用治疗子宫肌瘤的效果评价[J].中国生化药物杂志,2014,34(04):111-112+115.
[2] 耿守明.米非司酮独用及与宫瘤消胶囊合用治疗子宫肌瘤的效果评价[J].中外女性健康研究,2017,(03):68+73.
[3] 岳笑菲.米非司酮独用及与宫瘤消胶囊合用治疗子宫肌瘤的效果分析[J].北方药学,2015,12(05):55.
R711.74
B
ISSN.2095-8803.2017.26.0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