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业大学 人文学院 浙江 杭州 310023)
在古琴发展的历史中,自然形成了艺人琴与文人琴两种传统,并在明代后逐步合流*详见刘承华:《文人琴与艺人琴的关系演变》,《中国音乐》2005年第2期,9-18页。。欧阳修是北宋时期的文坛盟主,自号“六一居士”,他喜琴、弹琴、藏琴、咏琴,并和当时琴人如孙道滋、道士李景仙、上清宫潘道士及琴僧知白等唱和往还,既是文人琴传统中的翘楚,又是 “江西琴派”的代表人物。关于欧阳修的音乐修养与琴学成就,当代学者颇有论及。本文在前贤时哲研究基础之上,通过详细的文本解读,从音乐观念、琴乐的功能价值及审美情趣等诸方面探讨欧阳修的琴学思想,以就正于方家学人。
欧阳修的琴学思想是其音乐观念的有机组成部分,其音乐观念集中体现在《国学试策三道并问目二》(天圣七年1029)一文。这一年欧阳修23岁,问中通篇以《礼记·乐论》中的儒家音乐思想立论,既然音乐可以“感畅神灵”,沟通天人,但为何有些曲子可以导志,有些却不足以感动人心?欧阳修从“先王立乐之方,君子审音之旨”来回答这一问题,并述及音乐的起源、本质及功能。
欧阳修在对策中首先谈及音乐的起源生发与音声分类:“人肖天地之貌,故有血气仁智之灵;生禀阴阳之和,故形喜怒哀乐之变。物所以感乎目,情所以动乎心,合之为大中,发之为至和。诱以非物,则邪僻之将入;感以非理,则流荡而忘归”[1]*《国学试策》,李逸安点校,《欧阳修全集》第三册,中华书局2001年版,第103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