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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政法大学 刑事法学院,陕西 西安 710063)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建设平安中国,加强创新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个人极端暴力犯罪不仅给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而且极大影响了社会秩序。近年来,学界对个人极端暴力犯罪的研究视角,也从刑法学、犯罪学向社会学、心理学等相关学科领域不断渗透。如杨辉解教授从社会上关注度极高的几起个体恐怖犯罪案例入手,对目前学界关于此种犯罪类型的几种观点进行了介绍与分析,阐明了个体恐怖犯罪的概念和本质特征[1]。靳高风教授采用实证分析方法对2000—2010年来的34起典型案例作了统计,阐释了当前我国个人极端暴力犯罪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全面清晰地揭示了其犯罪特征与发案原因[2]。李春雷等剖析了1978—2013年发生的73起个人极端暴力犯罪案例,介绍了该种犯罪类型的历史演变与犯罪特点,并从罪前、罪中、罪后三个方面提出了防控措施[3]。赵建生等从社会学的角度详尽分析了此种犯罪发生的原因,即社会心理扭曲、社会组织缺位、社会传播示范、社会结构失衡,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即完善预防机制、强化心理疏导、创新社会管理和促进公平正义[4],等等。
总体来说,这一领域的研究还是比较单薄,研究成果较少,研究的深度与广度也亟待拓展,目前的研究方向多集中在对此类犯罪人的分析与此类犯罪发生的原因等方面,针对此类犯罪建立防控体系方面的研究较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