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法律援助制度分析

2018-01-22 19:18周友兰
法制博览 2018年13期
关键词:法律援助公证公正

周友兰

浙江省文成县公证处,浙江 文成 325300

所谓公正法律援助制度,指的就是根据我国出台的《公证法》的相关内容,对当事人给予法律援助的一类法律制度,这种法律援助既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该制度是我国法律援助制度体系的组成部分之一,但是,由于我国在公证法律援助制度方面的研究起步时间晚,经验不足,在实施过程中还面临诸多困难,笔者在本文中分析了我国公正法律制度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

一、公正法律援助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不够高

尽管法律援助制度已经成为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一大重要组成部分,而且已经获得了法律认可,然而,公证机构的工作人员编制并没有实现与政府编制的统一运行,这就造成法律公正援助机构的工作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充斥着各种年龄和文化层次的人员,导致法律援助的整体成效得不到保障,同时也对公证机构的社会形象带来了严重的不良影响。

(二)法律援助形式不够主动

按照我国最新出台的《公证法》中的相关规定,要求必须在当事人提出了法律援助申请之后,公证机构才能提供法律援助服务,这就导致公证机构处于比较被动的地位。事实上,该项规定本身就存在诸多不足之处,第一,在当事人的界定上存在问题,这里所说的当事人主要指的是具备主动提出法律援助申请能力的行为人,但是却忽略了自身活动受到限制而无法主动提出法律援助申请的当事人,在这种情况下公正法律援助是否应当主动进行尚存在争议。第二,法律援助的提供只能采取一些被动的形式,灵活性不足。若遇到当事人的某种手艺或者技术不能得以传承时(比如生命垂危的人立遗嘱或处分某些权益),公证机构就应当在最短的时间内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服务,这样才能确保当事人的权益不受损害,但是在实际工作中遇到此类问题时,由于受到相关法律规范的制约,致使工作人员只能采取被动的方式进行,严重缺乏灵活性的操作机制,不能适应当今社会发展的需求。

(三)法律援助范围较窄

《公证法》中规定的法律援助的当事人基本上指的是自然人,这与我国《宪法》中规定的自然人存在极大的不同,《宪法》将组织、法人及自然人都称为自然人,正是由于如此,在实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时候,往往只能对自然人提供服务,却忽略了对组织、法人的法律援助,法律援助范围较窄,导致一些本应当得到法律援助的当事人遭到拒绝,其合法权益也因此而受到损害,这对社会的健康稳定运行造成了极大阻碍。

二、完善公证法律援助制度的对策

(一)加大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

针对当前我国公证机构存在的工作人员专业技能水平偏低的问题,必须进一步加大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首先,应当让所有工作人员认识到自身工作的重要性,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在日常工作的生活中多看一些相关的专业书籍,拓展视野,完善知识储备。其次,应定期在机构内部开展专业技能培训活动,邀请一些专家向工作人员讲解当今世界公证法律援助制度的研究现状,让员工多了解世界上其他国家的先进法律援助制度,实现我国公正法律制度与世界接轨。此外,还必须建立严格的行业准入制度。例如,英国就制定了明确的公证人员准入制度,要求申请担任普通公证岗位的人员,必须依据《1988年公证从业资格规则》中的相关规定,只有完全符合条件的人员才有资格申请。我国也可以借鉴这一制度来确保公证人员的素质。

(二)进一步健全立法体系,完善公证法律援助制度

我国的公证法律援助制度不完善是导致法律援助成效偏低的一大重要原因,比如:2004年西安宝马彩票案的发生,导致人们对公证行业的信任程度大幅降低,这就体现出完善立法体系和监督管理体系的紧迫性。首先,应当站在法律的角度对公正立法进行完善,通过科学有效的立法来拓展法律援助对象的范围,并让法律援助条件更加明确,建立科学合理的公证人员准入机制,以促进当前公证法律援助制度可行性的提升,为该制度的切实履行提供保障。

(三)加强对公证法律援助制度的宣传,采用多样化的方式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现阶段,我国公民的法治意识偏低,对公证法律援助制度不够了解,有的甚至没听说过,所以,有必要加强对公正法律援助制度的宣传。例如,可采取举办主题讲座、开展现场咨询活动、派发宣传单等方式,向人们普及有关法律援助的相关知识,进而使其学会利用法律武器来捍卫自身的权益。在法律援助服务方式上,除了免费办证以外,还可为当事人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调解纠纷等服务。

三、结语

总之,公证法律援助不仅是维护人们合法权益的有效方式,同时也是促进社会和谐有序发展的法律基础,要真正实现我国公证法律援助制度的功能,就必须进一步健全立法体系,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水平,并做好对公正法律援助制度的宣传工作,让更多的人了解这项制度,进而更好的利用它来捍卫自身利益。

[ 参 考 文 献 ]

[1]张丽宏.浅析我国公证法律援助制度[J].法制与社会,2015(5):43-44.

[2]段伟,王潇.公证法律援助制度研究[J].中国公证,2012(12):3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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