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律师调解制度的基本原则

2018-01-22 19:18
法制博览 2018年13期
关键词:律师纠纷当事人

兰 倩

福州大学,福建 福州 350116

律师调解是指律师、依法成立的律师调解工作室或者律师调解中心作为中立第三方主持调解,协助纠纷各方当事人通过自愿协商达成协议解决争议的活动。是继诉讼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商事调解等调解模式之外的另一调解模式。律师调解制度,运用法律专业知识来解决现实纠纷,缓解了法院诉讼调解的压力。正因为如此,律师调解才要坚持以下基本原则,充分发挥其作用。

一、坚持依法调解原则

律师调解是律师作为主体协助各方当事人自愿协商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活动。相比较而言,律师更为熟悉法律运用规则,在此基础上的调解,更要遵守法律,不得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另外,律师调解不同于人民调解,在律师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或和解协议具有给付内容的,债权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务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且逾期不履行支付令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经调解达成的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的协议,当事人申请确认其效力。正因为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律师调解制度更要注重调解内容的合法性,同时要通过对律师资质调查限制、调解违法的解决办法来规范依法调解。

二、坚持平等自愿原则

律师调解制度需同其他调解模式一样,需要以当事人的自愿选择为前提。律师开展调解工作,应当充分尊重各方当事人的意愿,尊重当事人对是否调解、找谁调解、调解内容的选择。这就要求律师在接触当事人时,须告知纠纷解决方式,分析利弊,在当事人拒绝采用律师调解时,也要保障其诉讼权利。同时,律师在调解工作中,应当跳出当事人主义的价值理念,平等对待双方当事人,保证其地位权利平等。

三、坚持调解中立原则

传统意义上律师参与诉讼代表的是一方当事人的利益,具有倾向性。而律师调解制度中,若要保证律师调解的公正合法性,则必须跳出当事人主义的框架,保持中立性质,公平对待双方当事人,不得有偏向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言行。要切实履行这一原则,我认为下一步要进一步规范律师调解制度中的律师行为,明确其所承担的义务与责任。另外,类比法院诉讼与调解制度,可设置多名调解员共同参与纠纷调解程序中,这样可以有效减少调解过程中的不公现象,维护律师调解的公平性与权威性。

四、坚持调解保密原则

调解制度相较于诉讼制度,具有保密性,这也是当x事人选择调解制度的原因之一。民事诉讼中,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都应公开审判,牵扯人员多,民事判决也应该对社会公开。而调解制度一般只涉及双方当事人、调解人员,调解协议不对外公开。因此,在律师调解制度中,需要规范律师调解人员的行为,除当事人一致同意或法律另有规定的外,调解事项、调解过程、调解协议内容等一律不公开,不得泄露当事人的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同时也要建立相关的追责制度。

五、坚持便捷高效原则

当事人选择调解制度的另一大原因,则是调解制度与诉讼制度相比较,更为便捷高效,有利于纠纷的快速解决。律师运用专业知识开展调解工作,应当注重调解人员之间的相互配合,提高工作效率,灵活确定调解方式方法和程序。其次,律师调解工作室和律师调解中心应建立一套完善的工作机制,类比仲裁机构,设置秘书处,帮助处理日常事务,以充分实现调解制度的便捷高效。另外在这一制度中,要赋予和强化律师的调查取证权。调解离不开最基本的证据支持和事实判断,尤其是律师调解制度需要通过对法律专业的分析来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目前我国律师的调查取证能力几乎为零,收集证据几乎全部依靠公检法或者行政部门。我们还需注意,因为律师调解促使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因此不能一味地追求便捷高效而忽视公平正义,调解纠纷查清基本知识,履行必要调解程序仍然不能省去。

六、坚持有效对接原则

律师调解作为新兴的调解制度,应该加强其与诉讼调解、行政调解等调解制度的对接,充分发挥各自特点和优势,增强其生命力和影响力。另外,应该建立律师调解制度与诉讼制度的衔接。如在人民法院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若调解不成,应快速转至诉讼程序,调解程序中的确定的案件事实、证据是否能直接为法院诉讼所用?在什么条件下可以为诉讼所用而无需双方当事人质证?在调解与诉讼的转换中,应设置更多的具体规范来解决疑惑。

总之,律师调解制度目前正在试运行,要想获得更长久的生命力,则要坚持上述基本原则,在实践中设置更多的具体规则来保证律师调解制度的运行。同时,试点地区的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要加强宣传与监督。

[ 参 考 文 献 ]

[1]姚敏利.浅析律师调解试点改革中调解与法律确认对接机制的完善[J].新西部,2017(33):89-90.

[2]汪文颖.论调解优先原则的司法适用[J].河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7(2):26-30.

猜你喜欢
律师纠纷当事人
邻居装修侵权引纠纷
我不喜欢你
“新婚姻法”说道多 听听律师怎么说
署名先后引纠纷
美国就业歧视当事人的诉讼权保障
用“情”化解离婚纠纷
“建设律师队伍”:1950年代的律师重塑
纠纷
我遇到的最好律师
什么是赞扬激励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