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县“除险安居” 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018-02-07 13:39金华市国土资源局何兰萍
浙江国土资源 2018年4期
关键词:浦江县除险群众

□ 金华市国土资源局 何兰萍

浦江县属地质灾害多发频发区域。2017年初全县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18处,受威胁群众3712人。按照省、市部署,浦江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除险安居”行动为抓手,统筹地质灾害搬迁、集体经济发展、异地安置致富,全面推进除险安居综合治理行动,确保“搬得下、住得好、富得起”。截至2017年底,全县共完成综合治理78处,其中核销隐患点61处,减少受威胁群众2259人,显著提升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2018年,浦江县决心不变、力度不减、节奏加快,进一步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力争“三年任务二年完成”,全面消除剩余的40处地质灾害隐患点。截至3月底,已拆除10处搬迁隐患点房屋,腾空8处房屋,减少受威胁群众820人,完成14处工程治理项目招投标。

一、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确保“想明白”

浦江县把“除险安居”行动作为转变群众生产生活方式,加快新型城镇化的有利契机和重要抓手,从思想认识上实现“四个转变”,解决群众后顾之忧。

1. 价值判断更准确

价值判断上从单纯的地质技术判断转向“以人为本”的全面价值判断,实现从“预防和治理并重”向“避让搬迁为主”转变,“应搬必搬、能搬则搬”。 2017年浦江县通过综合治理减少受威胁人口2259人,其中避让搬迁2084人,占总数的92%,从根本上改变了群众的生活生产方式,变农民为市民,实现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2. 工作路径更惠民

工作路径上重视城乡统筹,实现从“就地搬迁为主”向“进城到镇入园为主”转变。结合新型城镇化、美丽乡村建设等,扩大政策势能,激发人民群众的内生动力,提升群众幸福感,让人民群众“有利可图”,发挥最大的搬迁效应。

3. 政策措施更贴心

政策措施上实现从“单一政策”向“综合施策”转变。统筹地质灾害避让搬迁与扶贫开发、生态移民、新农村建设、城中村改造、土地整治等相关政策,实现政策激励“最大化”、效能“最大化”,让群众不掏腰包、少掏腰包,让群众住得进、住得安、住得好。

4. 技术手段更智能

技术手段上实现从“人力管理”向“智慧管理”转变。综合运用网络化、智能化、系统化、自动化、信息化等智能手段实施综合管理。深入开展“互联网+地质服务”行动,依托地质灾害管理信息系统、地质灾害防治微政务等大数据、大分析和大管理平台,推动实现全县地质环境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

二、落实责任,统筹施策确保“搬得下”

面对严峻的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形势,浦江县将“除险安居”行动列入“十大民生实事”,明晰权责、整合力量、统筹政策、党员带头,以钉钉子精神协同抓好工作落实。

1. 责任明晰“很清爽”

浦江县政府勇于担当,自觉扛起主体责任,成立县级领导小组,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精干人员,集中办公。召开动员大会,部署治理行动,明确目标任务;各乡镇责无旁贷、义无反顾担起实施主体责任,切实抓好调查摸底、政策宣讲、腾空签约、人员安置、老房拆除、土地复垦“六大任务”,并在《今日浦江》报上公示拟搬迁隐患点及受威胁人员,实现挂图作战、责任到人;相关部门协同作战,切实履行好监管主体责任。县财政、国土、农办等部门对搬迁安置资金和治理资金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地质灾害补助资金专款专用。县考评督查办督查考核,确保进度。全县形成了上下“一盘棋”,协同攻坚、共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2. 政策供给“很接地”

在大范围调查座谈、细致反复斟酌后,出台《浦江县农村住房改造建设暂行实施办法》《浦江县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安置实施办法》,让政策最大程度地契合搬迁实际和群众愿望。政策规定将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单独作为最高补助标准的A类,并增设优先签约奖、腾空奖、租房租金补助等措施。安置面积分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按人均30平方米保底,另外再加上原有合法占地面积2倍予以安置,既充分考虑了无房户、人多房少的群众住房需求,又保障了原有房屋较多群众的利益。拆迁补助按房屋重置价补助,安置区新房以成本价供房,高层公寓给予1000元/平方米补助,最大限度给予群众实惠。以一户3口之家、占地80平方米砖木结构老房为例,选择高层公寓安置可获得搬迁补助34万余元,可不额外贴钱顺利入住120平方米高层公寓。集聚安置区土地以国有划拨形式供地,允许在补交5%的土地出让金后划拨转出让,有效提高了群众搬迁意愿。

3. “党建+”带动“很给力”

充分发挥党员队伍作用,坚持全心党员敲开农户“心门”、全科干部进村入户“解惑”、全责书记示范带头“签约”,以公开透明促进公平公正,以党员干部引领带头赢得民心,受威胁群众避让搬迁积极性高涨。如花桥乡仅39个小时,全面完成6处241户774人签约工作,仅48小时实现全部搬离腾空。

三、集聚安置,强化保障确保“住得好”

群众搬得下是基础,住得好、住得安是关键。浦江县按照市委市政府“进城到镇入园”的要求,将避让搬迁群众向中心城区、工业园区、中心镇等发达地区集聚,实现以房等人、以保障安人。

1. 集聚安置实现人、房都进城

以往浦江县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安置模式大体上为“从山上搬到山脚”“从自然村搬到中心村”两种模式,存在“人在城里、房在山里”的问题,搬迁群众回迁现象严重。为了让房和人都能进城,该县坚持“进城到镇入园”的原则,选择县城周边、中心镇、开发区建设搬迁安置集聚区。着力解决搬迁群众资金筹集难的问题,与建设银行建立合作关系,实现搬迁户跟城镇居民享受相同的按揭政策,解决收入较低,家底较薄群众的搬迁入住问题,让人和房同时都进城。

2. 加快集聚区建设实现以房等人

采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的EPC模式,合理衔接设计、采购、施工各阶段工作,着力解决建设周期迟缓问题,切实加快建设项目进度。目前,该县在建集聚区三个。岩头镇安置区块(幸福新村)建设工程,一期建成多层20幢400套,已安排111户332人入驻;二期工程19幢320套全部结顶,进行配套建设,准备选房入住;三期工程采用高层公寓式,已启动EPC模式前期工作。前吴、白马安置区块,总用地面积100余亩,目前已完成土地征用、项目立项,方案初审等工作,进入项目招投标阶段。

3. 社会服务无缝跟进

充分考虑安置过程中产生的村组织、村民服务管理问题。对于整村搬迁的建立完整的村级组织,确保组织不散,作用不变,运转正常;对于部分搬迁的纳入城市社区管理,确保服务有保障、有事找社区,集聚区搬迁户一律同等享受当地居民的上学、医疗、培训等福利,全力满足群众早日过上与城里人一样生活的愿望。

四、产业配套,振兴乡村确保“富得起”

浦江县以“除险安居”行动为契机,统筹规划布局产业,促进搬迁户就业致富,彻底改变了“山里人”的生产生活方式,振兴产业经济、集体经济,实现富民安居。

1. 宅基地复垦振兴村集体经济

制订出台《浦江县农村宅基地复垦实施细则(试行)》,对避让搬迁后的旧村宅基地实施点片状复垦,工程经费和乡镇工作经费由县财政列支,新节余耕地指标奖励标准从原来每亩12万元提高至35万元,最大限度保障群众利益,盘活农村闲置土地资源。复垦后,以宅基地、承包地入股,集体流转发展现代农业,股份分红,确保搬迁群众有一定保底收入,提振集体经济。2017年已完成黄宅镇塘岭村、杭坪镇乌浆山村等土地复垦项目,并实现土地流转。

2. 产业配套促进农民就业

正在实施前期工作的三大避让搬迁集聚区,均针对性地进行了产业布局。其中,白马镇集聚区位于该镇核心区块,地块商业价值高,充分依托服装绗缝产业基础,额外安排15亩用地指标,结合高层公寓底楼,计划打造绗缝研发设计交易综合市场,解决就业和物业管理问题;岩头镇集聚区毗邻省级特色小镇—水晶小镇,紧邻浦江开发区;前吴乡集聚区位于浦江中心城区边缘,借助于通济水库的优美风景及位于城郊的地理优势,计划在周边培育发展花卉苗木交易市场,走出一条打造产业平台、提供就业创业机会、增加集体经济收入的乡村振兴之路。

3. 保障权益促进农民增收

对林地、耕地这些农民最重要的生产资料保持原有权属不变,以农村经济股份合作社形式统一管理,流转经营。如黄宅镇塘岭村旧村宅基地复垦后,经土地经营权流转,每年可增加集体收入15.3万余元。塘岭村安置区位于浦江县葡萄产业区,通过对种植、来料加工等技术培训,搬迁户从外出打工转向产业区工作,从传统农业生产转向产品来料加工,结合自有房屋出租,年人均收入从搬迁前的5600元提高到16000元,增收效应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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