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绑架犯罪案件的侦查措施和预防对策

2018-03-22 11:43徐铎耘张铁梅
读天下 2017年14期
关键词:预防对策

徐铎耘 张铁梅

摘要:绑架罪又被称之为劫持人质罪、绑架人质罪等,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物质生活水平不断提升,现阶段绑架犯罪已经成为一种经济恐怖犯罪和暴力犯罪,对公民的权利造成了严重侵害。绑架犯罪案件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造成的社会影响也是极其恶劣。对于我国社会中确实存在的绑架犯罪案件,我们应该给予高度重视。因此本文探讨侦查绑架犯罪案件的措施并提出预防绑架犯罪案件的对策。

关键词:绑架犯罪;劫持人质;侦查措施;预防对策

绑架犯罪在我国漫长的历史中早就已经出现,其并不属于新型犯罪。享乐主义和拜金主义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有了发展空间,部分不法分子为了获得不法利益而选择钻法律和政策的漏洞。贫富悬殊的出现更是让一些人为了经济利益而选择铤而走险。绑架犯罪案件性质恶劣,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极大。因此本文分析研究侦查绑架犯罪案件的措施,提出预防绑架犯罪案件的对策,进而维护我国社会安全。

一、 绑架范围案件的侦查措施

(一) 做好人质家属工作

在绑架犯罪案件发生之后,部分人质家属可能会采取筹集赎金赎人的情况,与犯罪分子在私下进行谈判,人质家属不敢报警或者是不愿报警主要还是处于对人质安全的考虑。这样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会放任犯罪分子的欲望,非常不利于案件的侦查工作。因此刑侦人员在对绑架犯罪案件进行侦查的时候,首先要与人质家属之间进行沟通,对被害人的利益最大程度地进行保护,解救人质的时候应该适时适地,为了保证人质安全,刑侦人员应该对人质家属尽可能地进行正确引导,让其密切配合侦查人员工作。

(二) 摸底排队

在绑架犯罪案件受理之后,侦查人员应该对与人质有关的可疑人员进行全面调查,在绑架犯罪案件中发现线索的一个重要手段就是对可疑人员进行摸排,因为在大部分绑架案件中被害人的情况都是犯罪分子所熟悉的。在确定排查范围的时候侦查人员应该围绕案件周围环境、以犯罪场所为中心、以案件性质为根据来确定,在排查范围确定之后,侦查人员应该采用重点排查、普遍摸底的方法根据犯罪分子的习惯特点、体貌特征、现场遗留犯罪痕迹等进行排查,以此确定犯罪嫌疑人。

(三) 准确控制周旋

在侦查的过程中应该对人质和绑匪的下落进行落实,现阶段犯罪分子大多都具有较强的反侦查意识以及犯案都具有智能化的特点,因此为了保证刑侦人员在与绑匪周旋的过程中一直处于有利地位,刑侦人员应该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绑架案件的犯罪分子大部分都会与人质家属联系,因此刑侦人员可以与技侦部门联系监控分析人质家属和犯罪分子的通讯设备。在人质家属与犯罪分子联系的时候技侦部门应该采取定位追踪,刑侦人员与人质家属密切配合尽可能地拖延与犯罪分子的通话时间。当技侦部门获取犯罪分子具体位置的时候,刑侦人员应该迅速地制定出抓捕方案。

(四) 严密控制交付赎金环节

犯罪分子在与人质家属交付赎金的时候通常非常敏感,而公安机关侦破绑架案件的时候应该抓住交付赎金这一环节。当然在这一阶段公安机关应该时刻注意人质安全,防止犯罪分子为了逃避警察追捕而对人质造成伤害,因此公安机关刑侦人员在利用赎金交付环节对犯罪分子进行抓捕的时候应该制定周密、详细的计划。如果犯罪分析在收取赎金的时候是雇佣他人或者是利用少年、从犯等来进行,警方不应该在此时进行抓捕计划,应该对收取赎金的人员进行秘密跟踪,在找到案件主犯之后在其藏匿的窝点对其實施抓捕。

二、 预防绑架犯罪案件的对策

(一) 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控制

随着社会的发展,流动人口的数量在不断增多,但是这对社会安定也造成了一定不利影响,从现阶段发生的绑架犯罪案件来看,犯罪分子是流动人口的比例在不断增长,并且很多绑架犯罪案件都不是在同一个地区实施完成的,犯罪分子具有较强的流动性,他们往往为了逃避公安机关的追捕经常是索要赎金、藏匿人质以及绑架人质的地点均不相同。因此为了预防绑架犯罪案件的发生,相关部门应该及时监管控制流动人口,这对于发生案件时获取线索非常有利,在一定程度上也能够预防绑架犯罪案件出现。

(二) 加强公安基础工作建设

绑架犯罪案件的作案过程一般都是需要几天时间,这一过程相对较长,这也是绑架犯罪案件与其他案件之间最为明显的区别。犯罪分子在作案的过程中先需要将人质成功绑架,之后在选择其认为安全的地点对其进行藏匿,这一过程实际上就隐藏着其被警方发现的可能性。从以往发生的绑架犯罪案件来看,绑架案件的人质一般都是被藏匿在废弃的房屋或者是犯罪分子的出租屋内。因此警方就可以利用绑架犯罪案件的这一特点对绑架案件进行预防。公安机关应该对其基础工作加强,防止漏洞在工作中出现,让犯罪分子有机可乘,如果基础工作建设良好,这样就能够帮助警方破案或者是为其提供线索。

(三) 充分利用技术侦查手段

绑架犯罪案件的犯罪分子大多都是为了获得金钱,在成功绑架人质之后犯罪分子肯定会给人质家属所要赎金,因此公安机关就要抓住犯罪分子与人质家属通话、交流的时间,采用技术侦查手段或者是措施对其通讯工具进行侦查。在与被害人家属联系的时候,犯罪分子经常会不停的变换打电话的位置或者是更换电话号码。技侦部门面对这样的情况,为了对犯罪分子的位置进行准确定位,应该定位、追踪犯罪分子的手机,并联系电信部门利用定位系统定位犯罪分子电话所涉及的区域。技侦部门在确定犯罪分子位置之后,刑侦人员就要制定详细的抓捕计划,尽快对其实施抓捕。

(四) 注重专业人员的培训

目前发生的绑架犯罪案件中犯罪分子勒索一般都是通过手机、电话等语言通信工具,公安机关在侦破案件的时候既要抓住这一特点对犯罪分子进行定位。除此之外,侦查机关也要将一批谈判高手培养出来,以便犯罪分子在与人质家属联系的时候谈判高手替代人质家属的身份与犯罪分子进行谈判,尽可能地拖延通话时间为技侦部门定位犯罪分子提供帮助。人质家属与犯罪分子之间的通话时间越长,技侦部门确定的犯罪分子的位置就会更加准确,这就能够为刑侦部门提供有利的破案线索,并争取时间以便侦查人员现场抓捕行动的实施。

参考文献:

[1]黄伟强.劫持人质事件的先期处置[J].公安教育,2016,(05).

[2]肖永强.论劫持人质案件谈判中的沟通[J].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4,(03).

[3]张跃兵.控制下交付在劫持人质案件侦查中的运用[J].净月学刊,2013,(01).

作者简介:

徐铎耘,湖南省株洲市,湖南省株洲县人民检察院;

张铁梅,湖南省衡阳市,湖南省衡南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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