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经》中“德”的政治思想探析

2018-03-26 08:35李芙馥
文化学刊 2018年3期
关键词:孔颖达爻辞王弼

李芙馥

(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北京 100872)

成书于殷周之际的《周易》,最初是一部卜筮之书。《系辞》指出,“《易》有圣人之道四焉:以言者尚其辞,以动者尚其变,以制器者尚其象,以卜筮者尚其占。”[1]这不仅说明占筮体现了《易》中的圣人之道,还强调了《易》是卜筮者所用之书,而从《左传》《国语》所记载的陈侯、晋献公、穆姜与晋文公等以《易》占筮的事例来看,也可以发现《易》与卜筮的关联[2]。乃至于宋代苏辙、朱熹反复强调“《易》者,卜筮之书也”(《苏辙集·易论》),“圣人作《易》,专为卜筮。”(《朱子语类·卷六十七》)

实际上,卜筮不仅是圣人最初作《易》的目的所在,还附有重要的政治功能与特殊的政治意义。《系辞》中说:“子曰:“夫易,何为者也?夫易,开物成务,冒天下之道,如斯而已者也。”是故圣人以通天下之志,以定天下之业,以断天下之疑。[3]这里将决疑放在最后,强调了《周易》的功能在于“以通天下之志,以定天下之业”,显然更为看重其中政治功能的一面。

殷周两代在社会政治生活中,都以天神的意旨视为政治决策的重要依据,但比较而言,殷代对“卜”所代表的“帝”的旨意的绝对服从,而周代在“卜”的同时又增加了带有“人谋”色彩的“筮”。两代对卜筮的态度的转变,实际上反映了殷周政治思想观念的变迁,而这一转变与“德”又有密切关联。[4]《易》本为占筮之书,但其中又有不少“德”的内容,考察《易经》中的相关内容,有助于我们理解当时的政治思想。

西周所论的“德”为德行义,而不是道德或德性之义。从“德”字的字形来看,甲骨文中的“德”字为或,是甲骨文“行”或“彳”与“直”在字形上的叠加,意指大道直行。可以看到,“德”字本身就包含“行”,徐复观先生从字形出发,指出周初的“德”字的字应为“悳”,“悳”字从直从心,周初文献的“德”原义应是“直心而行的负责任的行为”,开始并不带有好或坏的意思,后来才演进为好的行为,逐步由“德行”之德演化为“德性”之德。[5]《尚书》《诗经》中有敬德、明德、俊德、义德、哲德、淳德、成德等用法,也有凶德、昏德、雍德、否德、惭德等用法,可见,“德”字本身不具有好坏的区别,因此需在“德”字前加上带有正面或负面意义的词,“德”不是正面意义的美德之义。

需要指出的是,西周时“德”的用法与政治密切相关,“周初文献所提到的‘德’大都是指‘政德’,或者政治原则、政治理念;春秋末年的孔子说‘为政以德’,正是数百年思潮的余波。”[6]由此可见,西周的“德”是一种政治理念与原则。产生于殷周之际的《易》自然也浸染着周人“德”的理念。《系辞》强调,“《易》之兴也,其当殷之末世、周之盛德邪?当文王与纣之事邪?”[7]表明《易经》的兴起在殷商的末世,与周代“德”的观念兴盛在时间上是一致的。从《易经》的爻辞中有5处涉及“德”,分别是:

《讼》卦六三:食旧德,贞厉,终吉。或从王事无成。

《小畜》卦上九:既雨既处,尚德载,妇贞厉。月几望,君子征凶。

《恒》卦九三:不恒其德,或承之羞,贞吝。

《恒》卦六五:恒其德,贞。妇人吉,夫子凶。

《益》卦九五:有孚惠心,勿问元吉。有孚惠我德。

这5处“德”,分别从“德”与“得”“德”与“禄”“恒德”、诚信之德等不同的角度反映了西周“德”的政治思想与政治理念。

《小畜》卦上九爻“尚德载”,虽然《周易集解》本与马王堆帛书本作“尚得载”,与通行本“尚德载”字形有别,但张立文、于豪亮、连劭名等学者都主张“得”同“德”,[8]与今本的含义相同。王弼主张这一爻能蓄刚健,因此为“德积载者”,孔颖达基本遵循王弼的主张,从道德的层面理解“德”,“尚德载”就是“慕尚此道德之积载”。[9]

《讼》卦六三爻“食旧德”,王弼解释了六三爻“食旧德”的原因,是因为六三柔弱顺从上九爻,不会被上九爻侵夺而有所失,能够保全自身,因此“食其旧德”,意味着这里的“德”是容易被侵夺之物,由此可以排除德行之义,孔颖达则进一步将“食旧德”解释为“食其旧日之德禄位”。[10]这是从禄位的角度来理解“德”,与“德”的通常之义看似相距甚远,但若仔细考察《尚书》中的相关文字,可知“德”也有类似的用法。

在《君奭》《周官》《毕命》篇中,“禄”字与“德”字常一同出现,在含义上也密切关联。“武王惟兹四人,尚迪有禄。后暨武王,诞将天威,咸刘厥敌。惟兹四人,昭武王,惟冒丕单称德。”(《尚书正义·君奭》)这里的“有禄”指武王在四人辅佐下蹈有天下,以天下为“禄”,包含禄位、福禄,说明武王得有天下是天命所归。然而,这里仅说武王有“禄”,并未涉及武王之“德”,但后文直接说“昭武王,惟冒丕单称德”,四人将武王之德布施于天下,暗含“禄”是“德”的充分条件,能够得到“禄”,一定是有“德”,进一步推论可知,无“德”一定无“禄”,这也印证了“惟德是辅”的政治观念。

正是出于对“德”“禄”关系的深刻认知,成王才强调“位不期骄,禄不期侈。恭俭惟德,无载尔伪。作德,心逸日休。作伪,心劳日拙。”(《尚书正义·周官》)告诫臣民及后人,唯有时时立德而不作伪,不需费心经营,禄位与富贵即会不期而至;反之,如果作伪,违背“德”来求骄侈富贵,即便劳心费力,也只有功败事拙。

在“皇天无亲,惟德是辅”理念下,周虽取代了殷成为政权拥有者,并不沉迷于爵禄富贵所带来的安逸享乐,反而怀有忧患意识,警惕因失德而失去天命对政权的支持。基于此,提出“世禄之家,鲜克由礼。以荡陵德,实悖天道。”(《尚书正义·毕命》)认为拥有禄位之人,常常放纵其心,不遵从礼制的约束,生活骄奢淫逸、恣意取乐,以放荡之心藐视有德之士,这其实是以恶凌善,有悖于天道。殷人就是由此而覆灭,要引以为戒,应以礼乐来节制饮食车服,防止骄淫奢靡对德行的损伤,才能永葆禄位。

由上述分析可知,在西周时期“皇天无亲,惟德是辅”的理念下,“禄”“德”关联密切,主张有禄一定有德,无德则会失去禄位,因此在以“食其旧日之德禄位”解释《讼》卦六三爻“食旧德”,符合西周“德”的政治观念,后世“无德而禄,殃也。殃将至矣”的思想(《春秋左传注·闵公二年》)也是这一观念的继承和延续。

《恒》卦九三爻与六五爻从正反两方面阐述“恒德”,九三爻虽在“恒”之时,处在上卦与下卦之中,又为阳爻躁动不定,因此王弼认为这一爻为“无恒者”,从反面阐述“恒德”的重要性,“体在乎恒,而分无所定,无恒者也。德行无恒,自相违错,不可致诘,故‘或承之羞’也。施德於斯,物莫之纳,鄙贱甚矣,故曰‘贞吝’也。”[11]指出若自身德行无恒,自相违错,即使施恩德于他人或外物,也不会被接纳,只会招致羞辱,无处容身。六五爻则是“恒其德,贞。妇人吉,夫子凶。”六五爻与九二爻相应,用心专致,是有“恒德”之人,然而,德行有恒未必就能为吉,按当时的观念,女子需要贞一,因此女子德行有恒就为吉,但对若是男子结果就凶,这意味着有“恒德”不一定会为吉。

结合九三爻和六五爻来看,“恒德”应是基础性的“德”,如果缺乏“恒德”,会招致羞辱,无处容身,但“恒德”不是“德”的最高标准,因此即使拥有“恒德”也未必一定为吉。由于“恒德”为“德”的基础,《尚书》也强调“恒”在德政中的重要性,“政贵有恒,辞尚体要,不惟好异。”(《尚书正义·毕命》)主张为政的贵在有“恒”,而不应当“好异”。周人十分重视“恒德”,将“恒德”视为政治中最重要的原则,其实是为了维持政治秩序的稳定的需要,如果为政没有恒常之道,一方面,君主可能会“好异”,根据自己的私心和偏好任意而为,政治就失去了稳定的制度保障;另一方面,臣民也会因为没有恒常的标准而不知所措,不仅社会政治无法运行,连社会交往也陷入混乱之中。

由于“恒德”作为个人的德行和一国政治的基础,在《论语》记载的惟一的一例直接引用《易经》的爻辞即是《恒》卦九三爻“不恒其德,或承之羞”,从中也可以看到孔子对“恒德”的重视。由于“恒德”被视为继承性的德,如果没有“恒德”,则意味着德行不良,从《左传》《诗经》中“楚人恶君之二三其德也”“之子无良,二三其德”与“士也罔极,二三其德”都可以看出春秋时人们普遍重视“恒德”,批判“二三其德”的情形。

《益》卦九五爻“有孚,惠我德”,王弼、孔颖达、崔觐等学者都从政治的角度来分析这一爻中的“德”,“得位履尊,为益之主者也。为益之大,莫大於信。为惠之大,莫大於心。因民所利而利之焉,惠而不费,惠心者也。信以惠心,尽物之愿,固不待问而‘元吉有孚惠我德’也。以诚惠物,物亦应之,故曰‘有孚惠我德’也。”[12]王弼认为九五爻居尊得位,为《益》卦之主,代表君王能够“因民所利而利之”,以诚信直接施惠于民心,实现了最大的“益”,民众相应也会以诚信支持君王。孔颖达解释“我既以信,惠被于物,物亦以信,惠归于我,故曰‘有孚,惠我德’”[13]。王弼、孔颖达的注解都强调“有孚惠我德”是诚信从君王到民,再从民返归君王的双向过程,不仅涉及君王自身的德行,通过诚信施惠于民,“惠我德”还体现了民众以信赖回馈君王,反映了君王与民众以诚信而彼此交互的政治过程。

崔觐则更重视君王的诚信之“德”在政治过程中功用,“居中履尊,当位有应,而损上之时,自一以损已为念。虽有孚于国,惠心及下,终不言以彰已功。故曰‘有孚惠心,勿问’。问,犹言也。如是,则获元吉,且为下所信而怀已德,故曰‘有孚惠我德’。”(《周易集解》)主张君王虽然居处尊位,但君王遵从《益》卦损上益下的原则,始终以损己为要,即使对国有诚信、施惠于臣民,也不彰显自己的功劳,但臣民都信赖并感怀君王之“德”,突出君王损己以利臣民的德行,在一国政治运行及获取臣民信赖过程中所起至关重要的作用。

除上述5处含“德”字的爻辞外,《易经》中还有一些卦爻辞虽然没有包含“德”字,但也涉及“德”的观念。比如,《既济》卦九五:“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禴祭,实受其福。”王弼注解为“祭祀之盛,莫盛修德,故沼沚之毛,苹蘩之菜,可羞于鬼神,故‘黍稷之馨,明德惟馨’”,认为这一爻反映了西周“明德”的观念,因此化用《尚书·君陈》篇中“黍稷非馨,明德惟馨”一句来注解此爻,强调用隆重的祭祀来求福,不如修养自身德行。如不能修德,虽然东邻有盛大的祭祀,神明也不会因此降福;相反,如能修德,即使西邻仅用微薄的禴祭,神明也会降福。类似的还有《坎》卦“习坎:有孚,维心亨,行有尚。”王弼注为“‘坎’,险陷之名也。‘习’谓便习之。刚正在内,‘有孚’者也。阳不外发而在乎内,‘心亨’者也。内亨外闇,内刚外顺,以此行险,‘行有尚’也。”[14]主张“有孚”对克服坎险所起到的关键作用,虽在险陷之时,但若内心刚正有诚信之德,即使外部环境阴闇,也能通过坎险。此外,《萃》卦六二爻“引吉无咎,孚乃利用禴”与《升》卦九二爻“孚乃利用禴,无咎”,也都表示如果内心有孚,即使仅用微薄的禴祭,也能纳约于神明而无咎。这些卦爻辞都通过内心有孚与外部的险陷或微薄的禴祭的对比,强调诚信之德的重要性,反映了西周重“德”的观念。

综上来看,《易》作为一部占筮之书,通常被视为原始宗教巫术与原始思维、神秘主义的代表,忽略了其本身所载有的政治功能。实际上,《易》不但如占卜一般通过沟通天人,成为古代政治决策过程中重要的方式,决定着建国兴业、征伐等政治事务是否可行,影响着社会政治生活的各个领域的运行。《易经》的卦爻辞中也从“德”与“得”“德”与“禄”“恒德”、诚信之德等方面彰显了西周重“德”的政治理念。

[1][2][7][9][10][11][12][13][14]王弼,韩康伯,注.孔颖达.周易正义[M].北京:中国致公出版社,2009.271.273-274. 300.65-66.52-53.145.177.177.131-132.

[3]杨伯峻.春秋左传注[M].北京:中华书局,2009.222-224.363-365.964-966.

[4]郭沫若.金文丛考[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4.33.

[5]徐复观.中国人性论史·先秦篇[M].北京:九州出版社,2014.29.

[6]郑开.德礼之间:前诸子时期的思想史[M].北京:三联书店,2009.272.

[8]张立文.帛书周易注译[M].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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