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教学方法与民法思维能力的培养

2018-03-26 08:25陈莉
求知导刊 2017年34期
关键词:培养

陈莉

关键词:多远教学方法;民法思维能力;培养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一、民法教学及民法思维能力的重要性

1.有助于提高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

多元教学法是一种学生自主参与和体验来获得知识、发展能力的分阶段性实践的教学方法。通过对真实案例的搜集材料、分析、体会民法方面的发展趋势,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增强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增进学生对民事实务的了解。在此过程中,学生可以自主结合民法的基本内容、理论等,可以加深对知识的理解和巩固,能力水平可以得到检验和提高,实践经验也会加深学生对自己所学学科的直观感受,这实际上就是对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的提高。

2.有利于培养学生的法律职业能力

学生的职业知识包括理论知识和实践知识。在传统的教学方式下,我们可以获得理论知识,然而在传统教学方式下通常都忽视了实践知识。实践知识和理论知识相结合才有利于我们学生的法律职业能力的培养。可见,这种多元教学法对学生的法律职业能力的培养也有一定的作用。

二、多元教学方法的意义及其具体运用

1.讲授法及其局限性弥补

讲授法是大学教学最传统的教学方式,其主要通过任课教师在介绍知识背景和现实情况的基础上,系统讲解该课程的概念、原理和具体内容。这种方法以教师为主体,注重课堂讲授,希望将抽象的民法理论系统地传授给学生。这种体系化的教学模式有利于学生形成对民法课程的整体认识和了解,有助于培养学生体系性、科学性的民法认知,使学生构建起从民事法律事实,到民事法律关系,进而产生民事主体的民事权利、民事义务、民事责任的民法思维基础体系,为更深层次掌握民法理论,解决现实问题奠定基础。

通过观察可以得知,“满堂灌”的教学方法可以让学生获得扎实理论基础,但也存在着过于侧重知识的单方面灌输、学习趋于僵化和死板、灵活性不够等局限性。学生掌握的是通过记忆背诵获得的标准答案,而不是思维能力的获得和提高。可能导致学生的被动聆听与死记硬背,主动性难以发挥,积极性难以调动。教师和学生间缺乏交流和沟通,可能使教师不能充分了解学生的所思所想,教学效果反馈不全面,教学漏洞无法及时发现并弥补,教学的针对性效果不佳。因此,如何扬长避短是讲授法合理运用的难点。

2.练习法及其局限性弥补

练习法指通过分析案例进行民法学习。该方法重在将课程中涉及的理论知識融入实践,希望在教学过程中通过对实例的演练帮助学生理解有关理论知识,锻炼学生解析实例的能力。当下民法教学中采用的案例教学法、诊所式教学法均属此类。这种方法更能激发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在帮助学生深刻理解法学理论的同时,锻炼其综合运用法学知识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该方法侧重引导学生运用发散性思维去寻找答案,而不是刻板地等待教师的标准答案。针对我国当前法学教育重室内教学、轻实践教学环节的现实状况,该方法的适用很有必要。对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提高学生民法思维能力大有助益。

传统“满堂灌”式的教学法在具备系统性的同时,易于造成教师枯燥讲授、学生被动接受的局面,会导致学生主动思考不足,课堂气氛消沉机械等。练习法能够有效地缓解这种状况,能够激励学生进行自主学习,提高学生分析能力和推理能力。学习过程中学生及师生之间的共同讨论和辩驳,将极大促进学生口头表达能力、交流沟通能力以及实际应变能力的提升,给学生未来的职业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民法思维能力在法律专业学习中有着极其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它是判定民法学教学成功与否的重要标准和必然归宿,因此在实际教学中,在不舍弃讲授式教学方法的同时,加强实践性、互动性教学环节的合理运用,多渠道多方法互相配合,通力合作,才是学生民法思维能力养成的必然路径。

参考文献:

[1]李庆海,吴晓明,柳维睿.高校“民法学”课程网络教学模式探析[J].中国市场,2016(22):201-202.

[2]李 军.民法学本科教学改革探索[J].兵团教育学院学报,2016(3).

猜你喜欢
培养
中等职业教育名师培养与名师成长探析
小学数学学习兴趣的培养
浅谈高中数学教学中数学思维能力的培养
高中化学教学中学生创新意识的培养
浅谈学生数学阅读能力的培养
武术搏击训练的运动反应能力探讨
浅析加强物理实验教学 培养学生实验探究能力
高中数学逻辑思维能力的培养
浅析新形势下航空计量人才培养
培养学生社会适应能力的策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