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延之诗文十篇系年考

2018-03-28 13:04王学军
重庆三峡学院学报 2018年2期
关键词:连珠宋书蜀葵

王学军



颜延之诗文十篇系年考

王学军

(南阳师范学院文史学院,河南南阳 473061)

颜延之为元嘉三大家之一,当时与谢灵运并称“颜谢”。由于年代久远,作品多散佚,系年也不齐备。由文本出发,结合相关材料挖掘作品内外信息,本文对颜延之《白鹦鹉赋》等十篇作品的创作时间进行了考证,试为颜延之作品系年及年谱编撰工作提供参考。

颜延之;诗文;十篇;系年

颜延之为元嘉三大家之一,当时与谢灵运齐名,《宋书·颜延之传》称其“文章之美,冠绝当时……延之与陈郡谢灵运俱以词彩齐名,自潘岳、陆机之后,文士莫及也,江左称颜谢焉”[1]卷七十三。由文本出发,结合相关材料,本文考证了颜延之《白鹦鹉赋》《策秀才文》《甥姪名不可施伯叔从母议》《新渝侯茅斋赞》《范连珠》《宋南郊雅乐登歌》《请立浑天仪表》《祖祭弟文》《除弟服》《蜀葵赞》等十篇诗文的创作时间。

一、《白鹦鹉赋》系年

颜延之《白鹦鹉赋》载《初学记》(自“余具职崇贤”至“性既春而亦温”)、《艺文类聚》(自“虽言禽之末品”至“漏微翰于山阿”),现存文字分别如下:

余具职崇贤,预观神秘。有白鹦鹉焉,被素履玄,性温言达。九译绝区,作玩天府。同事多士,贤奇思赋,其辞曰:禀仪素域,继体寒门。貌履玄而被洁,性既养而亦温。[2]卷三十

虽言禽之末品,妙六气而克生。往秘奇于鬼服,来充美于华京。恨仪凤之无辨,惜晨鹥之徒暄。思受命于黄发,独含辞而采言。起交河之荣薄,出天山之无垠。既达美于天居,亦俪景于云阿。渐惠和之方渥,缀风土而未讹。服琐翮于短衿,仰梢云之曾柯。觊天网之一布,漏微翰于山阿。[3]卷九十一

由文本出发,结合相关材料,我们认为颜延之《白鹦鹉赋》作于元嘉五年(428),对此可从以下两个方面来考察。

第一,《白鹦鹉赋》序言首句云:“余具职崇贤,预观神秘。”这里的“具职崇贤”指颜延之任太子属官。崇贤,本为东汉洛阳东门之名,太子居东宫,邻近此门,后常用崇贤代指在东宫任职。例如,陆机《祖道毕雍孙刘边仲潘正叔》云:“皇储延髦俊,多士出幽遐。适遂时来运,与子游承华。执笏崇贤内,振缨层城阿。毕刘赞文武,潘生莅邦家。感别怀远人,愿言叹以嗟。”陆机《吴王郎中时从梁陈作》云:“在昔蒙嘉运。矫迹入崇贤。”《文选》张铣亦注云:“崇贤,太子门名。言己昔蒙嘉善之运,得举迹入此门,为太子洗马。”[4]卷二十六

《宋书·颜延之传》载:“高祖受命,补太子舍人。……永初中……徙尚书仪曹郎,太子中舍人。……元嘉三年,羡之等诛,征为中书侍郎,寻转太子中庶子。……湛深恨焉,言于彭城王义康,出为永嘉太守。”[1]卷七十三由此可知,颜延之曾先后三次任太子属官。一是永初元年(420)至永初三年(422),颜延之先后任太子舍人、太子中舍人之职。二是元嘉三年(426)至元嘉十一年(434),颜延之任太子中庶子。颜延之《应诏宴曲水作诗》云:“三妨储隶,五尘朝黻。”此诗作于元嘉十一年(434)三月初三,《文选》李周翰注云:“三妨储隶,谓三任东宫官;五尘朝黻,谓五任朝官也。”[4]卷二十颜延之《白鹦鹉赋》作于任太子属官时期,即作于永初元年(420)至三年(422)或元嘉三年(426)至十一年(434)之间。

第二,《白鹦鹉赋》以白鹦鹉为描写对象,赋中“九译绝区,作玩天府”“禀仪素域,继体寒门”“往秘奇于鬼服,来充美于华京”“起交河之荣薄,出天山之无垠”“渐惠和之方渥,缀风土而未讹”等词句都暗示白鹦鹉并非产于中土,而是异域或边远地区进贡之物。东晋、刘宋时期,史籍中时有进贡白鹦鹉的记载。例如,《晋书·安帝纪》载:“(义熙十三年)六月癸亥,林邑献驯象、白鹦鹉。”[5]卷十又如,《宋书·符瑞志》载:“孝武帝大明三年正月丙申,媻皇国献赤白鹦鹉各一。”[1]卷二十九目前史籍中关于颜延之任太子属官时期(420—422年或426—434年)进贡白鹦鹉的记录只有一条,即元嘉五年(428)天竺迦毗黎国进贡白鹦鹉。《宋书·夷蛮传》载:“天竺迦毗黎国,元嘉五年……奉献金刚指环、摩勒金环诸宝物、赤白鹦鹉各一头。”[1]卷九十七《南史·夷貊传》亦载:“天竺迦毗黎国,元嘉五年,国王月爱遣使奉表,献金刚指环、摩勒金环诸宝物,赤白鹦鹉各一头。”[6]卷七十九从白鹦鹉进贡时间来看,我们认为颜延之《白鹦鹉赋》当作于元嘉五年(428)。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颜延之《白鹦鹉赋》作于元嘉五年(428)。这一年,颜延之任太子中庶子一职,且有天竺迦毗黎国进贡白鹦鹉之事,与《白鹦鹉赋》中的相关记载吻合。

二、《策秀才文》系年

颜延之《策秀才文》为残篇,仅存八字,“废兴之要,敬俟良说。”[4]卷三十六由文本出发,结合相关材料,我们认为颜延之《策秀才文》作于元嘉二十三年(446)九月,试析如下。

《策秀才文》是策问试士的题目,即就政事、经义等设问,来考察人才的试题。颜延之在世期间(384—456),史籍中记载的刘宋朝廷策问试士只有两次:(1)《宋书·武帝纪》载“(永初二年)二月己丑,车驾幸延贤堂策试诸州郡秀才、孝廉。”[1]卷三此时颜延之出仕时间不长,“官列犹卑”[1]卷七十三,难以参与以“废兴之要”为旨的策问出题。(2)《宋书·文帝纪》载:“(元嘉二十三年)九月己卯,车驾幸国子学,策试诸生,答问凡五十九人。冬十月戊子,诏曰:‘痒序兴立累载,胄子肄业有成。近亲策试,睹济济之美,缅想洙、泗,永怀在昔。诸生答问,多可采览。教授之官,并宜沾赉。’赐帛各有差。”[1]卷五宋文帝此次亲自到国子学“策试诸生”,规格高、策问范围大、赏赐重,为一时盛事。我们认为时任国子祭酒的颜延之参与了这次策试出题。

《宋书·颜延之传》载“刘湛诛,起延之为始兴王浚后军谘议参军,御史中丞。在任纵容,无所举奏。迁国子祭酒、司徒左长史”[1]卷七十三。据《宋书·刘湛传》,刘湛于元嘉十七年十月伏诛[1]卷六十九,之后颜延之方结束了长达七年的屏居生活,任始兴王浚后军谘议参军、御史中丞。颜延之担任御史中丞直到元嘉二十二年初,《宋书·乐志一》载:“(元嘉)二十二年,南郊,始设登哥,诏御史中丞颜延之造哥诗,庙舞犹阙。”[1]卷十九

元嘉二十二年四月左右,颜延之改任国子祭酒。《宋书·礼志四》载:“宋文帝元嘉二十二年四月,皇太子讲《孝经》通,释奠国子学,如晋故事。””[1]卷十七颜延之为此创作《皇太子释奠会作》一诗,诗末云:“妄先國胄,侧闻邦教。徒愧微冥,终谢智效。”[4]卷二十这说明颜延之当时已经就任国子祭酒。颜延之担任国子祭酒直到元嘉二十五年,因“坐启买人田,不肯还直”之事而免官,国子祭酒一职改由刘义恭担任。《宋书·江湛传》载:“元嘉二十五年,征为侍中,任以机密,领本州大中正,迁左卫将军。时改选学职,以太尉江夏王义恭领国子祭酒,湛及侍中何攸之领博士。”[4]卷七十一由此可知,颜延之在元嘉二十二年至二十五年之间担任国子祭酒之职。元嘉二十三年九月宋文帝亲自到国子学“策试诸生”,作为国子祭酒,颜延之准备策试题目也为自然之事。需要说明的是,此次策试参与者众多,“答问凡五十九人”,颜延之准备的策试题目应该不止这一道,从格式和文义来看,本文当为颜延之所拟某道策问试士题目的末句。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颜延之《策秀才文》作于元嘉二十三年(446)九月。

三、《甥姪名不可施伯叔从母议》系年

颜延之《甥姪名不可施伯叔从母议》一文最早载于《通典·礼二十八·嘉礼十三》,全文如下:

宋代或问颜延之曰:“甥姪亦可施于伯叔从母邪?”颜答曰:“伯叔有父名,则兄弟之子不得称姪;从母有母名,则姊妹之子不得称甥。且甥姪唯施之于舅姑耳,何者?姪之言实也,甥之言生也。女子虽出,情不自绝,故于兄弟之子,称其情实;男子居内,据自我出,故于姊妹之子,言其出生。伯叔本内,不得言实;从母俱出,不得言生。然谓吾伯叔者,吾谓之兄弟之子;谓吾从母者,吾谓之姊妹之子。”雷次宗曰:“夫谓吾姑者,吾谓之姪,此名独从姑发。姑与伯叔于昆弟之子,其名宜同。姑以女子有行,事殊伯叔,故独制姪名,而字偏从女。如舅与从母,为亲不异,而言谓吾舅者,吾谓之甥,亦犹自舅而制也。名发于舅,字亦从男。故侄字有女,明不及伯叔;甥字有男,见不及从母,是以《周服篇》无侄字,《小功篇》无甥名也。”[7]卷六十八

由此可知,此文是颜延之、雷次宗就同一问题(“甥姪亦可施于伯叔从母邪”)所作的回答。关于雷次宗,《宋书·隐逸传·雷次宗传》载:

雷次宗字仲伦,豫章南昌人也。少入庐山,事沙门释慧远,笃志好学,尤明三礼、毛诗,隐退不交世务。……元嘉十五年,征次宗至京师,开馆于鸡笼山,聚徒教授,置生百余人。会稽朱膺之、颍川庾蔚之并以儒学,监总诸生。时国子学未立,上留心艺术,使丹阳尹何尚之立玄学,太子率更令何承天立史学,司徒参军谢元立文学,凡四学并建。车驾数幸次宗学馆,资给甚厚。又除给事中,不就。久之,还庐山,公卿以下,并设祖道。二十五年,诏曰:“前新除给事中雷次宗,笃尚希古,经行明修,自绝招命,守志隐约。宜加升引,以旌退素。可散骑侍郎。”后又征诣京邑,为筑室于钟山西岩下,谓之招隐馆,使为皇太子诸王讲《丧服》经。次宗不入公门,乃使自华林东门入延贤堂就业。二十五年,卒于钟山,时年六十三。[1]卷九十三

由上述记载可知,雷次宗长期隐居庐山,只在元嘉十五年、元嘉二十五年两次征召入建康讲学。我们认为颜延之、雷次宗共答“甥姪亦可施于伯叔从母邪”之问当在雷次宗第二次入京之时,理由有三:

一是元嘉二十五年雷次宗第二次征召入京,主要“为皇太子诸王讲《丧服》经”。儒家礼仪重视亲疏之分,这与亲属称呼密切相关,雷次宗讲学之时,听学者有“甥姪亦可施于伯叔从母邪”之问是自然之事,《通典》也载此文于《礼典》之列。而雷次宗的回答也主要由儒家丧礼之制入手,云:“故侄字有女,明不及伯叔;甥字有男,见不及从母,是以《周服篇》无侄字,《小功篇》无甥名也。”

二是元嘉二十二年至二十五年,颜延之任国子祭酒一职(具体论证参见《策秀才文》系年)。国子祭酒为国子学的主官,颜延之又为博通儒学、精通礼制之人,其答“甥姪亦可施于伯叔从母邪”之问,释礼制之义亦为自然之事。

三是元嘉十五年雷次宗第一次征召入京之时,颜延之正免官在家,“延之与仲远世素不协,屏居里巷,不豫人间者七载”[1]卷七十三。此时颜延之“不豫人间”,退隐在家长达七年之久(元嘉十一年至十七年),难以出现颜延之、雷次宗共答“甥姪亦可施于伯叔从母邪”之问一事。

据《宋书·隐逸传·雷次宗传》的记载,雷次宗于元嘉二十五年第二次征召入京,同年卒于建康。因此,我们认为颜延之《甥姪名不可施伯叔从母议》作于元嘉二十五年(448)。

四、《新渝侯茅斋赞》系年

颜延之《新渝侯茅斋赞》云:“辇草作壮,采茅昭俭。哲人素节,贵而能贬。羁结茨危,瞰临涯隒。”[3]卷六十四由文本出发,结合相关材料,我们认为颜延之《新渝侯茅斋赞》大约作于元嘉八年(431),对此可作如下考察。

首先是新渝侯的封侯时间。刘宋时期,新渝侯一直是长沙王刘道怜第四子刘义宗及其子嗣的封爵。《宋书·宗室传》载“义融弟义宗,幼为高祖所爱,字曰伯奴,赐爵新渝县男。永初元年,进爵为侯”[1]卷五十一。由此可知,新渝侯的封侯时间在永初元年(420),颜延之《新渝侯茅斋赞》的创作时间当在此之后。

其次是《新渝侯茅斋赞》云“哲人素节,贵而能贬”,这暗示当时的新渝侯正处于贬谪时期。颜延之去世之前,即孝建三年(456)之前,具有新渝侯封爵的先后有刘义宗、刘玠、刘承三人,其中具有贬谪经历的只有刘义宗一人。《宋书·宗室传》载:“(刘义宗)永初元年,进爵为侯,历黄门侍郎,太子左卫率。元嘉八年,坐门生杜德灵放横打人,还弟内藏,义宗隐蔽之,免官。”[1]卷五十一由此可知,刘义宗因包庇门生杜德灵,于元嘉八年免官在家,仅保留爵位,因此颜延之《新渝侯茅斋赞》当作于元嘉八年之后。

此外,《宋书·宗室传》载:“(刘义宗)爱士乐施,兼好文籍,世以此称之。”[1]卷五十一颜延之在世之时,刘义宗是唯一与文士交往较多的新渝侯,作为当时知名的文士,颜延之与刘义宗也有交往,因而在其贬谪建茅斋之时,颜延之作《新渝侯茅斋赞》以为抚慰。

第三,新渝侯刘义宗免官时间并不长,不久即重新任官。《宋书·宗室传》载:“元嘉八年,坐门生杜德灵放横打人,还弟内藏,义宗隐蔽之,免官。德灵雅有姿色,为义宗所爱宠,本会稽郡吏。谢方明为郡,方明子惠连爱幸之,为之赋诗十余首,《乘流遵归渚》篇是也。又为侍中、太子詹事,加散骑常侍、征虏将军、南兖州刺史。二十一年,卒,追赠散骑常侍、平北将军,谥曰惠侯。”[1]卷五十一由此可知,刘义宗免官时间并不长,之后不久就再次任官,直到元嘉二十一年去世。颜延之《新渝侯茅斋赞》的创作时间当在其免官之后不久。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颜延之《新渝侯茅斋赞》大约作于元嘉八年(431)。此时新渝侯刘义庆免官在家,起茅斋自娱,由于刘义宗“爱士乐施,兼好文籍”,颜延之与其也有交往,因而作《新渝侯茅斋赞》以为抚慰。

五、《范连珠》系年

颜延之《范连珠》云:“盖闻匹夫履顺,则天地不违;一物投诚,则神明可交。事有微而愈著,理有暗而必昭。是以鲁阳倾首,离光为之反舍;有鸟沸波,河伯为之不潮。”[3]卷五十七从文本出发,结合相关材料,我们对颜延之《范连珠》的写作时间作一推测。

颜延之《范连珠》首见于《艺文类聚》。《艺文类聚》的体例为先列“事类”,后引诗文,所引诗文按文体排列,同一文体则以时间先后为序。颜延之《范连珠》隶属《艺文类聚·杂文部三·连珠》,所收连珠文体共11篇,分别为扬雄《连珠》、班固《拟连珠》、东汉潘勖《拟连珠》、曹丕《连珠》、王粲《仿连珠》、刘宋谢惠连《连珠》、刘宋颜延之《范连珠》、萧齐王俭《畅连珠》、梁武帝《连珠》、梁宣帝《连珠》、萧梁刘孝仪《探物作艳体连珠》。其中谢惠连《连珠》、颜延之《范连珠》两文紧密相连,皆作于刘宋时期。根据《艺文类聚》的体例,我们认为两文创作时间相近。

谢惠连《连珠》其三云:“盖闻春兰早芳,实忌鸣鴂;秋菊晚秀,无惮繁霜。何则?荣乎始者易悴,贞乎末者难伤。是以傅长沙而志沮,登金马而名扬。”此处用贾谊少年得志而遭贬谪的典故,论证“春兰早芳,实忌鸣鴂”“荣乎始者易悴”。这其实也是谢惠连本人的身世感慨,谢惠连早慧能文,却“轻薄多尤累,官位不显”,《宋书·谢惠连传》载:

子惠连,幼而聪敏,年十岁,能属文,族兄灵运深相知赏,事在《灵运传》。本州辟主簿,不就。惠连先爱会稽郡吏杜德灵,及居父忧,赠以五言诗十余首,文行于世。坐被徙废塞,不豫荣伍。尚书仆射殷景仁爱其才,因言次白太祖:“臣小儿时,便见世中有此文,而论者云是谢惠连,其实非也。”太祖曰:“若如此,便应通之。”元嘉七年,方为司徒彭城王义康法曹参军。是时义康治东府城,城堑中得古冢,为之改葬,使惠连为祭文,留信待成,其文甚美。又为《雪赋》,亦以高丽见奇。文章并传于世。十年,卒,时年二十七。既早亡,且轻薄多尤累,故官位不显。[1]卷五十三

根据谢惠连的生平经历和《连珠》的主旨内容,我们认为谢惠连《连珠》一文作于其父去世之后、元嘉七年为司徒彭城王义康法曹参军之前。此时谢惠连因“居父忧,赠以五言诗十余首,文行于世”的荒唐举动,“坐被徙废塞,不豫荣伍”,这与《连珠》其三所言贾谊遭遇相似。而在《连珠》中,谢惠连对自己居父忧期间的荒唐举动也有反省,一再强调德之重要性,如《连珠》其一云“献技者易忽,养德者难致”、《连珠》其二云“淳德易孚,可狎殊方”、《连珠》其四云“休己知足,虑德其逸”。据《宋书·谢方明传》,谢惠连之父谢方明“元嘉三年,卒官,年四十七”[1]卷五十三,故谢惠连《连珠》作于元嘉三年至七年之间。

颜延之《范连珠》的创作时间在谢惠连《连珠》之后不久,当在元嘉七年谢惠连任司徒彭城王义康法曹参军之后、元嘉十年谢惠连去世之前。一方面,此时颜延之从贬谪地始安(今广西桂林)返回都城建康,否极泰来,颇受新皇宋文帝欣赏,“元嘉三年,羡之等诛,征为中书侍郎,寻转太子中庶子。顷之,领步兵校尉,赏遇甚厚”[1]卷七十三。这与颜延之《范连珠》中“匹夫履顺,则天地不违;一物投诚,则神明可交”的主旨相符合。

另一方面,元嘉七年至十年,谢惠连任司徒彭城王义康法曹参军,与颜延之同在建康。颜延之与谢灵运关系密切,两人善文辞,与少帝、元嘉初年的权臣徐羡之、傅亮等均为政敌关系。元嘉三年徐羡之等被杀后,颜延之与谢灵运回到建康城,两人多有交游,谢灵运作有《还旧园作见颜范二中书》、颜延之作有《和谢监灵运》等诗歌。谢惠连为谢灵运族弟,深受谢灵运赏识,“灵运尝自始宁至会稽造方明,过视惠连,大相知赏”[1]卷六十七。以谢灵运为纽带,又都为知名文士,我们认为同在建康的颜延之与谢惠连也当有交往,颜延之《范连珠》很可能受谢惠连《连珠》启发而作。

综上所述,从《艺文类聚》的体例、谢惠连《连珠》的创作时间、颜延之《范连珠》的主旨、颜延之与谢惠连的交往等方面来看,我们认为颜延之《范连珠》作于元嘉七年(430)至十年(433)之间。

六、《宋南郊雅乐登歌》系年

《宋书·乐志二》载有颜延之《宋南郊雅乐登歌》三首,即《天地郊夕牲歌》《天地郊迎送神歌》《天地飨神歌》[1]卷二十。关于颜延之《宋南郊雅乐登歌》的写作时间,我们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察。

首先,《宋书·乐志一》载:“(元嘉)二十二年,南郊,始设登哥,诏御史中丞颜延之造哥诗,庙舞犹阙。”[1]卷十九《乐府诗集·宋南郊登歌》解题云:“《宋书·乐志》曰:‘文帝元嘉二十二年,诏颜延之造《天地郊夕牲》《迎送神》《飨神》雅乐登歌篇。’”[1]卷一由此可知,《宋南郊雅乐登歌》作于元嘉二十二年(445)。

其次,颜延之《宋南郊雅乐登歌》云“开元正首,礼交乐举”“历元旬,律首吉”[1]卷二十。这里的“正首”指农历一年的第一个月,“元旬”指农历每月的上旬十天,“首吉”指月初为吉日。因此,《宋南郊雅乐登歌》当作于正月初。

第三,《宋书·文帝纪》载有部分年份宋文帝南郊祭祀的时间,云“二年春正月丙寅,司徒徐羡之、尚书令傅亮奉表归政,上始亲览。车驾祠南郊,大赦天下”“四年春正月乙亥朔,曲赦都邑百里内。辛巳,车驾亲祠南郊”“六年春正月辛丑,车驾亲祠南郊”“十二年春正月辛酉,大赦天下。辛未,车驾亲祠南郊”“十四年春正月辛卯,车驾亲祠南郊,大赦天下”、“二十六年春正月辛巳,车驾亲祠南郊”[1]卷五。结合陈垣《二十史朔闰表》,宋文帝元嘉二年、四年、六年、十二年、十四年、二十六年南郊祭祀的时间分别在正月初十、初一、初八、十三、十五、十四。元嘉二十二年宋文帝南郊祭祀时间当与此相近。

第四,《宋书·文帝纪》载有宋文帝六次南郊祭祀的时间,其中元嘉六年之后的南郊祭祀都选在正月上辛日(第一个辛日),如元嘉六年在正月辛丑、十二年在正月辛酉、十四年在正月辛卯、二十六年在正月辛巳。这是以正月上辛日为吉、宜于行祭祀的缘故。《谷梁传·哀公元年》载:“我以十二月下辛卜正月上辛。如不从,则以正月下辛卜二月上辛。如不从,则以二月下辛卜三月上辛。如不从,则不郊矣。”范宁注云:“郊必用上辛者,取其新洁莫先也。”《史记·乐书》载:“汉家常以正月上辛祠太一甘泉。”庄季裕《鸡肋编》卷中载:“孟春上辛祈谷,祀昊天上帝,是日祀感生帝,皆于南郊。”与之前年份不同,元嘉二十二年正月初一即为辛日(辛卯),且是此年正月上旬唯一的辛日。

第五,《宋书·文帝纪》载:“(元嘉)二十二年春正月辛卯朔,改用御史中丞何承天元嘉新历。”[1]卷五天文历法的改动向来为我国古代的大事。元嘉二十二年,颁行新历,元嘉历代替了使用两百多年的景初历,成为刘宋王朝通行历法,意义重大。查陈垣《二十史朔闰表》,元嘉二十二年正月辛卯为正月初一。我们认为元嘉二十二年正月改行新历与宋文帝南郊祭祀时间当相同或相近。

综上所述,颜延之《宋南郊雅乐登歌》作于元嘉二十二年(445)正月初一。

七、《请立浑天仪表》系年

颜延之《请立浑天仪表》云:“张衡创物,蔡邕造论,戎夏相袭,世重其术。臣昔奉使入关,值大军旋旆,浑仪在路,肆观奇秘。绝代异宝,旋及王府。考诸前志,诚应夙闻。《尚书》:“璇玑玉衡,以齐七政。”崔瑗所谓:“数术穷天地,制作侔造化。”经志所云,图宪所本。故体度不渝,精测尚矣。则七晷运变,无匪康时;九代贞观,不绝司历。臣夙怀末意,惧干非任。今忝惟职统,敢昧死以闻。”[3]卷一由文本出发,结合相关材料,我们认为颜延之《请立浑天仪表》作于义熙十四年(418)。文本提供了两个时间信息,对此可作如下考察。

第一,《请立浑天仪表》云:“臣昔奉使入关,值大军旋旆,浑仪在路,肆观奇秘。绝代异宝,旋及王府。”义熙十三年(417),刘裕统率的北伐军灭后秦,一度收复以长安为中心的关中故地,直至义熙十四年(418)十一月,留守关中的晋军败于赫连勃勃,方结束东晋对关中地区的控制。

《请立浑天仪表》这两句指的是颜延之义熙十三年(417)末曾经奉命出使至关中地区,逢刘裕北伐军回师,当时张衡制造的浑象也随军一起南返,颜延之得以尽观浑象这一珍品。《宋书·武帝本纪》载:“(义熙十三年)九月,公至长安。长安丰稔,帑藏盈积。公先收其彝器、浑仪、土圭之属,献于京师;其余珍宝珠玉,以班赐将帅……十二月庚子,发自长安……闰月,公自洛入河,开汴渠以归。十四年正月壬戌,公至彭城,解严息甲……六月,受相国宋公九锡之命。”[1]卷二《宋书·天文志》载:“衡所造浑仪,传至魏、晋,中华覆败,沈没戎虏;绩、蕃旧器,亦不复存。晋安帝义熙十四年,高祖平长安,得衡旧器,仪状虽举,不缀经星七曜。”[1]卷二十三由此可知,刘裕北伐军回师在义熙十三年十二月,此时颜延之“奉使入关,值大军旋旆”,《请立浑天仪表》的创作时间当在义熙十三年(417)十二月之后。

第二,《请立浑天仪表》文末云:“臣夙怀末意,惧干非任。今忝惟职统,敢昧死以闻。”这两句说明,《请立浑天仪表》作于颜延之担任与天文相关的官职后不久。浑天仪为天文仪器,请立浑天仪在我国古代亦为天文之事,《晋书·天文志》《宋书·天文志》等都有关于浑天仪的记载。西周时期,太史系统官职掌管天文历法之事,东晋、刘宋时期,天文历法之事转为太常系统官职掌管。《通典·职官八》载:“周官太史掌建邦之六典,正岁年以序事,颁告朔于邦国。又有冯相氏视天文之次序,保章氏掌天文之变……秦汉以来,太史之任,盖并周之太史、冯相、保章三职。自汉、晋、宋、齐,并属太常。”[7]卷二十六

元嘉十三年(436),宋文帝已有重铸浑天仪诏命,《宋书·天文志》载:“文帝元嘉十三年,诏太史令钱乐之更铸浑仪,径六尺八分少,周一丈八尺二寸六分少,地在天内,立黄赤二道,南北二极规二十八宿,北斗极星,五分为一度,置日月五星于黄道之上,置立漏刻,以水转仪,昏明中星,与天相应。”[1]卷二十三因此,颜延之《请立浑天仪表》当作于元嘉十三年宋文帝重铸浑天仪诏命之前。考察颜延之生平,元嘉十三年之前,颜延之任太常或太常属官只有一次,即义熙十四年(418)至永初元年(420)任宋国博士。据《宋书·武帝本纪》,宋国建国在义熙十四年六月,颜延之任宋国博士即在此后不久。《宋书·颜延之传》载:“宋国建,奉常郑鲜之举为博士,仍迁世子舍人。高祖受命,补太子舍人。”[1]卷七十三《晋书·职官志》载:“太常,有博士、协律校尉员,又统太学诸博士、祭酒及太史、太庙、太乐、鼓吹、陵等令,太史又别置灵台丞。”[1]卷二十四颜延之《请立浑天仪表》文末云:“臣夙怀末意,惧干非任。今忝惟职统,敢昧死以闻。”颜延之“夙怀末意”,因而一旦任宋国博士,“忝惟职统”,便上书请立浑天仪,因此《请立浑天仪表》当作于颜延之任宋国博士后不久,亦在义熙十四年(418)。

综上所述,颜延之《请立浑天仪表》作于义熙十四年(418)。

八、《祖祭弟文》系年

颜延之《祖祭弟文》云:“阖棺穷野,启殡中荒。灵影夙灭,筵寝虚张。人往运来,自秋徂阳。蕃兰落色,宿草滋长。孰云不痛,辞家去乡。尔之于役,爰适兹邑。上秋告来,方春伫立。如何不吊,吉违凶集。六亲憧心,姻朋浩泣。我虽载奔,伊何云及?永怀在昔,追亡悼存。惟兄及弟,瞻母望昆。生无荣嬿,没望归魂。令龟吉兆,祖榇东旋。灵辕次路,严舟在川。廓然何及,痛矣终天。”[3]卷二十一由文本出发,结合相关材料,我们认为颜延之《祖祭弟文》作于元嘉二十年(443)春,对此可作如下考察。

首先,《宋书·后妃传》载:

文帝袁皇后,讳齐妫……元嘉十七年,疾笃,上执手流涕问所欲言,后视上良久,乃引被覆面。崩于显阳殿,时年三十六。上甚相悼痛,诏前永嘉太守颜延之为哀策,文甚丽。……策既奏,上自益“抚存悼亡,感今怀昔”八字,以致其意焉。[1]卷四十一

由此可知,元嘉十七年颜延之《宋文皇帝元皇后哀策文》中“抚存悼亡,感今怀昔”一句,实为宋文帝原创,之后加到颜延之的哀策文中。宋文帝这一增字“以致其意”,真挚恳切地表达了对亡妻的思念之情,势必给“负其才辞”的颜延之留下深刻的影响。

颜延之《祖祭弟文》云“永怀在昔,追亡悼存”,这与宋文帝所作“抚存悼亡,感今怀昔”八字语义相同、语词相似、语境相近。宋文帝原创在前,颜延之又善于模仿,因而我们认为颜延之《祖祭弟文》“永怀在昔,追亡悼存”词句是模仿宋文帝所作。《宋书·文帝本纪》载:“(元嘉十七年)秋七月……壬子,皇后袁氏崩。”[1]卷五颜延之《祖祭弟文》的写作时间当在元嘉十七年之后。

其次,据《陋巷志》(明万历二十九年刻本)所载颜氏家谱,颜延之的父亲颜显共有三个儿子,长子颜系之,次子颜延之,三子颜坦之,因此颜延之《祖祭弟文》中的“弟”当指颜坦之。陋巷志》载颜坦之曾任东阳(今浙江金华)太守之职。颜延之《祖祭弟文》云“孰云不痛,辞家去乡。尔之于役,爰适兹邑”,由此可知,颜坦之卒于东阳太守任上。

元嘉十七年前后,史籍所载刘宋东阳太守有两人。一是荀伯子,元嘉十五年卒于东阳太守任上,《宋书·荀伯子传》载:“出补司徒左长史,东阳太守。元嘉十五年,卒官,时年六十一。”[1]卷六十二是顾琛,元嘉十九年任东阳太守之职,固辞未就,《宋书·顾琛传》载:“(元嘉)十九年,徙东阳太守,欲使琛防守大将军彭城王义康,固辞忤旨,废黜还家积年。”[1]卷八十一由此我们推测,颜坦之任东阳太守约在元嘉十五年至十九年之间,卒于元嘉十九年。

第三,颜延之《祖祭弟文》云:“人往运来,自秋徂阳。蕃兰落色,宿草滋长……上秋告来,方春伫立。”由此可知,颜坦之元嘉十九年秋卒于东阳太守任上,颜延之《祖祭弟文》当作于元嘉二十年春。

综上所述,颜延之《祖祭弟文》作于元嘉二十年(443)春。

九、《除弟服》系年

颜延之《除弟服》云:“徂没离二秋,掩泣备三冬。往辰缅难纪,来筭忽易穷。升没淹期晦,洒扫易礼容。缟衣变余体,长逝归尔躬。”[3]卷三十四“除弟服”指颜延之脱去因弟颜坦之去世而穿的丧服,改着常服。据《陋巷志》(明万历二十九年刻本)所载颜氏家谱,颜延之的父亲颜显共有三个儿子,长子颜系之,次子颜延之,三子颜坦之,因此这里的“弟”指颜坦之。颜延之《除弟服》云“徂没离二秋”。“二秋”指两个秋天,颜坦之卒于去岁秋天,至今秋满一周年,历二秋,故称。颜延之《祖祭弟文》云:“人往运来,自秋徂阳。……上秋告来,方春伫立。”颜延之《除弟服》又云“升没淹期晦,洒扫易礼容。”这里的“升没”指一周年。《论语·阳货》载:“宰我问三年之丧,期已久矣……旧谷既没,新谷既升,钻燧改火,期可已矣。”由颜延之《除弟服》相关词句可知,颜延之之弟颜坦之卒于去岁秋天,至今秋满一周年,历二秋。如前所述,颜坦之卒于元嘉十九年(442)秋(具体论证参见《祖祭弟文》系年),因此颜延之《除弟服》一诗当作于元嘉二十年(443)秋。

十、《蜀葵赞》系年

颜延之《蜀葵赞》云:“井维降精,崏络升灵。物微气丽,夫草之英。渝艳众蘤,冠冕群荣。类麻能直,方葵不倾。”[3]卷八十一由文本出发,结合相关材料,我们认为颜延之《蜀葵赞》大约作于元嘉二十三年(446)六月,论证如下。

蜀葵:多年生草本植物,植物茎直立而高,花腋生,单生或近簇生,排列成总状花序式,有紫、粉、红、白等色,可供观赏,原产蜀地等西南地区,故有此名。刘宋之前,蜀葵在中原、江南等地属于稀少而珍贵的观赏花卉。颜延之《蜀葵赞》之外,唐代之前提到蜀葵的文学作品有四篇:(1)张衡《西京赋》云:“草则箴莎营蒯,薇蕨荔苀,王蒭莔台,戎葵怀羊。”(2)傅玄《蜀葵赋》。《艺文类聚》卷八十一引西晋傅玄《蜀葵赋》序云:“其苗似瓜瓠,既大而洁鲜,紫色曜日。”《太平御览》卷九百九十四引傅玄《蜀葵赋》序云:“蜀葵,其苗如瓜瓠,尝种之,一名引苗而生华,经二年春乃发。既大而结鲜,紫色曜日。”(3)梁代王筠《蜀葵花赋》云:“惟此奇草,迁花西道,凌金坂之威夷,跨玉津之浩浩,值油云之广临,属光风之长扫,仰椒屋而敷荣,植兰房而舒藻,迈众芳而秀出,冠杂卉而当闱,既扶疏而云蔓,亦灼烁而星微,布护交加,蓊茸纷葩,疏茎密叶,翠萼丹华。”(4)陈代虞繁《蜀葵赋》云:“惟兹珍草,怀芬吐荣,挺河渭之膏壤,吸昴井之玄精,绕铜爵而疏植,暎昆明而罗生,作妙观于神州,扇令名于东京,驰驿命而远致,攒华林而丽庭,申修翘之冉冉,播员叶之青青。”在这些作品“奇草”“珍草”的描述中,我们不难看出唐代之前蜀葵的珍贵。先唐蜀葵主要种植于皇家园林,如陈代虞繁《蜀葵赋》提到汉代长安上林苑昆明池、曹魏洛阳铜雀台、南朝建康华林园等皇家园林都曾种植蜀葵。

因此,颜延之见到的蜀葵也是在皇家园林内,具体而言是刘宋都城建康的华林园。华林园始建于东吴,南朝袭之,刘宋元嘉之前主要以林木、水池知名,如《世说新语·言语》云:“(东晋)简文帝入华林园,顾谓左右曰:‘会心处不必在远,翳然林木,便自有濠、濮间想也,觉鸟兽禽鱼自来亲人。’”宋文帝时期,华林园有一次大规模的修整,由善于营造的张永负责,《宋书·张永传》载:“永涉猎书史,能为文章,善隶书,晓音律,骑射杂艺,触类兼善,又有巧思,益为太祖所知。纸及墨皆自营造,上每得永表启,辄执玩咨嗟,自叹供御者了不及也。二十三年,造华林园、玄武湖,并使永监统。凡诸制置,皆受则于永。”[1]卷五十三张永新建了景阳楼、芳春琴堂、清暑殿、华光殿、华林阁、竹林堂、含芳堂等楼阁殿堂,大量花木移植其中,如蜀葵(虞繁《蜀葵赋》)、蔷薇(《广群芳谱》)等。此次修整之后,华林园格局基本稳定,直到陈末园毁。我们认为,颜延之《蜀葵赞》所见蜀葵,当为华林园整修后不久新移植的花卉,因而颜延之见之而惊奇、赞叹。

《资治通鉴》载:“(元嘉二十三年)六月……帝筑北堤,立玄武湖,筑景阳山于华林园。”[9]卷一百二十四由此可知,华林园的修整完成在元嘉二十三年(446)六月。据陈垣《二十史朔闰表》,此年无闰月,季夏六月在公历7月10日至8月7日之间。颜延之《蜀葵赞》云“渝艳众蘤,冠冕群荣”,而蜀葵的花期在仲夏至秋初(公历6—8月),《广群芳谱》载:“五月,花盟主石榴、番萱、夹竹桃。花客卿蜀葵、洛阳花、午时红。”[10]卷四因此,从蜀葵的花期来看,元嘉二十三年六月华林园整修完工后便可见到蜀葵花开景象,颜延之《蜀葵赞》所见开放的蜀葵当在元嘉二十三年六月之后,《蜀葵赞》也作于此时。

综上所述,颜延之《蜀葵赞》大约作于元嘉二十三年(446)六月。

[1] 沈约.宋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4.

[2] 徐坚.初学记[M].北京:中华书局,1962.

[3] 欧阳询.艺文类聚[M].北京:中华书局,1986.

[4] 萧统.文选[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

[5] 房玄龄.晋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4.

[6] 李延寿.南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4.

[7] 杜佑.通典[M].北京:中华书局,1988.

[8] 郭茂倩.乐府诗集[M].北京:中华书局,1979.

[9] 司马光.资治通鉴[M].北京:中华书局,1956.

[10] 王灏.佩文斋广群芳谱[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

(责任编辑:李朝平)

Research on the Writing Time of Yan Yanzhi’s Ten Poetry and Prose

WANG Xuejun

Yan Yan-zhi is one of the most prominent of the three Yuanjia writers, he was then called “Yan Xie” together with Xie Lingyun. Because of the long history, most of Yan’s works are not available, not to say the time of writing. Based on the original text, this paper explores the writing time of his ten poems, including "Parrot Fu" and other nine, with internal and external information related materials. The paper tries to provide a reference for Yan Yanzhi' s works and the chronology compilation.

Yan Yan-zhi; poetry and prose;ten articles; writing time

王学军(1986—),男,安徽芜湖人,南阳师范学院文史学院讲师,文学博士,主要研究先唐文学与文献。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颜延之集编年笺注”(15FZW035)阶段性成果。

I206.2

A

1009-8135(2018)02-004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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