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萨特自由观

2018-03-30 05:15于双
学理论·下 2017年8期
关键词:存在主义自由选择

于双

摘 要:萨特不仅是哲学家也是政治学家,萨特的所有哲学作品和大部分政治活动都与“自由”紧密相连。萨特的存在主义哲学又被西方哲学界称为“自由哲学”。萨特的自由观是建立在黑格尔的自由观和之前的资产阶级哲学家、政治学家们关于自由的观点和学说的基础之上,萨特结合自己对存在主义的理解对个人自由作了深入、详尽地论述后,形成了具有自己特点的比较系统的主观唯心主义自由观。

关键词:存在主义;自由;选择

中图分类号:B565.5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7)08-0068-02

“自由”在萨特的存在主义哲学中占有重要地位,是萨特哲学的核心问题。在萨特哲学那里,人是自己自由创造的存在,拥有绝对的自由。但这种“自由”对人而言亦是一种人为的束缚,人们被“强行抛入自由之中”,不能逃离进行选择且要为自己的选择担负起全部责任。本文试论和浅析萨特所宣扬的“绝对自由”的自由观。

一、萨特从本体论出发阐释自由观

萨特的哲学是存在主义本体论哲学,他提出的重要哲学名言就是“存在先于本质”。这也是其哲学的核心思想。这里所说的存在,专门指的是人的存在。按照萨特自己的理解:“人”的存在不同于一般“物”的存在,一般“物”的存在,总是在“物”还没有出现时,“人”在头脑里就已经开始勾勒了有关“物”的轮廓、概念、形象。因此,“物”的本质是先发生的,处于第一的位置,存在是后发生的,处于第二的位置。而“人”的存在与“物”的存在恰恰相反,“人”不受其他的概念、设想、轮廓的限制。人是怎样的人,不是由特殊阶级、外部环境决定的,上帝、神灵或普遍的“人性”也决定不了人的任何属性。“人”成为怎样的人,绝对意义上说完全由“人”自己决定的。因此,“人”与“物”完全不同,物是先有本质,后有存在,而人是先天的存在,在存在过程中又获得后天规定性,由此才拥有自己的本质。所以萨特得出了结论:人的根本特点就是“存在先于本质”。萨特的“存在先于本质”的命题是对色诺芬的“共同人性论”、霍布斯的“人性神创说”的有力否定,他充分认识到“人”与“物”的区别,高扬人的存在所具有的特殊价值。萨特充分肯定人的主观能动性,深刻理解了“人”在形成、成长、塑造人性的道路上主观能动性的积极作用,这是哲学理论界的重大突破,是对人的认识方面的重大革命,在西方哲学领域产生巨大轰动,具有重大意义。但是也要看到萨特人的“存在先于本质”理论的缺陷:萨特将“人”的存在看成是一种纯粹的、彻底的抽象存在。这种“存在”与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所谈论的“存在”都不相同,这种存在是一种看不见、摸不着的虚无缥缈的东西。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关于人的本质的阐述说明,人的产生是有着一定发展历程的,人并不是凭空出现的,而是在自然界中逐步进化而来的,在进化的过程中不仅具有自然物质属性,而且具有社会的历史属性。人的发展变化不仅受自然环境的影响制约,而且受社会、历史条件的作用,同时又与社会实践活动密不可分。而萨特的自由虚化了人的存在,使自由依附的主体消失了。

二、萨特从“存在先于本质”出发阐释自由选择

萨特关于自由选择的经典论述是“自由是选择的自由,而不是不选择的自由,不选择,实际上就是选择了不选择”。对于自由的选择,萨特做了详尽的阐述。第一,萨特认为自由是个人自己的选择。每个人在世界上的存在都是与众不同,就像世界上没有两片相同的树叶一样,因此人要想成为真正的自我,就必须保持自己的特立独行和独特人格,任何外部环境都不能影响到人的存在,任何集体、国家政权都不能限制人的自由。人的选择自由就是人对自由做出的选择,这种选择也必须是在没有任何干扰的情况下,依据个人的独立意愿、主观做出的,完全是一种个人对自己生活的筹谋,完全是一种自主行为,实现的是自己设计自己,自己选择自己,自己规定自己。第二,萨特认为选择的自由并不存在于现实生活中,它只是在头脑中的思想选择。在萨特看来,“人”的存在之所以区别于“物”,就在于“人”有思想、有意识、有主观能动性,所以人的自由实际是思想上、意识上、精神上的主动的自由。这种自由,只是一种主观上的自我抉择,并没有掺杂现实生活中的因素,至于能否实现或者是否获得具体的成果并不在考虑的范围内。对于萨特的选择自由理论我们可以看出:首先,在萨特那里,“选择”完全是个人的事情,自由也就演变成为我行我素,不受任何约束的事情。这种以自我为中心的极端观点必然导致个人主义和无政府状态的发生。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自由观指出,任何个人都不是孤立的存在,他(她)都处于一定的社会关系之中,个人的思想和行动都受到所处社会关系的影响,个人如果脱离了他所处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就会成为孤立的人,那么自由也就无从谈起。因此,马克思指出:绝对的个人自由是不存在的。而萨特所宣扬的个人选择自由,只是一种不切实际的幻想而已,对于人本身的发展除了能够简单的精神疗伤以外,没有多大的积极意义。其次,萨特把人的自由简单夸大为主观意志力,并且不断将之极端化,提出人在有意识的情况下无条件的绝对的自由,这是一种唯意志论的鲜明体现。历史唯物主义告诉我们,人离不开社会,人是社会的产物,现实的人总是处在一定社会关系之中。人的思想、人的意识、人的选择,都必然性地受到客觀社会历史条件的限制,绝对的无条件的自由根本不可能。

三、萨特从自我行为选择出发阐释绝对自由

萨特提出:“在某种意义上,选择是可能的,但是不选择都是不可能的,我是总能够选择的,但是我必须懂得如果我不选择,那也仍旧是一种选择”。萨特认为,自由选择像空气一样无处不在,人是无法逃避的。但是人的选择又是不必遵循因果定律的,有时候甚至是随心所欲的。因此这种“自由选择”完全是受到偶然性支配的,完全无法掌控,根本没有正确与错误的区分。可见,萨特关于绝对自由的理论实际上是否定了自由的客观条件,否定了自由是受约束的、有限的自由。原因有以下两点。

第一,萨特在提出自由选择时完全无视人的行为选择的价值取向。萨特认为人是人自己的规定,其他的价值标准根本不能规定人。这种观点是对传统伦理观和价值观的彻底违背和强烈攻击。当然,萨特能够公开与传统伦理观和价值观斗法,直接抨击旧有价值观的做法确实具有一定积极意义,但是,萨特的论点又走向了另一个极端,那就是鼓吹一个时代、一个社会、一个阶级的价值体系的虚无,这是消极的,不可取的。马克思主义认为,在阶级社会中,价值规范是需要处于这个社会中的全体公民都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也是每个公民行为的评价标尺。因此,价值规范的存在具有必要性和必然性。马克思指出,“在其现实性上,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就是说,人离不开他所处的社会关系,人在社会关系中成长,由于人们的生长环境、社会关系不同,直接导致不同的历史阶段、社会阶层价值规范的多元化。而某些具有相同社会关系、相同阶层的人们联合在一起又可以形成相同的价值规范。萨特没有看到社会历史性的一面,全盘否定了普遍价值观,这种做法无论从事实上,还是从逻辑上都是荒谬的、不科学的。

第二,萨特提出的绝对自由理论否定了必然性、无视决定论。萨特只是单纯地从思想层面、意识领域强调选择的自由、自主,没有看到人们的自由受到客观条件的制约,没有看到人在社会中有着多种不能自由的情况,这种观点完全抹杀了必然性、否定了决定论。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因果性、必然性是客观普遍存在的,他们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人在他们面前是渺小的、无力的、没有发言权的,否认必然性的存在是错误的,正确地认识它,合理利用它,才能获得自己想要得到的结果。恩格斯说:“自由不在于幻想中摆脱自然规律而独立,而在于认识这些规律,从而能够有计划地使自然规律为一定的目的服务”。

四、萨特实现了从个人主义到社会主义的拐点

萨特的存在主义哲学强调个人的绝对自由,反对外物的限定,从本质上说个人主义色彩浓厚。然而,萨特在其著作《辩证理性批判》中,其哲学思路发生了重大拐点,将社会、自然环境、人的生理、心理等因素纳入自由选择的情境中,认为上述因素不是人主观能够随心所欲的东西,萨特称这些因素为“实践惰性”。并运用了黑格尔和马克思的哲学词语,将这种实践惰性归结为人的主体性异化。此时,萨特是向“马克思主义”靠拢的。尽管他坚决反对马克思主义中唯物主义的内容,但接受了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历史理论,认为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是符合时代现实的,并将其称之为自由革命理论的活哲学。萨特充分吸纳了马克思主义历史辩证法,并对其进行了创造性改造,进而提出了自己独特的实践论。萨特探讨了随着时代的变迁如何不断更新对社会历史的认识问题。萨特从人的起源说起,认为人的产生是对无机物本质的有机性的否定,是自然对人的否定。萨特承认马克思主义的不可超越性,自己评价自己的存在主义哲学只是作为马克思主义人本学的补充。可见,他从个人主义向社会主义拐点的尝试是很努力地,但是,存在主义的马克思主义并不是以社会存在作为前提的,而是高扬个人本身,最终必将完全陷入个人主义。

总之,萨特的存在主义的哲学自由观是在20世纪特定历史条件下产生的,相对于旧资产阶级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但他的自由理论归根结底是个人主义、绝对主义的自由观,萨特将选择、行动与自由紧密联系,舍此无彼,使三者在相互纠结中进行。其中,自由总是与责任联系在一起,个人不仅要为自己的选择负责,而且要承担起整个人类的责任,这样责任重大的自由的人根本就是不自由的,反而是烦恼的、孤独的、绝望的,这种绝对自由的理论是反历史、反科学的悲观主义哲学。对于萨特的绝对自由的自由观我们需要进行正确分析和理性批判,并在实践中树立起马克思主义自由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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