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福建 福州 350108)
受人类活动影响,全球平均温度比工业化前上升1℃,照此趋势,气温升幅将在2030年至2052年间达到1.5℃①参见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在加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挑战、可持续发展和消除贫困框架下,全球温度比工业化前升高1.5℃的影响及相应全球温室气体排放路径的特别报告》。。从目前排放状况而言,要实现控制升温1.5℃的目标,须加大减排力度、加强国际合作、强化全球气候治理的协同效应。《巴黎协定》作为国际气候治理机制,以国家自主贡献的国内驱动减排模式,带动全球气候治理体系变革。作为全球气候治理的里程碑,《巴黎协定》对转变我国温室气体减排的治理理念与治理实践具有指引作用。现阶段我国已有温室气体减排制度散见于地方政府部门文件,且普遍存在义务设定重强制减排,轻企业自主减排;重效率追求,轻正义考虑;重制裁惩戒,轻激励引导;重义务创设,轻责任落实等问题。因此,充分理解《巴黎协定》全球气候治理体系的义务设计,深入分析其遵约机制的运行逻辑,对完善我国温室气体减排政策法规具有重要意义。
《巴黎协定》具有为主权国家提供制定本国温室气体减排计划所需的灵活性特点[1]。协调国际减排的义务约束与国家自主贡献承诺的减排责任,是学界研究热点。近年来,我国学者侧重分析《巴黎协定》的遵约机制和履约前景,探究《巴黎协定》引领的全球气候治理机制变革趋势及影响特点,进而预判国际气候机制趋势及其对我国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