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法治唐山建设中的实践研究

2018-05-14 12:45许薇薇
新丝路(下旬) 2018年9期
关键词:人民群众法治

许薇薇

摘 要:人民群众是社会历史的主体,人民主体地位、以人民为中心的观点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就唐山而言,法治唐山是建设国际化沿海强市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和目标。“一带一路”的契机,新唐山加快了发展的脚步,在此过程中,我们研究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虽城市的发展有重要意义。为此,本课题拟就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法治唐山建设中的体现情况进行实证分析,以推动唐山更好更快发展。

关键词:人民主体;人民群众;法治

一、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在法治唐山建设中的必要性

1.法治建设中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的理论基础

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是人民主体地位的理论基础。马克思认为,历史事件成功与否,由人民群众的利益决定。恩格斯认为,杰出人物能够引起历史的的火花,因为其与广大群众的利益的契合。列宁也曾指出,人民群众创造了社会主义。新生的中国共产党人结合中国国情吸收并应用了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毛泽东关于人民群众的论断与马克思恩格斯一脉相承,他认为新中国法律的制定应该有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人民在法治建设中的主体地位是由新中国的制度决定的,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的理论基础。

邓小平同志对于民主和法制有更进一步的论述,作为法治建设中坚持人民位中心地位的直接理论来源,他强调,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民主和法治的关系中人民始终处于主体地位。

习近平同志在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法治建设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位出发点和落脚点。这标志着我国法治建设中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的正式形成,同时为法治建设与人民为中心二者关系作了注解,夯实了理论基础。

2.人民群众主体地位的表现

(1)立法

法律制度是法治的制度基础,法律作为统治阶级的工具,必然代表统治阶级的利益。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我国的法律必然体现人民的利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为我国的最高权力机关,它制定的法律表达人民的意志,人大立法的过程并不是创制法律,而是民意的表达。

唐山市作为较大的市、设区市,拥有地方立法权。2018年唐山市人大立法计划正式项目4项,预备项目5项,调研项目5项,这些项目涉及房地产、旅游、供水、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等领域,目的是为全市的发展保驾护航,其中更重要的意义是如何让广大人民群众在社会生活中感受到满足,这是立法的题中之意。

立法过程中,广大人民地参与体现了我国的政体。不论哪一级的立法,群众参与的方式大概分以下几种:立法草案征集、听证会、专家论证会、调研会。这几种方式体现的立法过程人民的广泛参与性,也体现的立法的专业性与权威性、原则性和灵活性、实践性和理论性的结合。所以说,人民为中心不是口号,而是切切实实的过程。

(2)执法

很多人认为,执法跟人民为中心的地位毫不相干,甚至执法过程中的一些腐败现象深深伤害了人民的感情。在此,笔者特别强调的是,执法的目的是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执法者的权力是法律赋予的,法律是人民利益的体现,因此执法的立足点是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至于执法过程中出现的个别腐败者,我们的问责机制正在逐步的健全,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是不变的。

(3)司法

习近平同志讲,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司法是为了人民,人民推动着司法的进步。唐山黄淑芬案牵动了万千网友,黄淑芬“教科书般耍赖”纷纷登上热搜,作为肇事者屡次以没钱为借口宁可坐牢也不赔偿的言论激起了热论,这一案件的进展也在陆续的报道中。可以看出,法院的判決不仅对于家属、死者重要,对于广大群众来说,也非常重要。一个热点案件的公平与否,牵动着人民对于司法的期待。人民参与司法的方式,并不是舆论的干扰,不可否认,网友的关注对于案件的审慎审理有一定的推动作用,但我国司法赋予了人民群众更近的参与方式。人民陪审员制度让人民直接在司法中行使权力;公开审理是让群众亲临现场旁听;法律文书公开让人民能够远程了解案件全貌。所以人民参与司法是司法民主化的体现,也是对人民为中心思想在司法领域的保障。

(4)守法

守法是全社会的共同目标,人民群众是守法的主体。从守法的目的来看,人民群众在守法的过程中,监督着立法、司法、执法,同时又是其受众群体。从守法的内容上来看,守法即不做违法的事,守法意味着要懂法、重法。守法的过程,是人民群众自我认知的过程,是法律与行为结合的过程,是守法主体推进法治建设的过程。

二、唐山法治建设中的人民为中心的思想面临的问题及其原因

1976年唐山经历毁灭性的地震,一方有难八方支援,震后的唐山涅槃重生,借着改革开放的春风,法治建设从无到有,法治理念日益普及,法治型政府建设逐步升级。1984年唐山成为国务院首批“较大的市”,拥有地方立法权。随着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机遇和挑战考验着这座城市,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在法治建设中的问题亦是。

1.面临的问题

立法方面,立法参与的程度不高,制度还不够健全。尽管人民参与立法有了多种多样的形式,但是这些途径参与的人还是少数。这种参与是一种自发行为,没有任何约束力,全凭兴趣。群众关注的医疗、食品安全、住房等方面,因为法律滞后性、立法技术等原因迟迟不能满足需求,这是偏离法治轨道的。

执法方面,执法不严、违法操作屡见不鲜。政府权力界限不明,各部门之间相互推诿,群众办事难。一旦政府不作为或乱作为,对广大人民来说,这就是政府被攻击的点。此外,人民的诉求得不到解决,那么会激发更深层次的矛盾,越级上访、闹访层出不鲜,法治社会蒙尘。

司法方面,冤假错案和办人情案玷污司法的圣洁,人民群众的期待值不稳定甚至呈下降趋势。很多人认为不托人找关系案子一定会输,司法人员自身的廉洁性、公平性处于失衡状态,法制遭到践踏。当然,司法环境的问题确实存在,司法的公正和司法的独立是难点。此外,一些人借助法律的漏洞和人情的冷漠破坏司法的形象,比如碰瓷“扶不扶”、一堆人不守规则一起过马路等等,这些尚未达到司法领域或者司法难以准确判断的事项很多,司法负重前行。

守法方面,意识形态不明确。自我意识太强,一部分人总觉得自己有理、任性而为的“己本位”观念根深蒂固。另一部分“官本位”思想的人对法治存在悲观情绪。人人平等的观念虽然深入人心,但是一些特殊人群、特殊职业、特殊事件影响着人们对于守法观念的正确判断,大多数人认可守法,一旦实践情况与守法预期结果发生偏差,守法中的民意思想就无法完成。

2.面临问题的原因

(1)生产力发展不平衡

就唐山本地经济状况来讲,多年来保持着全省第一的经济总量。但是,唐山依靠的多是钢铁、煤矿、水泥等重工业,节能环保的新兴企业刚刚兴起,多年来吃“铁饭碗”的观念没有转变过来。震后重建正逢改革开放,这给唐山带来了契机,但是这座百年老工业基地的转型不是一蹴而就的。腰包鼓了才能底气足了,但作为京津周边,城市差距非常明显。经济水平决定受教育水平,因此“高考移民”不断。在经济建设的同时,不可否认,说两手都硬是不现实的,巨大的不平衡考验着城市的底蕴。借着“一带一路”、京津冀一体化的东风,唐山经济的发展势头向好,这对思想领域的帮助是巨大的。

(2)法治建设自身的不足

法律具有滞后性,法律的修改跟不上经济发展的速度,我们希望出现了新问题就能及时解决,但在现实中无法实现预期。当然,这跟法律程序复杂、立法经验不足、立法人员技术不高有关。我市高校法律专业教育起步较晚,政府机关工作人员法制教育流于形式,值得肯定的是,近年来法制宣传进校园、进社区比较多,一定程度上为普法打下了一定的基础。

(3)传统文化的消极影响

我国拥有五千年的灿烂文化,对于传统文化,我们常说的一句话就是“去其槽粕、取其精华”。法律不外乎人情的文化观念是造成如今诸多人情案的典型观念;儒家“礼”文化盲目应用于法律领域,忽视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法不责众思想纵容犯罪;重视义务轻视权利严重损害了自我保护意识。这些思想观念严重破坏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

(4)法治信仰丢失

法治信仰的缺失使法治社会的建设失去灵魂。尤其执法人员,一旦缺乏多法治的信仰,那么很容易强调等级观念,“人治”思想卷土重来。通过九年义务教育,全市人民基本摆脱“文盲”状态,但是耳濡目染的“不懂法”思维,禁锢着思想。笔者曾经代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原告方,一次原告打来电话,说被告方跟他讲很害怕上法庭,为什么把他告了,直接告保险公司不就行了。原被告因为事故相识,没有任何其他矛盾,仅因为被告保险公司拒赔而提起的诉讼,诉讼中起诉事故车辆车主和保险公司是正常程序,但是被告车主仍旧害怕上法庭的行为,反映了当今时代民众对于法律权利义务意识的认识不足,同时反映了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还处于“羞赧”状态。

三、唐山法治建设中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的措施

1.加强经济建设

从《2018年唐山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可以看出,唐山正在致力于转型升级和结构升级,预计2018年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均增长8%,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缩小城乡二元制发展差距,提高人均收入水平,降低失业率,有助于社会的未定,为法治社会提供物质保障。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受教育水平逐步提高,农村与城市平等地参与法治建设,这是法治建设的物质保障,同时是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的基础。

2.加强制度建设

提升立法质量。增强立法者的责任意识,对立法的各个环节严格把关,增加调研和论证次数,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献计献策作用,听取专家学者的意见,立法项目要有实践价值。立法者应多关注民生领域,切实从老百姓的利益出发,做好城市设计,让立法不是形同虚设,切实保护老百姓权益。建立监督体制,对于窗口单位杜绝推诿,简化办事程序。加强问责制,坚决杜绝腐败,对腐败人员绝不姑息,及时依靠新闻媒体向群众通报信息。

3.加强普法教育

加强校园法治教育,普法工作从“娃娃”抓起。笔者曾经为小学生做过普法宣传,通过授课的方式,告诉他们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校园是非常需要法律的,许多学校普法的次数非常少,有的甚至只是应对检查。从实质上讲,普法对于预防校园暴力,加强青少年法律意识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开展全社会普法宣传。宣传要有规划,不仅要利用媒体,更要丰富宣传形式。发挥专家、学者、教师对于普法的宣传作用,调动法律科学生的服务热情,全社会形成以法律专业人士为主,从业人员为辅,进入社区,辐射乡村,利用“315”、宪法宣传日等特殊节日,营造全民学法的热潮。

4.坚定法律信仰

坚定法律信仰,首先要坚定我们的文化自信。传统法律文化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封建的束缚思想的观念是要摒弃的。这就需要广大人民群众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高鉴别能力。其次,我们要增强对法律的认同感,树立人民相信法律,运用法律保护自身权益的意识。最后,拥护宪法法律的权威,虽然法律具有滞后性,但是我们的立法技术正在一步一步提高,公平正义在全社会辐射,我们有理由相信法律信仰必将根植于这片土壤。

参考文献:

[1]2018年唐山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018-02-10 http://www.tangshan.gov.cn/zhuzhan/zfbg/20180210/569579.html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3]衣芳.人民群眾主体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

[4]部广银.习近平关于人民主体地位的思想[J].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学报,2014(5)

[5]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N].人民日报,2014.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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