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营改增”对税务管理工作的影响及对策

2018-05-14 08:55崔德志
财讯 2018年17期
关键词:国税办税税制

崔德志

2016年5月1日,酝酿并试点多年的“营改增”税制改革政策全面推行,,这是全球经济一体化、自由化背景下,我国税收政策顺应了国际主流税收政策潮流。同时,自2012年以来,我国经济运行呈现“新常态”,全面推行“营改增”税制政策有助于调节产业结构、促进产业转型,避免重复征税、减轻企业税负。可以说, “营改增”政策的推出,对于企业税务和国税地税均会产生较大的影响。通过对“营改增”基本内容的分析,深入剖析“营改增”给税务管理工作造成的影响,井有针对性地提出相应的对策,有助促进“营改增”政策更好的落实,切实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引擎”。

“营改增” 税务管理

影响分析 对策研究

引言

2011年国务院批准实施“营改增”试点方案,2012年1月1日在上海开始试点,随后,试点的范围、行业扩大,直至2016年5月1日全面推行“营改增”,历时四年多,营业税退出历史舞台。可以说,2016年我国进入了“全面减税”元年,全年实现减税5736亿元,2017年实现减税9186亿元。“营改增”税制政策的推出,有助于营造公平负税的竞争环境,促进产业与消费升级、培育新动能。

“营改增”概述

所谓“营改增”,即将原有的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为缴纳增值税。其目的在于有效地消除企业重复征税、减轻税负,同时,以经济新常态、供给侧结构改革背景下,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推动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营改增”对税务管理工作的影响分析

“营改增”税制改革下,将原本由地税部门J征收的营业税改为由国税部门征收的增值税。除了税率上的改变以外,最大的改变是计税基础、抵扣方式、税收部门。“营改增”实施后,大大增加了国税部门的工作,但同时有部分业务需委托地税部门进行协同办理。具体来看,“营改增”对税务管理工作的影响主要有:

(1)国税部门业务量激增,带来不小的挑战

实施“营改增”税制政策以来,原来由地税部门税收的营业税均改为由国税部门征收的增值税,由此,所有行业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服务活动都需到国税部门办理缴纳增值税。同时,在“营改增”初期,国税部门还需完善信息系统建立、加强业务人员培养,加之缴纳税款的工作量大大增加,这给国税部门带来了不小的挑战。办税人员在加强自身学习的基础上,要指导纳税人完成增值税的申报、抵扣、相关发票的开具、税控装备的安装等,尤其是增值税如何实现合规抵扣,需要对纳税人进行详细的讲解。同时,纳税人数量也呈现大量增加,加大了国税部门及其业务人员的工作量、工作难度。

(2)国、地税部门信息传递存在时间差,双方信息沟通不畅

国、地税部门均属于税务总局,由于我国实行的是分税制体制,故而有两个税务机关。在日常的税务管理工作中建立了实际的合作关系,以保证双方对纳税人信息掌握一致,便于征纳税的管理工作。然而在分税制体制下,纳税人要变更信息,必须到国、地税部门分别提交信息变更手续,由此,也导致信息传递存在时间差,双方信息无法保证一致。国、地税部门信息沟通不畅,导致无法全面掌握纳税人的生产经营状况。尤其是在处罚环节,可能会因信息传递的时间差而导致征管漏洞,或者影响到银行网上税款的扣划。

(3)纳税服务质量不足,导致政策落地延迟

在“营改增”实施初期,纳税人对税制改革不理解、业务不熟悉,需要税收管理部门营造对称的公共服务,以便推进政策的有序落实。目前,在我国分税制体制下,国、地税系统在税务管理工作中存在差异,造成“营改增”税制改革背景下难以为纳税人提供统一、标准的公共服务体系。如国、地税部门在层级、职责划分,部门分工中存在较大的差异,导致信息传递、数据处理、服务模式上差距较大,影响到工作同步,无法为纳税人提供优质的纳税服务,导致政策落地延迟。

“营改增”背景下税务管理工作对策

(1)以“互联网+”为驱动,加强国、地税部门合作

在“营改增”税制改革背景下,国、地税部门要明确自身责任,以改革为契机,以“互联网+”为驱动,定期交流、实现风险协同管理,建立公共服务大厅,方便纳税人提供同时办理国、地税业务。完善信息系统,加强国、地税部门间信息共享、传递机制,加强对纳税人信用信息的管理,提供自助办理涉税业务,减少纳税人排队等候。由此,2018年“两会”期间有关于国、地税合并的提议,虽然内部意见还存在分歧,但学界多认为“合并是未来趋势”。

(2)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培养税收人才

在实现“营改增”后,对税收人才队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对于增值税发票的开具、抵扣,相继出台政策,2018年4月开始,对于成品油的增值税发票又出台了新的规定,由盯,要求办税人员不仅自身要熟悉相关制度,还要及时向纳税人解答。加强税务干部能力建设,有助于提高税收管理质量,实现人才强税的战略。完善人才培养计劃,强化基层税收绩效管理,与部门、人员的评优与晋级挂钩,选拔领军人物参加国家税务总局组织的培养,带动基层税务人才的整体质量。

(3)创新纳税服务机制,提升纳税服务质量

加强国、地税部门的合作,减少纳税人办税环节,尽快形成同城通办的办税环境,在条件成熟的基础上,进一步形成全国通办,提升纳税服务质量。积极落实“一窗式”办税模式,对全体税务人员落实“首问负责制”,提供优质、便利的纳税服务,实现征管的跨界无缝衔接。方便纳税人就近选择税务相关办理涉税业务,杜绝多部门来回跑,要求税务人员不推诿、不扯皮,摆正心态、提供微笑服务。对于国、地税部门地理位置较远,可采取双方互派人员现场办公,保证纳税人在一个窗口能够办理所有的涉税业务。

[1]刘昱辉.做好“营改增”后的企业财税管理工作[J].税务研究,2016(3):123.

[2]盖地.全面推开“营改增”及其对会计与税务筹划影响探析[J].会计之友,2016( 14):91-97.

[3]冷文娟,李伟.对营改增后税收管理面临挑战的几点认识[J].税务研究.2017 (4):128-129.

[4]山东省国家税务局科研所营改增课题组.做好营改增改革的对策建议[J].经济研究参考,2016( 42): 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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