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飞鹏
2018年4月2日召开的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指出,“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要坚持底线思维,坚持稳中求进,抓住主要矛盾。要以结构性去杠杆为基本思路,分部门、分债务类型提出不同要求,地方政府和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要尽快把杠杆降下来,努力实现宏观杠杆率稳定和逐步下降。”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是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重点,结构性去杠杆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重点,采用结构性去杠杆的思路也是由杠杆率的结构性特点所决定的。
中国的杠杆率具有结构性特点。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之后,在发达国家纷纷进入去杠杆的大背景下,中国的杠杆率快速提高,金融领域和非金融领域杠杆率都快速增长。在杠杆率普遍快速提高的同时,加杠杆也呈现明显的结构性特点。
从非金融部门来看,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非金融部门杠杆率整体不算高,政府部门、家庭部门杠杆率较低,但非金融企业杠杆率较高。根据国际清算银行的统计数据,2017年9月底,中国政府部门的杠杆率为46.3%,不到发达国家总体水平109.2%的一半,家庭部门的杠杆率为48%,在全球范围内也属于较低水平,但非金融企业的杠杆率为162.5%,是同期美国73.2%的两倍多。
首先,在政府部门内部,地方政府杠杆率较高而中央政府杠杆率较低。根据审计署对全国地方政府债务的审计数据,2013年6月底,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10.89万亿元,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2.67万亿元,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4.34万亿元,同期中央政府对应的债务规模依次为9.81万亿元、0.26万亿元、2.31万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