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生态补偿制度的建设与完善

2018-06-07 08:58:16郑智全
卷宗 2018年9期

摘 要: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发展,我国面临的生态环境日益严峻,在此背景下,党中央提出施行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的目标。2014年我国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和2016年《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的陆续出台,标志着我国生态补偿制度的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篇章。但我国现行的生态补偿制度仍然存在或多或少的问题。

关键词:生态补偿;经济学;环境权

一、何为“生态补偿”

如上文所述,面对日益严峻的生态环境,生态补偿制度受到了国内外不同领域的专家学者们的共同重视,这也导致了对“生态补偿”这一概念产生了不同的理解。因此,从规范的层面对生态补偿做出定义就显得更为重要。

“生态补偿”这一概念最初来源于生态学中的自然生态补偿理论。自然生态补偿是指自然生态系统对干扰的敏感性和恢复能力。后来才被法学和经济学引入,成为一种保护生态环境的机制和手段。目前,对于“生态补偿”的理解一般有狭义和广义两种,狭义的“生态补偿”仅指对破坏生态系统和自然资源损害的赔偿,而广义的“生态补偿”包含的内容则更广,它不仅包括狭义的生态补偿,还包括对生态保护者的经济效益的保护,以及对环境污染者的收费等。本文所说的“生态补偿”,在概念上是广义,是与西方国家提出的生态系统服务付费类似的概念。

二、生态补偿的理论基础

(一)经济学角度的理论基础

1.公共产品理论。在经济学理论中,根据产品是否具有竞争性和排他性,可以将社会产品分为私人产品和公共产品,具有竞争性和排他性的就是私人产品,反之则是公共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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