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伟,夏立秋
(东北财经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辽宁 大连 116025)
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技术促进了传统金融业的互联网化,同时也催生了许多新兴的互联网金融模式如网络借贷市场、第三方支付、互联网货币和众筹等模式。其中,网络借贷市场是一种最为典型的互联网金融模式。网络借贷市场(主要是指P2P网络借贷,即Peer to Peer Lending)是不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为中介的个体与个体之间依托互联网平台直接建立借贷关系,是一种融合了互联网技术与小额信贷的新型金融模式[1],通过去除中介化为个人与个人之间提供了公开透明的小额信用交易的可能。最早的P2P网络借贷平台是成立于2005年的英国Zopa公司,美国的Prosper、Lending Club和Kiva等也是成立较早、非常成熟的P2P网络借贷平台。自2007年我国的第一家P2P网络借贷平台——拍拍贷成立以来,相继成立了人人贷、红岭创投、宜人贷、陆金所等上千家P2P网络借贷平台,P2P平台交易规模井喷式增长,影响范围日趋广泛。根据网贷之家联合盈灿咨询发布的《2016年中国网络借贷行业年报》显示,截至2016年底,我国网络借贷平台正常运营数量为2448家,比2015年减少985家;2016年我国网络借贷行业成交量达到2.06万亿,月均增速5.15%,较2015年增长了110%;综合收益率为10.45%,呈下降趋势;平均借贷期限为7.89个月,较2015年增长1.08个月。我国网络借贷行业从“野蛮发展”阶段迈向“规范发展”阶段。网络借贷市场所呈现的借贷双方直接交易、无中介、非专家参与、借贷金额小、期限短、无抵押等区别于传统金融业的鲜明特点[2],不仅提高了资本市场投融资的效率,也使得民间资本更加透明化和市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