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像史料证史的“作者”与“社会”视角

2018-06-24 15:32:18於以传
历史教学·中学版 2018年5期

关键词 图像证史,基本路径,研究视角

中图分类号 G63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0457-6241(2018)09-0052-04

长期以来,图像史料在中学历史教学中多半被视作文字的“陪衬”,历史课本中的图像向来被称作“插图”,一个“插”字道尽了它“寄人篱下”的地位;教师在教学中偶尔使用了课本以外的图像,其目的也不过是为了“增添趣味”和“拓展视野”,充其量不过是“图像说史”,鲜有将图像视作历史证据的意识,更遑论对图像证史视角的深入思考了。近二十年来,中学历史课程改革提出图像与文字具有等量齐观的证史地位,倡导基于“我们如何知道(过往)”“我们如何认识(历史)”的课程观和教学观,揭示图像本身所固有的历史证据价值。由此,“图像证史”在中学历史教育界,作为史学思想方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达成课程目标中“过程与方法”目标的重要途径之一,逐渐受到广大历史教师的关注,并取得了初步的成果。立足当下,图像甚至也可以说是培养历史学科“时空观念”“史料实证”“历史解释”核心素养的重要载体之一,图像证史及其视角被赋予的意义,值得我们在历史教学中充分重视。

什么是图像?英国历史学家彼得·伯克在《图像证史》一书中认为,图像“不仅包括各种画像(素描、写生、水彩画、油画、版画、广告画、宣传画和漫画等),还包括雕塑、浮雕、摄影照片、电影和电视画面、时装玩偶等工艺品、奖章和纪念章上的画像等所有可视艺术品,甚至包括地图和建筑在内”。①这个说法虽为人普遍接受,但在严格意义上仍没有清晰地界定出图与像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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