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高院校重修管理制度

2018-06-28 10:24刘丽君
考试周刊 2018年52期
关键词:重修职业教育

刘丽君

摘要:我国职业教育的发展已经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国家培养了大量优秀的技术技能型专门人才,但因学分制在职业院校的实行,课程重修的问题也日渐突出。本文以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为例,分析了重修产生的原因、重修的对象、重修的方式、重修的管理以及如何申请,为相关院校提供借鉴。

关键词:职业教育;学分制度;重修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飞速发展,国家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在逐年增加,社会对职业教育的期盼也在不断增加,与德国、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的职业教育体系不断接近,因此学分制的教育模式也被引入到我国的职业教育体系中。伴随着学分制教育模式在我国大规模地推行和高校扩招引起的生源素质的下降,导致部分学生因为各种原因无法正常取得相应学分,让学生重新学习课程,对保证高校的人才培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一、 重修产生的原因

第一、高校扩招。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大规模扩招,我国的高等教育已从研究型教育转化为技术型教育,特别是职业教育的入学分数线的划分逐年降低,生源质量越来越差,课程重修人数也就越来越多了。

第二、学生从心里放松。经过紧张枯燥的高中生活,一下来到放松自由的大学生活,大部分学生基本上远离父母独自己生活,无人管束,家长也认为孩子考上大学可以放松了,而学生自己也认为自由了,放松了。因而一学期下来课程挂科人数较多,课程重修人数也就增加了。

二、 课程重修的对象

学生课程修读具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该门课程必须重修:

第一、按照规定,正常补考或缓考不及格的学生;

第二、学生考试旷考、作弊的学生;

第三、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即该门课程无故旷课达总学时的1/3及以上者(免听者除外)或者该课程全学期作业有1/3及以上未交;

第四、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置的校内实训课、课程设计、校外生产实习和毕业设计等实践课程不合格的学生,不安排补考而直接重修;

第五、课程重修后,仍不及格的学生;

第六、转入新专业的学生:即学生转入新的专业后须修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和相应的学分。

三、 课程重修的方式

课程重修的方式主要有四种:单独组班重修上课、个别重修辅导、跟班重修上课、自学四种。

第一、单独组班重修上课。当报名重修同一学期同一门课程的学生人数超过20人时,课程所在系部将开设专门的重修班,教学安排为每周不低于一次,并指定专门的任课教师,定时定点的对学生进行重修上课。这种方式重修的多数是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基础课程,如《大学英语》《高等数学》《机械制图》《模拟电子技术》《C程序设计》等等。这种方式重修可以保证学生的上课时间,但为了不与正常教学冲突,重修时间一般会安排在课外活动、周末或晚上,这使得任课老师与学生牺牲休息时间,再加上这个时间段教学管理部门的监督作用未发挥最大效果,因此任课老师和学生,都会在思想上不是很重视,教学与学习效果不是很理想。

第二、个别辅导重修。当报名重修同一学期同一门课程的学生人数少于20人,且无法跟班重修而采用的一种折中的重修方式。这种方式主要依靠任课老师对重点、难点教学内容和课后作业进行辅导答疑,学生利用课余时间自主学习,最后通过学院统一安排的重修考试。

第三、跟班重修。即跟下一年级班级重修。在教学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安排重修学生跟同专业的下一级班级学习,完成不合格课程的重修。这种重修方式会导致学生本学期应上的课程在上课时间上与要申报的重修课程发生冲突。当重修学生的重修课程与正常要修的课程在时间上部分冲突时,允许其免听冲突部分的课程内容(重修课程或正常要修的课程,由学生自行决定要免听的课程),但须办理免听手续,未免听课程的任课教师也必须做到严格考勤,学生认真自修免听课程内容并按时完成作业。

第四、自学。学生因顶岗实习、创业就业等原因无法参加前三种的,可申请自学,在返校参加重修考试。

四、 课程重修的管理

第一、课程重修的教学由教务处组织并统一安排,系部负责重修课的教学,教务处统一排课、日常管理与考试。

第二、担任课程重修教学任务的老师应与正常上课的要求一样组织教学。并依据相应课程的《教学大纲》或《课程标准》按1个学分6学时计算重修上课学时(重修人数超过20人时)来编制授课计划。

第三、任课教师应严格要求学生,对跟班重修和单独组班重修的学生严格考勤,若其缺课达该门课程总授课时间的1/3时或未交作业达1/3时,任课教师有权取消其参加重修考试的资格,但要办理相关手续,辅导员和学生要签字认可,并视为给了一次重修机会。

第四、负责个别重修辅导的教师按1个学分2学时计算工作量,应根据重修学生的实际情况和课程内容,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辅导计划,单独重修辅导的学生应严格按照辅导教师制定的教学计划参加重修学习,并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任课教师布置的作业,积极参加学院的重修考试,任课教师根据学生的到位情况和作业情况认定平时成绩,对于办理了重修手续,不按任课教师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辅导或缺交作业达1/3者,辅导教师有权取消其参加重修考试的资格,但要办理相关手续,辅导员和学生要签字认可,学院将视作给予了一次重修机会。

第五、重修课程考核在该课结束时进行考核,考核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发布,各系教学管理人员协助组织考核。

第六、课程重修成绩的评定:根据课程性质的不同,一般是总评成绩按平时成绩40%、重修考试成绩60%的比例,由任课教师综合评定,自学或办了免听的学生的考试成绩以最后考试的卷面成绩记录。课程重修成绩,按实际成绩记载,重修合格取得相应学分,学分绩点为0分。重修合格者教学管理系统输出的成绩单记为“重修合格”。

第七、重修成绩由任课教师签字确认并负责填写一份“重修成绩单”,任课教师在考核三天之后将考核資料交学生所在系部教务员,系部教务员将重修成绩单收齐后交教务处成绩管理中录入教学管理系统。

五、 课程重修的申请

第一、课程重修原则上要求在一年内完成。重修课程考核不合格者,允许再次重修。课程重修必须在该生学习年限内完成。

第二、需要参加课程重修的学生,应在每学期开学两周内向学生所在系提出重修申请,逾期不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重修机会,未提交重修申请或交重修费的同学,一律不准参加重修辅导和课程考试。重修课程申请流程如下:

1. 以班为单位由学习委员到所在系教学管理办公室领取“课程重修申请表”给需要重修学生填写,并由系教务员审核所填内容并签字盖章。

2. 重修学生持“课程重修申请表”到计财处缴纳重修费。

3. 学习委员将缴费后的“课程重修申请表”收齐后交回所在系办公室,再由各系教务员汇总后报教务处。

4. 统一由教务处编排重修课表。

第三、为不影响正常课程的学习,一般每个学生每学期重修的课程不能超过三门。

第四、学生可以根据对重修课程的掌握程度或与正课有冲突时,可申请部分免听,经任课教师同意、报系部备案后,可不必全程听课而参加重修课程考试。

六、 结束语

重修管理制度的实施,是为了更好的督促学生能尽力去完成学业,掌握专业技能,它可以给学习能力欠缺的学生更多的学习机会,职业院校应该高度重视课程重修制度的制定,包括对重修课程管理的制度化、科学化和规范化。

参考文献:

[1]黎斯,杨平.学分制下的高校重修教学管理制度[J].科教导刊,2015.

[2]王金兰,刘培生等.高校重修制度初探[J].淮海工学院学报,2012.

[3]田宝柱,陈婷婷.学分制下高校重修制度管理模式的探讨[J].中国水运(学术版),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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