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后日本对越南赔偿过程研究

2018-07-09 09:46刘晗
大经贸 2018年5期
关键词:印支越南法国

【摘 要】 日本在战后本面临各受害国铺天盖地的谴责和战后赔偿,美国也原计划将日本国民生活水平改造为不超过东南亚任一国家。然而,随着冷战态势的加重和中国国民党的节节败退,美国放弃中国开始扶植日本,意将日本打造为使自身势力渗透到亚洲的跳板。在日本与所有受害国的赔偿交涉中,日越交涉是最为复杂。日本起初有意先与越南交涉,然而越南却是最后一个与之签订赔偿协定的国家。日越赔偿前期的交涉大多源于日本与法国两国的秘密协定。1954年4月,法越发表联合宣言,越南完全独立,成为日越赔偿的直接交涉国。不久,美越战争爆发,日本在美国的重压之下将赔偿范围只限定为南越。经过日本与南越的多次谈判,1959年5月,双方最终签订以劳务和商品计数的赔偿协定。

一、二战中越南的直接损失

1、日本的占领

1937年,随着中日矛盾不断激化,日本多次要求法国当局结束向中国南方运输军队,但并未如愿。日本在1940年6月德国战胜法国本土军后发现了时机,“大东亚共荣”计划随即加快了节奏,8月,日方将荷属东印和法属印支纳入“共荣圈”范围,欲取代法国接管印支。1940年底,日本在法属港口谅山和同登展开了突然袭击,面对日本的无力政策,印支很快就成为日本的军事驻地和原料来源地,越南则充当着日本掠夺东南亚财富的入口。1940年12月22日,法国将军德古与日本签订条约,允许3万以上日本军在法属印支驻扎。与此同时,日本开始在印支建立了自己的工业,随即展开对印支毫无限制的掠夺。

2、1945年越南大饥荒

1945年北越饥荒是日本入侵越南最为恶劣的后果,大约十分之一的越南人在此次饥荒中丧生,日本的占领是其中起着决定因素。在日本侵略期间,印支对日本的出口急剧增加,大米和玉米等粮食尤其突出,1942年到1944三年间,越南地区的工业生产地扩大到两倍,经济作物的种植园则扩大到三倍,这使得传统农作物的产量根本无法满足当地的需求量。极度的通货膨胀,加上恶劣的天气影响,导致了大饥荒的发生。

关于灾害的遇难者人数一直是历史悬而未解的疑问,法国政府在当时公布70,0000的死亡人数,而根据越方的战后统计上达到两百万。面对国际上的舆论,日法两国一直为谁是此事的责任承担者而争执不休。在笔者看来,日本应付的责任的比较大,论点如下:

1、日本的5年间的驻军消耗了印支地区的大量粮食,其中包括對越南人民的长期掠夺。

2、日本为了自身的工业发展,武力胁迫当地农民种植经济作物。

3、日本军队驻扎之前,印支地区并未遭受此类灾害。法国殖民期间,印支人民虽深受其害,诸如此类的人为饥荒不曾出现。

二、战后美国主导下的赔偿

1、美国主导下的赔偿(1945年8月-1947年)

二战胜利后,德国与日本面临着严厉的战争处罚,1945年8月底,美军单独占领日本,麦克阿瑟担任盟军最高司令官。紧接着,美国政府在多次修改后正式公布了《投降后初期美国对日政策》 ,其中多以改造和惩罚日本为主,关于赔偿要求日本必须支付由于其侵略而产生的战争赔偿;没收日本的海外资产;将日本维持和平经济所不需要的物资及现存的工业设备,用作战争赔偿之用。美国为了更顺利地解决赔偿问题,同年9月派鲍莱前往日本调查工业情况,并提交相应的赔偿报告。鲍莱痛恨日军在二战中的残酷暴行,他在调查期间多以严厉的目光审视日本的战后重建,并在12月连续提交两份报告。杜鲁门总统最终批准他的赔偿计划,并要求美军总司令部配合此计划的实施。

鲍莱计划在美国内部引起轩然大波。1946年4月,美国三部协调委员会重大调整鲍莱的赔偿计划后,下达了SWNCC236/10号文件,要求减少拆除日本工业生产设备的数量。陆军部任命纽约海外咨询公司兼麦格劳公司董事长斯瑞克前往日本调查,斯瑞克归国后提出《日本赔偿问题调查报告》,这份报告着重指出了日本的工业颓废,民生凋敝,日本的赔偿任务被削减为原鲍莱计划的67%。

鲍莱计划和斯瑞克报告暴露了美国各部的分歧,而日本却趁此机会增加自己的谈判筹码,使事态朝着自己有利的方向进行。除此之外,远东委员会因为赔偿的分配比问题无法调和,根据协调委员会的SWNCC236/43号文件的第75号指令所述,印支三国将与其他几国平分15%的日本拆迁赔偿,但是真正处理起来困难重重,与此同时美苏冷战态势不断升级,整个拆迁赔偿计划最终半途而废。

2、美国主导下的赔偿(1947年7月-1951年9月)

1947年7月,中国共产党进入战略大反攻,美国放弃中国,欲将日本作为对抗共产主义的防洪提。至此,美国开始转变对日本的政策,即从严厉惩罚向宽大处理过渡。

在冷战的大趋势下,美国国务院计划委员会策划马歇尔逐渐独揽大权。他建议推迟媾和,提前媾和可能意味着日本需要提前解决日本赔偿问题,但日本以当时的能力还不足以支付赔款,但与此同时美国亦担心日本在各种压力之下走向共产主义。在两次媾和策划失败之后,杜勒斯于1950年4月7日登场,在被授命为国务院外交事务政策顾问后,6月21日,杜勒斯顺利抵达东京,和吉田茂首相等众多议员依次举行了会谈。

1950年6月25日,正逢杜勒斯访问日本,朝鲜战争爆发,这使整个日本陷入了恐慌。此时尽快解决对日媾和问题符合日本的内部的稳定,如果采取一种于日本无害的方式(例如免去日本的战争赔偿)会使日本在战略上更靠近美国。杜勒斯在返回华盛顿后,陷入了更深的忙碌中。首先,他需要调和美国内部的矛盾,除此之外,远东委员会各成员为美日企图逃避战争赔款愤怒不已,杜勒斯为了平息各国(尤指英国与菲律宾)的怒气踏上了游说的征途。1951年4月17日,杜勒斯第三次访问东京直截了当提出了赔偿问题。他认为日本直接逃避责任多数受害国不可接受,也会使美国的国际形象大打折扣,综上考虑,劳务赔偿被提出。吉田对此无奈顺从,实则内心暗喜,通过劳务赔偿能尽快实现日本复兴。4月23日,杜勒斯离日,劳务赔偿的决定落实。

3、旧金山媾和的实现

在杜勒斯的精心准备之后,旧金山媾和和会最终于1951年9月4日召开,49个国家出席。但此会程序规则由英美两国主导制定,对共产党主义国家造成严重不公。

旧金山和会召开了5天,共分8次会议,主要围绕日本的战后领土、赔偿、安全等展开。由于美国的盟友众多,日本在很多方面都得到了宽大的处理。对于日本最在意的赔偿问题,吉田也表示尽量去履行这些义务。

关于《旧金山对日媾和条约》共7章27条,其中涉及到赔偿问题的是第5章。条约规定:如欲维持生存的经济,则日本的资源目前不足以全部赔偿此种损害及痛苦,并同时履行其他义务。换言之,日本以无力支付为借口,在美国的强大盾力之下企图逃避战争赔偿。条约中还讲到日本愿意提供“在制造上、打捞上及其他工作上的服务,供各该盟国利用,作为协助各该国修复其所受损害的费用。”但一众亚洲受害国家听到日本此类的支付条件时表示不能接受,日美急于收场,允诺与各个受偿国单独商谈赔偿事宜。至此,日本对越南赔偿进入了艰难的并长达八年的交涉期。

三、日越赔偿的交涉、困境与解决

1、日本与法国殖民下越南赔偿交涉(1951-1954年)

二战后,法国殖民者卷土重来,再度占领印支地区。旧金山媾和和会之后,日本外务省在1952年11月与法国商议,表示期望按照西贡、金边、万象的顺序与印支三国建立外交关系。实际上,日本在同年5月已经与柬埔寨实现了建交。尽管日本把越南列为建交前列,但越南政府并不买账。原越南总统阮文韶将赔偿与建交挂钩,法国外长拉库蒂尔认可越方的态度,他认为在此事上法越应该共同进退。

旧金山媾和后的前三年主要是日法赔偿交涉,在这期间越南的利益大多是被边缘化的。法国借着日越交涉的时机企图弥补自身在二战中的损失,在1954年12月普通照会中,法国曾要求日本给予十三多亿日元的赔偿,另外赔偿在铸币银行的流动资金里原属于法国政府的50万美元。日方没有理会法国的要求,只是摆正日越赔偿谈判的立场,并承诺将履行1953年7月日越协商好的打捞义务。

1954年,面对越南国内的共产主义,法国无力招架只得向美国求援,同时法国为了获得日本的支持放弃对其索赔。1955年10月,反共份子吴庭艳发动政变,推翻保大政权,成为南越总统。随着越南共和国的产生,老挝和柬埔寨王国在日内瓦会议之后相继独立,自此,三个国家最终实现完全独立,迎来赔偿问题的直接交涉权。

2、日本与吴庭艳政府的赔偿交涉(1955-1959年)

法国在印支的溃败,使得美国开始寄希望于南越。在美国的主导下,日本只与南越吴庭艳政府交涉赔偿事宜,但日本考虑到自身的利益,和北越保持了或明或暗的经济联系。在交涉初期,吴庭艳要求对方给出两亿五千万的现金赔偿,但日方认为日本在越南并未发动战争,这个数额的赔偿有违公平。吴庭艳政府强调在二战期间,日军掠夺南北越大量粮食导致北越大饥荒饿死百万人,日本处于人道主义理应作出赔偿。面对吴的谴责,日本大使小长谷表示没有证据能够证实数据的真实性。双方各不让步,赔偿问题一度陷入僵局。

1957-1958年,小长谷将继续与南越外长武文牡洽谈此事,日方的赔偿政策紧紧围绕《旧金山和约》中第五章,即以劳务赔偿为原则,越南在赔偿问题上渐入颓势。越南方面知道日本的目的在于与越南发展贸易关系,而非真心处理赔偿事件。同时,吴庭艳也不同意日本的商品赔偿,他认为一旦日本的消耗品和资本流入越南势必会对其经济造成严重影响。随着赔偿问题久久悬置不能解决,吴庭艳最终做出了让步,他希望日本能在越南南方高地建设水电大坝。从长远看来,此举对日本没有任何的惩罚意图,反而完美地切合了日本的ODA政策。

3、日越赔偿问题的最终解决

1959年5月13日,日越在经过多番考虑之后签订了最终赔偿协定,该协定于1960年6月12日生效。该协定规定日本一共需向越南支付三千九百万的劳务和商品赔偿,分五年支付清,头三年每年支付一千万,后两年每年四百五十万,据统计,日本的大多数赔偿用来建议南越的水电大坝。

四、结论

越南作为受害国和战胜国,却没有获得应得的理赔;日本发动二战,给世界人民带来了深重灾难,没有受到任何的战争惩罚,却通过此次的赔偿方式获得了巨大的利益,工业和生产力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推动。无疑,日越賠偿协定是不公平的,是日本对越南另一种形式的经济侵略。

【参考文献】

[1] 崔丕.《著冷战时期美日关系史研究》[M] 中央编译出版社 2013年2月第1版

[2] 孙瑜.《战后初期美国外交和旧金山媾和》[M]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14年12月第1版

[3] (日)吉泽清次郎主编,《战后日美关系》[M],上海人民出版社,1977年版

[4] Guy Faure and Laurent Schwab.Japan-Vietnam-a relation under influence[M],National University of Singapore:NUS Press,2008

[5] War Claims and Compensation: Franco-Vietnamese Contention over Japanese War Reparations and the Vietnam War 主張と賠償日本の戦争賠償金をめぐる仏越論争とヴェトナム戦争[J]

[6] 美国国家安全委员会第13/3号文件关系关于日本赔偿的决定 [M]1949.5.6

作者简介:刘晗 女 在读研究生 暨南大学 510600 外交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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