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玉红 张 红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北京,100872)
据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的数据推算,我国6~14岁学龄智力障碍儿童有76万,在各类学龄残疾儿童中所占比重最大。[1]智力障碍孩子的出生对于每一个家庭来说都是一个不利和具有挑战性的事件,同时可能会使其家庭成员产生压力、挫折、悲伤及绝望等负面情绪,[2]尤其是扮演着长期照顾角色的家庭成员面临着更多的困难与挑战。智障儿童属于弱势中的弱势,因其自理能力差不能独立生存,一生都离不开照顾者。[3]相比普通儿童的家庭照顾者,智障儿童的家庭照顾者要付出更多的时间、精力和金钱来照顾患儿,承受来自各个方面的压力,更容易产生焦虑、抑郁等不良反应。[4]近年来与智障人士家庭照顾者有关的极端案例频频发生,如2017年广州一位80多岁的母亲忍痛杀死照顾了40多年的智障儿子而被判刑,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讨论,这一事件也折射出智障儿童家庭照顾者的痛苦与无奈。
智障儿童作为特殊弱势群体,世界各国都通过相关立法及优惠政策的出台来保障他们的权益,我国也在立法、社会保障等很多方面为这一群体提供相应的保护。在立法方面,我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残疾人保障法》等在保护智障儿童权利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5]在社会保障方面,我国已初步建立起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除了基础的社会保障项目如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等之外,还包括残疾人津贴、康复服务保障、特殊教育保障等残疾人特殊性社会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