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中国经济周刊》记者 陈惟杉
答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公共资产研究中心主任 文宗瑜
今年6月末,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其中明确由财政部门集中统一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财政部负责制定全国统一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规章制度。《指导意见》出台后,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将发生哪些变化?未来应如何从“管企业”过渡到“管资本”?本刊邀请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公共资产研究中心主任文宗瑜解读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相关问题。
问: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存在哪些问题?
文宗瑜:目前,财政部更多的可能还是和其他金融主管部门协调,把国有金融机构当作企业来管理,甚至可能还涉及到一些业务,比如金融机构网点的设立、分支机构的设立,虽然不会像国资委管理国企那样具体,但管理思维仍是管人、管事、管资产,没有提升到管资本的高度。
问:《指导意见》的出台解决了哪些问题?
文宗瑜:我认为解决了三个问题:第一,《指导意见》提出要强化国有金融资本的管理。第二,适应了更大幅度对外开放,特别是金融机构率先对外开放的发展要求。未来,随着金融机构中外资控股比例上限的提升,可能要处理的不再是国有金融机构和外资金融机构间的竞争与合作,更多的是国有金融资本和外资金融资本间的竞争与合作,因此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要适应开放发展的需求。第三,解决了转变对国有金融机构管理方式的问题,未来将从“管企业”转变为“管资本”,以产权为纽带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