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致远
近日,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做好2018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的意见》(财库〔2018〕61号,以下简称《意见》),全面部署2018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相关工作,围绕发行各环节提出了指导意见,提纲挈领,创新突出,意义重大。
《意见》发布的背景和意义
从2009年试点启动以来,我国地方政府债券市场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发行规模持续扩大、市场机制逐步深化。截至2017年末,我国地方政府债券存量达14.7万亿元,是债券市场存量规模最大的品种,为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融资机制、扩大地方政府融资渠道、防范债务风险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应该看到,作为我国地方政府融资的主渠道,与成熟市场相比,地方政府债券市场还存在进一步完善的空间。面对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改革任务,迫切需要加快推进地方政府债券市场改革,推动市场深化发展。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地方政府债务置换收官之年,更是地方政府债券市场深化发展的关键之年。为满足积极财政政策实施、政府债务顺利置换及经济平稳增长的需要,地方政府债券仍需维持较大的发行规模。在国内外多种因素的综合作用下,地方政府债券发行面临复杂多变的宏观经济形势和债券市场环境,给做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及管理工作带来一定挑战。
面对新形势和新要求,财政部在吸收前期理论研究、总结各地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并发布《意见》。与以往政策相比,《意见》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