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文化市场体系建设中制度设计的不足及原因探析

2018-09-03 03:50王跃斌
神州·下旬刊 2018年8期
关键词:制度设计不足

摘要:,要想与现代化的文化市场体系构建的目标有效的相契合,就要对国内文化市场体系只制度的方面进行深入的探索,同时对现有的制度设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有效的剖析,在给出切实可行的对策以后,才能够让国内的文化市场体系的制度建设,以及创新给予不断的向前推进。因此本文通過对文化市场体系构建制度方面存在的不足进行分析研究以后,针对其不足给出切实可行的改善策略,旨在将国内文化市场体系构建过程中,制度方面进行逐步完善,助力文化市场的健康快速向前发展。

关键词:文化市场体系;制度设计;不足

对于文化体制的改革和文化市场体系的构建来讲,其实质上就是制度在发生着不断的改变,在国内文化市场体系构建以及改变的期间,制度的改变其整体上是依照国家作为制度的主体来进行有效的选取的,因此国内文化体系的变更和现代文化市场体系的构建,其中心的方面就是对相关的制度进行有效的建设,要想与现代化的文化市场体系构建的目标有效的相契合,就要对国内文化市场体系只制度的方面进行深入的探索,同时对现有的制度设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有效的剖析,在给出切实可行的对策以后,才能够让国内的文化市场体系的制度建设,以及创新给予不断的向前推进。

一、文化市场体系构建制度方面存在的不足

(一)市场进入制度严格

依照相关研究的数据统计资料可以发现,现阶段国务院对于文化市场管理层级的相关行政审批高达90余项,且已经下放的高达30余项。从我国的《国务院关于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若干决定》、《文化部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文化领域的实施意见》等不同的政府政策文件中可以发现,对于非公有的资本进入文化市场是鼓励和支持的,此方面证明了国内文化市场的进入门槛有了一定的利好局面。但是从整体上来看,在文化市场主体资格的进入方面,还特别的严格,特别是在出版市场中,国务院的出版行政管理单位,对于出版单位的数量和结构,以及相应的布局等方面进行了有效的管控和协调,让出版社的总体数量稳定在500余家,并且相应的出版单位是要具有国有资本来进行占空的,对出版行业的发展造成了一定的局限性。

(二)文化管控体系有待完善

文化体系改变的主要目的,就是要构建出政府管控和行业自律,以及社会监督和党委领导及各不同方面的管理体系,从国内对文化行政的局限性有效的突破以后,在文化行政管控体系的改革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果,但是在机构的设置,以及职责的分工和不同的机制运行等等方面,还呈现出一定的问题,在运行的过程中,如果对于市场和政府之间的关系未能有效的协调,就容易出现行政管控的职能交错和缺位等情况,或者出现政企不分等状况,如果在政府和社会之间的关系未能有效的解决,还会容易出现行业组织职能错位和政社不分的情况,对文化市场的发展造成一定的影响。

(三)市场法治建设有待加强

对于我国现代化的文化市场体系的构建来讲,要想让其有完善的保障和制度的根基,就要在法制建设的层面上不断的机枪。现阶段国内文化市场法治建设有待加强的方面主要为两个。首先就是在文化市场法律法规体系的方面还要进一步的对其进行强化。目前国内在文化市场行业中,已经报部实施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其主要有《文物保护法》、《著作权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出版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电影管理条例》等等,但是其覆盖面的还有一定的不足。其次就是国内的文化市场法制化建设的水平有待提升。对于使用较多的政策来进行推动文化市场的发展,会造成文化市场体系构建过程中,法制化的水平相对较低,同时在与政策的容易改变特性进行比较以后发现,法律法规的稳定性能够对文化市场体系的构建和完善,产生有利的一面,让其朝着积极健康的方面不断的发展。

二、文化市场体系建设中制度设计的改善策略

(一)改革文化市场监管制度

首先要对文化行政管理的模式进行有效的创新,要立足于行政的角度对行业进行有效的分层,以此来让文化市场管理的模式转变为统一和综合的管控方式。此外还要对文化市场技术监督服务平台进行有效的完善。在最近几年时间中,我国政府未来对文化市场的监督和服务的水平进行全面的提升,颁布实施了一系列的规划,将黑龙江、上海、浙江等不同的七个省份作为试点,来构建出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督和和服务平台的构建总框架。

(二)构建文化市场信用制度

从制度经济学的视角可以发现,市场是具有买卖双方关系性合约网络的制度环境,此方面的制度是有较多的潜在交易双方有机会参与竞争,或者是市场失灵而提供的,但是如果缺失了相应的诚信话,安排替代性的约束条款和担保将是代价高昂的,很多互利合作的机会因之而丧失。所以对于政府制度的创新来讲,就要要对市场信用制度进行有效的构建,在对市场秩序有效的规范同时,对治理的成本进行全面的降低。

(三)完善文化市场准入制度

我国文化市场准入制度的创新,指改革市场准入制度,放宽市场准入,引入竞争机制,为不同所有制文化企业营造公平竞争的文化市场环境。建立统一的市场主体制度,统一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从某种意义上说,也就是建立统一、公平的市场规则,建立统一的内外资法律法规、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着力营造良好的市场法治环境,统一市场准入标准,从法律依据、登记程序、登记公示、登记事项、法律后果等方面建立登记制度。

参考文献:

[1]吴欣晔.从“无用”到“大用”——浅谈文化市场信用体系建设问题[J].商情,2017(3):99-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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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张国春.提升文化企业无形资产评估质量服务文化产业健康发展[J].中国资产评估,2016(5):4-7.

[4]陈倩,包国强.我国文化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支撑[J].中国市场,2017(11):171-173.

[5]张玉玲,包国强.现代文化市场体系的运行障碍与优化路径[J].中国市场,2016(52):102-106.

作者简介:王跃斌(1980.04)男,汉族,山东平邑县,平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群文馆员,学历本科,群文管理与文化市场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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