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产权市场30年历史回顾

2018-09-10 09:06孙军
产权导刊 2018年7期
关键词:产权交易产权交易

孙军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发展经济,就要解决计划经济时代所形成的体制机制和制度与发展经济不适应的问题。改革的目的是让国有企业释放活力,满足人民物质生活和生产需要。40年前的这场改革是围绕解决计划经济时代所形成的全行业、全产业、全国性的大而全、小而全的国有企业政企不分问题而展开的。国家通过制定和出台宏观政策激发国有企业活力;地方政府通过制定具体引导政策让国有企业动起来、活起来。国家与地方政府合力,针对解决国有企业与政府特殊依附关系而衍生的政企不分和财政无休止的补贴问题;围绕国有企业不能面向市场独立自主经营和离开计划不能生存问题,不断推出改革政策。各级党委和政府都在围绕让地方政府管辖的国有优势企业如何减负、如何活起来而思考;围绕地方政府管辖的国有企业存量资产如何合理流动并得到有效利用而思考;围绕如何让社会有才能的人才进入国有企业、领办国有企业,使国有企业有能力面向市场走出去而思考;围绕如何让社会资金向国有资产领域流动,盘活国有资产,使国营企业不再是唯一的所有制形式等关键问题思考并持续不断的推出改革政策,引导改革向纵深方向发展。这场改革是以国有企业承包、租赁、兼并、拍卖为主要改革形式,由试点到面向全国全面展开。

盘活国有资产和存量资产既不是谁都有权可以任意处置资产,也不是主管部门将这些管理的资产一卖了之。如何处置分布在政府各个部门管辖范围内的大量国有资产以及大量的存量资产,特别是在国家刚刚批准成立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各地开始酝酿成立国有资产管理局的起步初期,相关政策法规尚未集中出台以及监管政策尚未明晰的特定时期,为有效监督国有资产在合理流转中的程序问题,作为政府的常设临时机构,作为承担改革任务的先行者,各地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率先先行先试,成立具有全口径对接国有产权交易能力的服务机构,承担规范处置区域国有产权交易的任务。各地结合本地工作重点和改革先行的任务需要,纷纷成立了相应的产权交易服务机构。如1988年5月11日,武汉市成立了武汉市企业兼并市场。紧随之后,郑州也成立了产权交易市场。1988年7—8月间,哈尔滨市政府在青年宫举办了为期半个月的“哈尔滨市企业承包租赁兼并拍卖大会”,面向社会,集中展示全市国有企业改革意向。每天都有大量的人員前来咨询洽谈,收到很好的效果。为巩固成果,解决持续接待没有固定场所的问题,哈尔滨市政府酝酿成立具有经营权和产权服务功能的机构,专司国有企业改革服务事项。1989年8月28日,哈尔滨成立了哈尔滨市企业经营权产权转让服务中心。从各地成立的产权服务机构隶属关系来看,大多都是隶属于当地的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以哈尔滨为例,哈尔滨市企业经营权产权转让服务中心隶属于市体改委,处级事业单位,定编10人。这种服务体制的设立,在当时的经济环境下有效地解决了从业人员的调配问题和服务机构运营资金的问题,为长期服务于国有企业改革起到了稳定作用。

本人于1989年4月从教育工作岗位转到产权交易工作岗位。1988年5月武汉市成立企业兼并市场对哈尔滨市成立产权交易机构给予了很大启示。作为产权交易市场的历史见证人,我见证了哈尔滨产权市场的创建、起步和发展的全过程。2018年5月11日,本人有幸参加了湖北产权市场诞生30周年系列庆祝活动,一幅幅30年前的照片,勾起我对武汉市成立武汉市企业兼并市场和中国产权市场发展历史的回忆。本文从中国产权市场历史回顾的角度对产权市场进行概述,向从事产权交易工作和关注产权交易事业发展的人士及中国产权市场所走过的30年历程致敬。

1 中国国有资产的形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在一穷二白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人民民主政权。要巩固政权,就要有自己的经济基础,就要解决生产资料私有制如何到生产资料公有制问题。从新民主主义革命到社会主义社会,我国通过以下方式形成了国有资产积累。一是源于支援战争和保障供给而创办的公营企业;二是没收官僚资本和买办资本,并通过民主改革使之转变为国有企业;三是没收帝国主义在中国创办的企业、国民政府的企业;四是通过和平赎买方式,将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为国有企业;五是因国家建设和发展需要由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企业所形成的资产;六是劳动人民通过白手起家、经过点滴积攒和不懈地努力形成的资产。经过上述环节的积累过程,我国绝大部分工业企业都已成为国有企业,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产业也都被国有经济占据,包括一些理发、洗澡、饭店等服务行业。我国国有经济形成了大而全、小而全,相同产业项目各地区都存在重复建设问题。整个国民经济国营一统天下,国有经济在高度集中和计划管控中运行。

2 中国国有企业改革之路

1957年,我国对国有企业进行改革。主要是调整企业隶属关系,将中央各部管理的企业大部分下放到地方。虽然这次国企改革进行了权力下放,但国有企业仍受行政管理限制,本次国企改革并没有成功。大多数下放到地方管理的企业又重新收归中央管理,国有企业与政府的特殊依附关系没有得到解决。

1970年,我国再次对国有企业进行改革。中央彻底下放所属工业企业和事业单位,扩大地方的计划权利,地方以计划权利为核心的管理权在不断扩大。但这次改革经过轰轰烈烈的执行和运转过程,又产生了众多问题,改革又回到了原点,国企改革再次停滞。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我国把工作重点转移到了经济建设上来,再次对国有企业改革进行探索。

2.1 围绕扩大企业自主权而进行改革探索

当时普遍认为,国有企业没有活力,根本原因在于政府对国有企业统得过多、管得过死,国有企业成为政府机构的附属物,没有经营管理自主权,束缚了国有企业和职工的生产经营积极性,抑制了国有企业的发展活力。要解决好这个问题,首先要解决政府向国有企业放权让利,扩大企业自主经营权,实行工业企业经济责任制。从单一的计划经济体制,转向“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在坚持计划经济的原则下,发挥价值规律对经济的调节作用。

2.2 围绕放权让利进行的改革探索

这主要是理顺国家和企业的分配关系,为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经营环境,使企业真正成为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具有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的能力,成为具有一定权利和义务的法人。

2.3 围绕完善企业经营机制进行的改革探索

通过利改税来调整国家和企业的分配关系,转向实行政企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完善企业经营机制,探索政企职责定位。改革的主要措施是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当时对改革的总体认识为,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体制应该是计划与市场有机统一,按照政企分开,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则,国家应当将属于全民所有的财产授予企业经营管理。企业对国家授予的经营管理财产享有占有权、使用权和依法处分的权利。国有企业应当成为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

2.4 围绕转换企业经营机制进行的改革探索

为了推动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进入市场,增强企业活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制定了《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为保障全民所有制经济的巩固和发展,明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其合法权益,增强其活力,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按照建立适应有计划商品经济发展的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的要求,推进各项配套改革,使企業走向市场,成为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成为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企业法人。

20世纪90年代,我国国有企业面临严重困难,企业亏损严重,效率低下,搞活国有大中型企业和企业脱困成为这一时期政府的中心任务。这时的产权人承担了历史重任,产权交易事业顺势起步。

3 改革初期中国产权市场理论指引

围绕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和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理论界开始更多关注市场经济和交易行为。并普遍认为市场经济是交易的经济,交易的经济无论交易对象以何种物理形式存在,其经济本质是相通的,即市场交易必须是关于财产权利的相互交易,是交易者之间产权的彼此让渡。没有产权在不同主体间的转移,无论财产发生怎样的运动,均不能称为市场交易运动。因而得出产权交易构成市场经济运动的本质内容,产权交易制度实际上构成市场经济机制的基础性制度结论。

中国决定要建立市场经济制度,就必须创造产权交易所需要的条件,这就为产权交易的存在提供了可能。而从人类市场经济发展历史来看,要保证产权市场交易的可能性,必须在制度上使产权成为单纯的经济性质的权利,而不能具有超经济性质。只有单纯经济性质的权利才可能贯彻法权等价交换的市场规则。要保证产权交易的必要性和有效性,必须使产权在不同主体之间有明确的界区。既然交易在本质上是产权的相互让渡,那么若无产权界区,在不同交易主体之间也就没有交易的必要。只要交易主体之间产权界区不清,即使展开交易,相互间的权、责、利必然难以界定,从而导致交易过程中的各类摩擦加剧,交易成本高昂,最终导致市场交易失灵。

我们面对的历史使命是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上建立崭新的市场经济文明,这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均是前无古人的创造,艰辛和凝重不难想象。理论界提出,在公有制为主体条件下建立市场经济机制,而市场经济作为交易的经济必须是产权相互让渡的经济,因此就须在公有制为主体的条件下创造产权可交易的市场条件。要满足这种市场条件,既要使产权成为经济性质的可交易的权利,又要使产权在不同主体之间有交易界区,而这一切又都必须在公有制为主体的条件下进行。理论的先行,毫无疑问也是在开拓历史。这场改革虽然艰难,但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继续向前发展的根本希望。

当时理论界不断的探讨固然重要,但更需要伟大的改革实践。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展开了令世人瞩目并敬重的伟大创造,中国产权事业就是在这一伟大创造中孕育而生并具有了时代赋予的光明前途性和巨大希望性。正是由于当时的理论界注重对十几年产权改革、产权制度建设、产权交易机制、方式等的探索,才引导了各地产权交易事业的起步,推动了产权市场向前发展。

4 中国产权市场的几个重要发展阶段

4.1 孕育阶段

理论依据是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主要工作内容是由区域的企业承包试点到全国的企业承包工作开展,工作主体是以政府为主导推进工作全面开展。

4.2 起步阶段

理论依据是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主要是以承包、租赁、兼并、拍卖为具体工作,是以政府为主导、以成立事业法人承担具体工作内容来推进工作全面开展。

4.3 成长阶段

理论依据是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以政府制定相关文件和法规来规范产权交易行为,以专业市场承担产权交易、资产转让、技术产权交易和文化产权交易为主要工作内容的法制起步时期。

4.4 发展阶段

理论依据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法制化为原则,以产股权交易、资产转让、诉讼资产交易、金融资产交易、环境权益交易、公共资源交易、技术产权交易、融资服务、文化产权交易、林权交易、矿业权交易、农村产权交易和国有资产租赁业务为主要工作内容的中国产权市场格局已形成并规范发展。

5 中国产权市场经历的几个重要历史时期

5.1 清理整顿

1988年3月,全国人大七届一次会议将企业产权有条件的转让作为深化改革的重要措施,在此之后,中国产权市场经历了起步到发展阶段。党的十四大报告,确立了市场经济的原则,第一次出现了“产权交易”名词。期间,中国产权市场也经历了发展数量过多和交易业务品种过乱的时期。1994年4月22日,国务院以名传电报形式发布对全国产权交易机构进行清理整顿的通知,明令禁止将国有企业产权搬到柜台上即变相股票交易行为,不得新设立产权交易机构。1997年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决定清理整顿产权市场的股权拆细再交易的做法。在此之后,还下发了《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2〕37号)和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商请督促商业银行限期停止为违规交易场所提供金融服务的函》(清整联办〔2017〕29号)、《关于印发〈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第三次会议纪要〉的通知》(清整联办〔2017〕30号)、《关于做好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回头看”前期阶段有关工作的通知》(清整联办〔2017〕31号)等有关文件,对产权交易市场进行规范管理。

5.2 规范引导

5.2.1 全国产权交易信息网络。为将我国十几年涉及产权制度改革、产权制度建设、产权交易机制建设、产权交易方式等方面所积累的经验加以探索;为将各地有代表性的交易案例和政策及时交流和借鉴;为将各地的改革实践及时上升到理论、提升对产权制度改革的理论认识;为将国内产权制度改革的历史进程与国外产权制度及交易机制、方式及时对接和有效借鉴,由国内部分产权交易机构、产权办公室或实际承担此项工作的部门和单位自愿发起组成了全国产权交易信息网络。其宗旨是交流各地产权交易工作经验、交易的方式、方法;提供本地区产权交易的信息;研讨企业产权交易方面的政策及配套问题,并向国家有关部门提出政策建议;探索产权交易市场的发展思路。该信息网络是以年会形式开展活动的。首届年会是1989年5月在武汉市举行的。1990年10月在郑州市举行了第二届产权交易信息网络会议。在这次会议上,选举并产生了理事成员单位,他们是武汉市企业兼并市场、郑州市产权交易市场、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广州企业产权服务公司、成都市产权市场、太原市产权转让市场、重庆市体改委。国家体改委生产体制司积极参与和指导信息网的活动,及时向信息网络传达国家有关产权交易方面的政策和精神。1991年7月,哈尔滨市承办了第三届网络年会。第四届网络年会于1993年在成都举办。第五次、第六次年会于1994年和1995年分别在广州和天津举行。

5.2.2 全国产权转让中介机构联谊会。全国产权转让中介机构联谊会是由全国有影响的25家产权交易机构于1995年7月在山东淄博全国企业产权转让监管工作会议期间联合发起成立的自律性组织。会议通过了《全国产权交易机构联谊会章程》,选举了25家发起单位为联谊会理事单位。联谊会实行会员制,凡依法成立的产权转让中介机构,承认本联谊会章程、遵守联谊会的各项规则,均可申请加入联谊会。联谊会理事会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由理事组成,常务理事会由理事长、副理事长、常务理事组成,常务理事会是联谊会理事会的执行机构。联谊会的职责是: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拟定自律性管理规章,加强本行业的管理,协调会员之间、本行业与国家有关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代表会员的共同利益,集中反映会员的共同利益,集中反映会员的愿望和要求,及时研究解决产权交易中出现的新问题,并向有关部门提出政策建议;搜集、整理国内外产权交易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向会员提供咨询服务;采取多种形式组织人才培训和业务交流,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编辑和出版产权交易业务的书籍、刊物和内部资料;接受国家有关部门以及其他有关机关、单位委托事宜。联谊会秘书处设在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产权司产权管理处,联谊会每年召开一次会员大会。第一届全国产权交易机构联谊会理事成员名单是(排名不分先后):哈尔滨产权交易所、贵阳市产权交易中心、青海省产权交易中心、河南省产权交易中心、四川省产权交易所、西安产权交易中心、成都产权交易中心、杭州市产权交易所、吉林省产权交易中心、长春市产权交易中心、南宁产权交易中心、郑州市产权交易市场、大连产权交易所、武汉市产权交易所、湖南省产权交易中心、广州产权交易服务中心、中企资产事务中心、沈阳产权交易中心、北京产权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南京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山西省产权交易市场、深圳市产权交易所、青岛市产权交易中心、安徽省产权交易所。

5.2.3 中国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机构协会。中国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机构协会成立于2011年2月,是由中央纪委推动、国务院同意、民政部批准登记、国务院国资委组建并主管的4A级全国性协会,是国务院国资委成立以来组建的唯一一家直管协会,是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非营利社会团体。

协会组织机构包括会员大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协会常设办事机构为秘书处,下设5个专业委员会和3个专业分会。目前协会拥有会员单位260个。

按照资本市场的定位和增强市场服务功能的要求,协会重点围绕理论体系、制度体系、诚信体系、信息网络体系、市场服务体系以及提升服务会员能力、扩大市场宣传和强化党建基础等八大方面开展工作。持续推进产权交易行业信息披露、交易规则、过程监测和交易系统方面的“四统一”建设。以国务院国资委作为牵头单位,会同财政部、监察部、发改委、工商总局、证监会等有关部门建立了企业国有产权进场交易的监督检查机制和对产权交易机构规范操作情况的综合评审机制,定期对产权交易机构进行综合评审;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了对国有产权交易的信息发布、动态监测与结果公示的行业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

5.3 规范发展

产權交易资本市场作为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构成,是市场化配置各类要素资源的主战场。随着中国产权市场的不断发展,未来的中国产权市场将以程序化、规范化、法制化为标准,以发挥产权市场服务国资、国企改革功能为目的,以新时代产权人不忘初心、智慧创造为动力,合力打造中国智造和中国创造的中国产权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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